可是最近不知为何,那些旧疾却又开始折磨他,肩膀中过箭的地方,让他每次抬起手臂时就会一阵刺痛;腰上被马蹄子踹过的地方,以前只是阴雨天才会疼,可是现在哪怕是在大太阳底下,也能让他疼得直不起腰来,还有膝盖、脚踝、以及伤到肺部后那总也去不了的咳嗽。wwω.xЪiqíΚù.com
面对这些多年积累的旧疾,大夫们束手无策,除了止痛别无他法。
可是最近这个月,那些止痛药贴对他已经不起作用了,他疼得满头大汗,只能咬牙忍住。
香兰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款药香,样子有点像艾条,但是点燃后的味道却更加芬芳,令人如痴如醉。
香兰把点燃的药香凑到他的鼻端,他用力吸了几下,身上的疼痛竟然奇迹般地止住了。
香兰兴奋地告诉他,这是从一位胡商手里买到的,不过她不知道这款药香好不好,因此只买了一盒。
香兰身上有胡人血统,她喜欢所有胡人的东西,她屋里的布置,她日常的打扮,全都充满西域风情。
萧文远最爱的就是这个,他喜欢她那与汉女截然不同的气质。
那些臣子和商贾们,投其所好,经常向他敬献西域来的宝物,很多胡商为了能在西萧做生意,更是将他们万里迢迢带来的珍品献给香兰。
因此,香兰能搞到胡香,萧文远并不奇怪,相反,他感觉很贴心,他的爱妃总是令他身心愉悦。
可是当这盒胡香用完之后,那些痛苦便再次袭来,他派人四处寻找售卖这种药香的胡商,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个因为生意不好而买醉浇愁的胡商。
这名胡商有十几盒这种胡香,萧文远让人全部买下,胡商兴高采烈,拿着银子欢欢喜喜离开王城,并且信誓旦旦,他回到西域便会筹集更多的胡香,全部带到西萧。
自从断了胡香,萧文远每天被疼痛折磨得无法入眠,可能是睡眠不好的缘故,哪怕是白天,他也是神情恹恹哈欠连天,没有精神。不过几日,他便瘦了一圈,整个人像是老了二十岁。
现在胡香终于找到了,萧文远重又焕发生机,虽然仍然脸色苍白,可那眼中的神采、高昂的语气,无不彰显出蓬勃的生命力。
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就在一个月后,前线噩耗传来,西萧大将军甄泽死于女刺客红袖之手,西萧军大乱,长安军乘胜追击,西萧军群龙无首,连连败退,长安军却不肯善罢甘休,直追至西萧王城。
王城之外,长安军正在骂阵,负责骂阵的都是军痞,他们出口成脏,荤话连篇,城楼上的将士们听得恼羞成怒,长安军却个个捧腹大笑。
王城之内,宠妃香兰焚香祷告,求上天保佑王城平安。
臣子们恳请萧文远御驾亲征,众所周知,他们的西萧王乃是不可一势的悍勇骁将。
萧文远站起身来,脚下的虚浮是瞒不了自己的,他知道他老了,他试着拿起他的大弓,大弓入手,他忽然怔住,这弓怎么这般沉重?
那把跟随他多年的大弓,他不但拉不开,甚至已经拿不动了。
臣子们慨叹,大王老了。
可是萧文远自己知道,他不仅是衰老,还有虚弱。
他现在的身体,终究是垮下来了。
那些胡香只能止痛,只能麻痹他的精神,让他误以为自己身强体壮。
萧文远让人把那些胡香全部烧掉,胡香烧掉后,他也大病一场。
而此时的长安军,还在王城外面,萧文远病重如山倒,这一倒,便再也没有起来。
暗藏在身上的沉疴全部复发,大夫发现,他的五脏六腹都已衰败,曾经的常胜将军,如今已经油烬灯枯。
可是萧文远却还清醒,他知道自己的身子为何会迅速垮掉,是那些胡香!
