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顾有莲回来了,因为孩子要上学,总要先回来准备准备。
杜根陪她一起回来的,也因梅丽待产,杜根有工作要向梅丽汇报。
杜根再去厂里,就是以副厂长的身份了,并且,将在未来两年全权代表梅丽行使厂长的权力。
顾有莲很是高兴,杜根回厂之前,还做了丰盛的一顿饭,庆祝他升副厂长,也是为他践行。
顾有莲嫁他时,家里不同意,所有人都不看好,因为杜根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就得个俊俏的外表。
杜根的爹娘也不好相与,又懒,农村人面朝黄土底朝天,就靠劳动力吃饭,顾家两个老的,被人一天的工恨不得能做出两天的活来,他们倒好,一天能完成三分之一就不错。
所以家里当真跟破落户一样,一家子穷、懒、馋、还脏乱,在整个乡里都是出了名的。
但顾有莲就是喜欢他,一定要嫁给他。
家里人都说她中了魔。
她自己也觉得自己中了魔,中了杜根的魔,人好看,嘴巴甜,会哄人,哄得她心里甜甜蜜蜜的。
她不怕杜家人懒,因为她勤快。
也不怕杜根力气小,反正她力气大。
她嫁过去以后里里外外一把好手,又脏又乱的杜家在她勤劳的双手的操持下干干净净;至于农活,她一个人顶得上两个人,反正她有得是力气,死命干就是了。
其实,杜根倒是不懒,只是能力有限。
因为爹娘懒,不愿意干农活,所以养出来的孩子也不是个干活的料,但是杜根还是很愿意陪她一起干活的,这样,顾有莲就更感动了,不管外面怎么说,她就是觉得自己没有嫁错人。
现在,杜根终于出息了,都能当副厂长了,这么多年被人质疑被人嘲笑,如今,总算是扬眉吐气了。
顾有莲怎么不高兴?
她高兴得,连这次回去过年公公婆婆全程臭脸都忽略了,也忘记了婆婆是如何骂她是不下单的鸡的,她想着,反正她以后就在首都了,也不跟公婆过日子,骂就骂呗,她也听不见,只要他们一家三口好好的就行了。
吃饭的时候,杜根也很感动。
他本来就能言善道,喝了酒更是激动,端着杯子和顾有莲说,“莲子,谢谢你,谢谢你当年不嫌弃我,谢谢你任劳任怨……”
顾有莲内敛一些,饭桌上还有林清屏和孩子们呢,她被说得红了脸,忙道,“你还是谢谢瓶子吧,没有她领着我们致富,你哪能有今天?”
“是!”杜根诚恳地道,“肯定要谢弟妹的,我只有把厂子管理得更好,让厂里赚更多的钱,才能报答弟妹。”
顾有莲觉得这话说得实际,频频点头。
其实,给厂里赚钱,也是给杜根自己赚钱,现在他们厂还没提股份制这个概念,但杜根如今也是要从厂里拿分成的了。
顾有莲正点着头,杜根握住了她的手,“莲子,我还是那句话,我一定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的,永不负你。”
顾有莲眼看着一大人俩孩子都笑嘻嘻地盯着她,她脸直接红透,赶紧将手撤了回来,羞道,“知道!吃饭吧!”
这句话,杜根在他们结婚的时候就说过。
那时候,他们盯着压力和嘲笑,杜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是带着屈辱的,但现在,明显的,杜根的笑容里,是踌躇满志。
第二天,杜根就南下回厂里去了。
紧接着,孩子们开学,林清屏回校,赵大姐回来,清茶首都大学店开门营业,生活,朝着它既定的轨道,有条不紊地前行。
转眼一个多月过去,天气渐渐暖和起来。
林清屏用空余时间紧赶慢赶,用纱线织了两套纱衣,给孩子贴身穿。
这个年代,没有上辈子后来那些母婴品牌,普通家庭生孩子,小孩都是穿纱线织的衣裤,毛线不行,扎皮肤。
纯白的纱线,直接从纱厂里要来,都不染色的,织出来软绵绵,特别舒服。
她刚把衣服织好,就接到喜讯——梅丽生了。
生了个儿子。
“你不知道我弟,那个臭脸,盼星星盼月亮,想盼个闺女,结果生下来是个小子。”武天娇笑着和她说,“我弟买的那些衣服,全是粉啊红啊的,这我看他怎么办!”
林清屏倒是不知道这一出,听了也觉得好笑。
“被我妈骂了,他还有说辞呢,说闺女香香的多好,生个小子跟他小时候一样的在泥地里打滚,有什么好的?”武天娇更乐了,“他还知道他小时候讨人嫌!”
林清屏忽然想起,自己上次和顾钧成说孩子的事时,忘记问他想要个儿子还是女儿了,她自己,是更想要女儿的,她设计那么多好看的衣服,如果生个女儿该多好!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
不过,眼下还是先去看看梅丽吧!
她找了个没课的下午,带上自己织好洗干净的纱衣,又去金店里挑了一对金镯子,就去武家看孩子了。
她没有发现的是,在她走出金店时,有人悄悄跟上了她。
她坐公交车去的武家。
这会儿武天平和武老都不在,家里只有徐姨和梅丽母子。
林清屏把金镯子和衣服都拿给梅丽,梅丽被她吓一跳,“你这也太贵重了吧?我生个臭小子,哪里值当这么好的金镯子!”
林清屏都被她逗笑了,“怎么你也跟你家武天平似的,小子怎么了?小子就不能戴镯子了?”
梅丽自己都笑了,“我这不是被武天平影响了吗?天天泥地里打滚泥地里打滚的,我下意识就寻思,泥地里打滚配戴什么金镯子!”
徐姨倒是对她手织的纱衣喜欢极了,“哎哟,小林同志,你这衣服可就织到我心上了,我正想着这事呢,小孩皮肤嫩,还是穿纱的好!”
林清屏笑着道,“我也没孩子,只见别人家小孩都穿这个,就织了两套,可算是赶上了。”
“你有心了!”徐姨夸她,非留她吃晚饭。
林清屏盛情难却,加之也想和梅丽说说话,就留下来了。
待吃完饭,天就黑了。
武老没回来,武天平不在家,没办法送她回学校。www.xbiqiku.com
林清屏一再说不用送,但徐姨客气,让保姆在家看着孩子,她亲自把林清屏送上公共汽车才回,想着公交直达学校,没啥问题了。
然而,却偏偏出了问题。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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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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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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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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