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老佝偻的人被拉成了瘦长的影子,映照在长安城高耸的城墙上,阳光刺眼,阳光中的苍苍白发更刺眼。
李奇还没来这里时,曾经有过稀奇古怪的幻想,假如某天获得知道别人死亡时间的能力后,该怎么样生活。
他现在轻而易举地达到了,那些东西在他的心里上窜下跳找存在感:贞观永远只有二十三年。
改变得了一部分,却掌控不了全部。
越老的人越是无悲无喜,他现在,也快要进入这个状态了。
东阳和武媚同时有了身孕后,李奇就一直守在家里,以前那些让他脑袋发胀的经史,现在反而有些不忍卒读。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夫君,我们的孩子要是女儿,你会不会生气骂我?”
“那当然了,我肯定会骂你。”
“可你那天明明说过,只想要两个女儿。”
“现在情势又有所不同”李奇放下手中书,伸了个懒腰,快准狠伸出手去抓住在身后作怪的武媚,“都要当娘的人了,还这般调皮。咱家隔壁那十几个不要脸的家伙,天天烧香拜佛求你们俩生女儿,他们好来娶,凭那几个家伙的德性,他们的儿子能好到哪去,生两个儿子,断了他们的念想才好。”
东阳开始认真思索起来,片刻后,“夫君说得对,程家那儿子,黑黑的,呆呆的,都快三岁半了,还只会爬,尉迟家的那儿子,好像也是那样……”
武媚的俏脸上顿显鄙夷之色,这帮人,她在武备府时都接触过,确实,一个个都是莽子娃儿,儿子也全随了阿爷长。
至少目前为止,没见一个长得周正些的。
“以后都会好的,生儿生女都可以,大不了多生几个便是了。”
“夫君”东阳想起了李奇抱回家来的那个孩子,眼睛一亮,“侯家那孩子,不如养作咱家儿子的媳妇,她阿娘也不在了。”
小小的、刚两岁的侯央月,命运大概就定了。
“姐姐,那就这般约好,哪个生儿子,小央月便是哪房的儿媳,如何?”武媚也来了兴致,笑着说道。
“依你所言,看来小央月是我正房嫡媳无疑了!”东阳挑了挑眉毛,故意道,想来,逗逗武媚还是很有趣的。
一说到这事,武媚的聪明劲就全没了,“小央月明明是我的!”
“我的。”
“是我的。”
两人又要没完没了,李奇插了一嘴,“咳咳,那不都是咱家的吗?”
两人眼睛一齐直勾勾盯在他身上,李奇果断举手投降,这种事,自己以后还是别参与进来为好。
李奇提高了声音,继续读诗。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两女注意力又集中到李奇这边来,东阳有些疑惑地问:“夫君,这样读诗真的能让咱的孩儿更聪明吗?”
“那当然了,这叫胎教,听为夫细细道来……”
话音未落,身后传来孟氏的声音。
“又听他胡说八道,这臭小子就是想让你们陪着他。”
李奇又咳嗽了两声,“儿好歹也是一家之主,这……”
“这什么这!”孟氏走到亭子上,“我盼了许久,儿媳才有了身孕,老罗家总算是香火有续,小心谨慎还来不及,你倒好,前时惫懒得很就算了,如今还没个正形,为娘的还说不得了吗?”
孟氏数落完,又看向两位儿媳,眉目含笑,“今日风大,快些回房歇着,莫累着了。”
“阿娘,我们这就回房。”
东阳和武媚,其实也才有三四个月身孕,只是李奇那一套理论早在两个月前便被孟氏直接驳回了,她现在看府上任何人都不太顺眼。
府中守卫仆从,吃住都在府外,不准进入王府,甚至伺候一家人平日起居的丫鬟,半月前也全被放了闲假。王府上下除了实在动不了的死物,会喘气的活物,有一个算一个,全被孟氏赶了出去,要不是李奇是东阳和武媚的夫君,现在估计也要被赶出去。
孟氏现下见谁都是不知轻重的粗枝大叶,所以两女衣食起居都是她一手包办,对东阳和武媚的照顾的无微不至。
现在,全长安,估计也没人不知道燕王有后了。
宫中的皇帝陛下对自己要有外孙的事也上了心,不仅赐下许多养胎安神的珍药,还派来了尚药局御医,当然,结果都是一样的,诊过脉后开完药方后,全被老娘赶了出去。
两天后,久居宫内的杨妃也来到府上,两个长辈老娘一合计,这下,李奇已经失去了他最后的“利用价值”,最后也麻溜地被叉了出去。
偌大一个王府,居然容不下他。
出来了,也是无所事事,程处默尉迟宝琳他们每天都要入宫当值,现在,他就是孤家寡人一个。
李奇在大街上晃悠,晃悠来晃悠去,脑瓜子生疼,不过很快就不疼了。
李奇忽然想起了马周,准确来说是马周的儿子,他李奇的大外甥马小由。
对啊,他那大外甥的满月和百天他可都去了,一岁抓周时的情景他还他记得很清楚,他的大外甥一把甩开亲爹硬递过去的书,然后爬到桌子的另一头,抓起被摆得老远的得小剑,可把马宾王“气得不轻”,几杯酒下肚,马小由瘦不拉几的爹就要来找自己决斗。
原因就是,李奇每次去马府串门,就总爱教马小由打打杀杀,才几个月大的孩子,这样做在马周看来简直是丧心病狂。
从那之后,李奇每次上门去拜访,马周都会让罗兰把儿子抱走,坚绝不让李奇再去碰。
“小由应该有六岁了吧,正好。”
要不是罗成和临川一家子都去了龙门县,李奇少不了也要去串一串他家的门。
李奇这样做可是有的放矢,他前世也没当过爹,这不得取取经?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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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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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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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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