可是那个卖胡香的商人早已离开西萧,不知去向。
渐渐的,萧文远的神志也开始模糊起来,黑夜越来越漫长,他每天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
直到那一日,他再次醒来时,看到宫女太监们正在宫里四处翻找,他们拿走值钱的东西,就连他挂在脖子上的暖玉也被扯了下来。
他想让他们住手,可是嘴巴张开,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这时,一道娉娉婷婷的身影向他走来,啊,这是他最心爱的香兰。
当他被全世界背叛时,只有香兰还在他身边。
浑浊的眼睛里焕发出渴望,他伸出枯瘦如鸡爪的手,想再次将他心爱的美人拥入怀中。
香兰嫌弃地挥开他的手,居高临下冷冷地俯视着他,就如初见时,她匍匐在地对他顶礼膜拜。
“狗杂种,去你娘的,给我吃绝子药,你该死!你知道那些胡香是什么吗?那是老娘送给你的断头药,你断了老娘的子嗣,老娘就断了你的脑袋,可是现在老娘不想要你的脑袋了,老娘不想便宜你,就让外面那些长安军把你千刀万剐吧,哈哈哈!”
萧文远不可置信地看着香兰,嘴巴张开又合上,这是在做梦吗?他竟然在香兰眼中看到了刻骨的仇恨。
他想告诉香兰,她是他最宠爱的女人。
可是香兰没有给他机会,在他那已经开始腐朽的身体上踹了几脚便扬长而去,走出纷乱的王宫,一个妩媚的女子正在等着她,她不知道这女子是谁,但她知道,这是何宗群派来接她的,跟着这个女子,她便能永远离开这座充满不堪回忆的王城。
何宗群没有食言,十几天后,女扮男装的香兰跟随一个驼队,踏上了古老的丝绸之路,她要回到她来时的地方,那里有她心爱的男人,也有她向往的生活。
那个将她带出王城的妩媚女子名叫红袖,红袖交给她一袋金子和一把刀,红袖对她说,如果有朝一日,她心爱的男人背叛了她,那就用这把刀杀了他,再带着这些金子重新开启新的人生。
太阳照耀着一望无垠的沙漠,那大大小小的沙丘在阳光下如同金子一般闪闪发光,骑在骆驼上的香兰转过身来,回望来时路,她挥挥手,再见了,这片属于汉人的土地,她不会再来,但永不会忘记。
远在京城的何苒,终于收到来自西北的秘信。
信上只有八个字:不辱使命,西萧国破。
曾经踌躇满志的萧文远连同他一手建立的大萧朝,最终只是浩瀚历史长河中短暂的存在,如流星闪过,刹那光芒。
何苒叫来小梨:“把从青苍山挖出来那些酒里,挑出一坛重新埋下。”
小梨不明所以,这些酒已经埋了几十年,大当家宝贝得不成,只在宗大公子成亲时才抠抠嗖嗖送了一坛,原本以为余下的酒是大当家自己留着喝的,没想到现在居然要挑出去重埋地下,大当家这是怎么想的?
小梨不明白,但也不问,而是把那坛酒埋到院子里的桂花树下。
这是专属于何苒和冯撷英连同何宗群三个人的秘密。
这坛酒,是何苒留给何宗群的庆功酒,她希望何宗群平安归来,到那时,她要亲自敬他一杯。
可就在小梨把酒埋好,刚刚直起腰来,何苒又道:“还是再多埋一坛吧。”
那一坛酒是留给何宗群的,而这一坛,则是她留给周沧岳的。
待到周沧岳灭了宝象王,她也要敬他一杯。
昔年何惊鸿亲手埋在青苍山的酒,他们值得。
陇西郡,长安王府。
何淑婷做梦都想不到,长安军不但打赢了,而且还一举打到西萧王城,杀了萧文远。
何淑婷怔怔一刻,好久之后,也平静下来。
“王妃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这是不世之功啊!”
