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离婚后,霸总亲手撕了我的马甲>第1177章他的心,还是只在你这里
  "那就好!”

  初之心听到了让她满意的答案,裹了裹身上的被子,嘴里嘟囔道:“你知道,我最讨厌别人骗我了。”

  说完之后,她彷佛置身于她幻想过无数次的美好梦境一般,安稳甜蜜的睡去了。

  “……”

  盛霆烨也没再说什么,只是哄孩子一样,轻轻拍着初之心的背,深邃的眼眸,在深夜之中,显得更加的深情隐忍。

  事实上,他确实没有欺骗初之心。

  在他和初之心闹崩之前,他确实花了不少价钱,买了四套专业的潜水设备,打算忙完了盛大集团的事情,就和初之心以及圆宝糖宝一起回到向阳岛,过那种与世无争的日子。

  向阳岛是一处四面平静,风景美丽的小岛,水质放在全世界,也是顶尖的,是一个潜水圣地。

  还没去的时候,他就已经在脑海里想象过很多次,他们一家四口在岛上的生活会有多快乐,只可惜啊……计划赶不上变化。

  那四套专业的潜水设备只能放在他的衣帽间里吃灰了,或许这辈子,也没有再用上的时候了。筆趣庫

  到了天快亮的时候,盛霆烨也扛不住,抱着初之心,沉沉的睡去了。

  初之心却酒醒了,脑袋里还残留着她和盛霆烨之前的对话,然后突然‘嗡’的一声,迅速从床上坐起来。

  “要命,那不是梦啊,原来都是真的?”

  初之心看着熟悉的卧室,已经躺在身边的,熟得不能再熟的人,就像是初尝禁果的少女,愧疚悔恨之情涌上心头,想死的心都有了。

  要死啊,初之心,你真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又跟这个男人搅合上了,你难道都没有自尊心的吗?

  啧啧,这要是传出去,别人不骂她,她自己都想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算了!

  为了避免到时候双方面对面的尴尬,初之心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揭开被子,准备神不知,鬼不觉的,偷偷溜走。

  她脚踩在地毯上,弓着身子,然后摸索了好半天,总算摸索到自己的高跟鞋,提着高跟鞋就往卧室门口走去。

  “可以的,你可以的初之心,出去之后,就当一切都没发生过,这耻辱的一天,只会留在梦境里!”

  初之心实在是太羞愧了,不断给自己做着心理建设。

  因为又跟盛霆烨睡在一张床上,屈辱感无异于当街裸奔,浑身上下都不得劲!

  终于成功的钻出了房间,初之心刚松了一口气,站起来准备下楼,迎面就撞上了早就在门外等候的苏咏琴。

  “姑娘啊,你昨晚上喝醉了,我还没机会跟你说上话,现在你醒了,咱们一起吃个早饭……”

  苏咏琴一开始没有认出初之心,噼里啪啦说了一大堆之后,突然看清楚了初之心的脸,表情瞬间凝固,“你……你……”

  “哈哈哈,嗨!”

  初之心拨弄着头发,想着肯定是藏不住了,只能尴尬的给苏咏琴挥挥手。

  同时,心里默默吐槽,要命,裸奔观众+1!

  丢人啊,是真丢人,吐了的东西,又又又把它捡回去吃,这搁谁都会瞧不起,觉得她不挑食吧?

  更何况,还是一直很强势,很傲慢的苏咏琴呢?

  这下子,苏咏琴肯定更觉得,她初之心这辈子赖上她宝贝儿子,没她宝贝儿子,她肯定活不下去了吧!

  “所以昨天晚上,我儿子抱回来的女人是你,他宝贝成那样的女人,也是你?”

  苏咏琴不像是在询问初之心,更像是自问自答,不待初之心说什么,一阵自嘲的笑了笑,“我就说么,那小子怎么可能突然出息了,知道看看别处,没想到啊,折腾来折腾去,他的所有心思,还是只在你这里?”

  “想想也正常吧,能让他这么失去理智,没有任何原则可言的,除了你初之心,还能有谁呢?”

  “我真是不知道,我到底该开心我儿子的专一,还是担心他的死脑筋?”

  苏咏琴昨天晚上回房间的时候,就一直跟盛明远感慨,说男人这种生物,果然是挑不出专一的,即便是她的儿子盛霆烨,那也不是专一的主儿。

  不然,为什么前一阵子还和初之心爱得死去活来,可以为了初之心放弃一切,非初之心不可,转眼之间的,又对新人宠溺到那种程度?

  她伤感,男人都是会变心的,区别只是看机会是否成熟。

  一旦机会成熟,再专一的人,也会跨越禁区,比如当年的盛明远,比如现在的盛霆烨。

  为此,苏咏琴还当场揍了盛明远一顿,以发泄当年自己被背叛时的痛苦。

  结果现在,她却发现,她儿子从始至终,都是专一的,从始至终都只在乎着初之心一个人。

  这样的死脑筋于她儿子本身而言,可能并不是好事。

  但对一个女人来说,很难不被这样的执着感动。

  “专一?”

  初之心笑了笑,觉得她前婆婆还跟从前一样啊,非常具备冷幽默,“你这样说,我觉得他对林小姐倒确实挺专一的,这么多年了,还对林小姐保持着强烈的新鲜感,就为了和林小姐在一起,家也不要了,老婆也可以踢了,孩子更是抛之脑后,这怎么不算一种专一呢?”

  或许醉酒的她,还对盛霆烨保留着几分滤镜,但清醒的她,对于这个男人,就只有鄙夷。

  抛开男女之情不讲,光是作为一个父亲,他能为了别的女人,让自己的孩子生长在一个破碎的家庭,他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不值得他浪费一丁点的眼神!

  “骂吧骂吧,我知道你心里有气,别说你了,我心里也有气,我那儿子确实不是个好东西,你们分开是对的。”

  苏咏琴长长叹了口气,忍不住还是表达了她内心的真实感受,“但是,他对你的感情,并不是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他这个人吧,也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

  身为盛霆烨的母亲,她很了解她的儿子,了解他的选择,了解他的痛苦,也了解他的为难,只是有些事情,她只能咬死了装作不知道……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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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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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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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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