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离婚后,霸总亲手撕了我的马甲>第1182章爱情,转瞬即逝
  盛霆烨紧随其后下了楼,刚好听到她的回答,眉头不由得拧紧,心里明明很在意,却努力克制着,丝毫不能表现出来。

  “百里乘风人不错……”

  他缓缓走到初之心身旁,带着云淡风轻的表情,“至少在家世上,和你是很匹配的,你选择让他成为你的伴侣,我觉得很合适。”

  盛老爷子和初之心同时看向盛霆烨,露出了相当一致的,彷佛看白痴的表情。

  “你很了解百里家的那小子吗,你跟人家什么关系啊?”

  盛老爷子皱着眉头问道。

  “不了解,没关系。”

  盛霆烨双手插兜,很傲娇的回道。

  “既然没关系,你在这里多什么嘴,人家心心找什么对象,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盛老爷子一副嫌弃的表情,是越看盛霆烨越不顺眼。

  以前他觉得他这个寡言少语的小孙子比较高冷,是那种很矜贵的公子哥,现在他觉得,什么高冷啊,什么矜贵啊,全是假象,多相处几天就知道,丫就是个死鸭子嘴硬的死小孩罢了!

  自己的媳妇儿都要跑了,而且是跑到对家的家里,他还在这里装无所谓,装大度呢,还摆出尊重祝福的模样,实则脸上清楚明白的写着四个大字‘我是傻比!’

  “爷爷,你别为难他了,他能祝福我和百里乘风,我觉得很高兴,我甚至要谢谢他呢!”

  初之心一脸微笑的看着盛霆烨,用比盛霆烨还要洒脱的态度说道:“分开了,还可以做朋友嘛,不用搞得跟有仇一样,老死不相往来,他能祝福我,证明他格局大,我呢……也祝福他和林小姐白头偕老,永结同心。”

  “啧啧,我突然在想,你说要是到时候我们两方办婚礼,干脆办一起好了,人多了热闹些嘛,想想还挺期待的。”

  盛老爷子咽了咽口水,一把年纪了却有种汗流浃背的紧张感,心说,疯了,疯了,这两个都疯了!

  “集体婚礼不错。”

  盛霆烨也不知哪来的胜负欲,偏就要和初之心较量起‘洒脱’,‘大度’,“又省时,又省力,回头我跟以柔说说,她应该也会很期待。”

  初之心无懈可击的表情,似乎有了一丝裂痕,有点绷不住了,冷哼一声道:“没看出来啊,盛先生和林小姐果然是真爱,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速度还真有点快呢!”

  话虽然是无所谓的样子,心里还是有点难过的。

  即便早有准备,盛霆烨真心爱的人是林以柔,但还是幻想着,他肯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不得已才选择拉林以柔来当挡箭牌。

  可是啊,什么样的难言之隐,需要用到结婚来做戏,需要用自己余生的幸福,来打烟雾弹?

  说到底,都是她的自我安慰罢了,哪有什么难言之隐,哪有什么不得已,有且仅有一个原因,那便是盛霆烨爱林以柔。

  他爱这个女人,所以掂量之后,他选择了离开她和孩子,去跟自己的真爱共度余生,其实……也是人之常情吧!

  “还好,比起你和百里乘风,我觉得我们都算蜗牛了。”

  盛霆烨面不改色的说道,大有要和女人一决高下的意思。

  其实,一开始他也不想说这些言不由衷的话去气初之心,可谁让这个女人,居然提出要办集体婚礼,这不是杀人之后,还要诛心吗?

  这就预示着,她和百里乘风肯定是认真的,以结婚前提在交往。筆趣庫

  一想到他们以后会结婚,会生孩子,会携手共度余生,他心里憋着的那股气,就只能用这样幼稚的方式发泄出来。

  “哪里哪里,还是你跟林小姐要迅速一些,我和百里乘风好歹还暧昧了这么多年,也就是这阵子才有点往男女朋友发展的意思啦,倒是你跟林小姐,之前闹得也不好看,你们失联了这么久,现在一联系上,那就是天雷勾上了地火,你为了她抛妻弃子,马上就要步入婚姻的殿堂,肯定是你们火热呀!”

  初之心面带微笑,阳阳怪气的说道。

  同时,她也在心里感慨,这男人啊,真的翻脸比翻出还快。

  之前跟她浓情蜜意的时候,对待林以柔那叫一个冷酷无情,直接让女人社会死亡,永远不能以真实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

  现在两个人又和好了,就恨不得为了这个女人放弃一切。

  所以,她现在真的很困惑,到底爱是什么,永恒是什么,又或者说……这两样东西,永远都不可能共存?

  永恒可以是天上的星星,可以是美好的诗句,可以是沧海桑田,但绝不会是爱情。

  爱情是有时效性的,情浓时幸福的感觉直达每一个神经末梢,想要时时刻刻和对方在一起,想要融进对方的身体骨血里。

  可是,情淡时,光看一眼就觉得厌烦,待在一起更是生不如死。

  所以,能和爱情搭配的,只有四个字,那便是‘转瞬即逝’。

  “火热不火热,不好说,但肯定没你和百里乘风浪漫啊……”

  盛霆烨环抱着双臂,冷冷一笑,同样阴阳怪气道:“男女能暧昧那么久,只有一种可能,要么是男的太爱,要么是女的太爱,不然谁愿意一直待在替补的位置,也能够看出来,你们这属于灵魂伴侣了,走心了这么多年,是到了该走身的时候了。”

  “这你就说得太对了……”

  初之心顺着盛霆烨的话,似笑非笑的说道:“我一直都不知道,我和百里乘风的关系到底算什么,现在我可算找到我们的定位了,就是灵魂伴侣,我还要谢谢你啊,让我认清了我对他的感情……这世间,男朋友好找,爱人好找,老公好找,唯独灵魂伴侣太难寻觅,我可得好好珍惜。”

  “……”

  盛霆烨没有再说话,只是抿紧了薄唇,看起来很是不爽,彷佛都能听到他牙齿咬碎的声音。

  盛老爷子夹在他们中间,好似经历了一场枪林弹雨,长长的吐了口气,然后朝两个人劝道:“行了,你们两个幼稚鬼,就别再互相伤害了,爱或不爱的,你们自己心里清楚就行,嘴上赢了有什么意思呢……”

  老人家看了看表,“时间刚好,你们先陪我去吃个早茶吧!”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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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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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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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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