何江喜极而泣,几位幕僚连连恭喜:“王妃此功,与何苒江南之战不相上下。”
“何止!江南之战,何苒只是把永和帝赶去福州而已,不过就是换个地方继续做皇帝。可是王妃却是直接灭了西萧,萧文远和他的儿子们全都死得不能再死。”
“对对对,仅此一点,何苒就无法与王妃相提并论。”
“这天下权势榜早就应该重新排名了。”
“重新排名,王妃与世子定当上榜。”
何淑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能登上天下权势榜了吗?
她的心怦怦直跳,待到何宗群班师回朝,何淑婷便问他:“此次西萧之战,与江南之战相比,孰更胜一筹?”
何宗群想都没想:“这如何相比,西萧之战平灭一国,江南之战如何相比?”
何淑婷忽然笑了,这一笑发自心底,多少年了,她终于强过了何苒!
“若天下权势榜重新排名,我儿国昌可能上榜?”
何宗群看她一眼,斩钉截铁:“不能!”
何淑婷心中一沉,失声问道:“为何?”
何宗群:“世子虽然福泽深厚,但终归年幼,他如今所得一切,全部来自王妃,王妃,能登上天下权势榜的人是你,不是他,王妃,你要记住,首先你是何淑婷,是这陇西之主,其次你才是世子之母,王妃,没有你,何来世子?没有你,我也不会留在陇西。”
何淑婷感动得热泪盈眶,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这样的话。
年幼时,她是何家的女儿,是父母的孩子,是哥哥的妹妹,是弟弟的女儿;后来她到了晋阳,她同样是弟弟的姐姐;再后来,她成了何江的义女,又顶着这个名头,成为武骥的妻子,武家不受公婆欢迎的儿媳,以及那个不被何苒承认的妹妹。
她从来就不是她自己。
而现在,何宗群告诉她,除了这些身份之外,她还是她自己,她是何淑婷。
不,她还是这陇西郡的主人!
这一刻,何淑婷埋藏在骨子里的野心彻底冲开桎梏,野蛮生长,从此以后,她要做那天下权势榜上比肩何苒的人。
不知为何,从这一天开始,原本天真活泼的儿子,在她眼里也少了几分可爱。
其实,即使她没有生下这个孩子,也可以随便抱个孩子,说成是武骥的后代,反正武骥只有她这一个女人,只要她说那个孩子是她生的,就不会被人怀疑。
这个念头从心里浮起时,何淑婷吓了一跳,她怎会这样想呢,国昌是她的骄傲,是她的一切希望。
就在这风云变幻中,天下权势榜悄悄发生了改变。
名列第一的齐王早已变成金陵城外的一座孤坟,名列第三的柳山河连尸体都不知被扔到哪个乱葬岗了,而汉王王豪早已死于侬六娘之手,榜单上的其他人,比如武东明,比如开州王,以及曾经上过榜的蜀王,全都死了。
和前面两次一样,就在一个平平无奇的清晨,新的天下权势榜悄悄被人贴在滕王阁门前。
其实后来早就有人查明,天下权势榜就是一群闲得淡疼的读书人评选的,偏偏这个排名还很公正,榜单一出,天下认同。
天下权势榜的第三次排名,排在首位的便是何苒,放眼天下,无论地盘还是拥趸,何苒当居第一;
令人诧异的是,排名第二的,居然不是福州的永和帝,也不是荆重光,而是周沧岳!
周沧岳一举打下两湖和蜀地,令在风雨中飘零的蜀王势力彻底瓦解,他甚至还将当年的定国公荆重光玩弄于股掌之上,不得不从江南的领地中割出四个县送给他。
至于他把打下的地盘全都让何苒帮忙管理的糗事,无疑有损他的光辉形象,但那又如何,周沧岳若是打过来,试问你不怕吗?
虎威军所过之处,连根鸡毛都不会留下,相比而言,让何苒派人管理,反而是造福了一方百姓。
排名第三的现如今周沧岳的死对头宝象王!
前两次排名,宝象王全都没有上榜,这一次之所以榜上有名,是因为宝象王打到了交趾!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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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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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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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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