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不清的人向夜冥敬酒,企图灌醉他。
夜冥不动声色的喝了一杯又一杯。
阎罗大吃特吃,撑得四脚朝天。
各种声音此起彼伏:
“恭喜啊……”
“这么大好的日子,真是沾了藏剑山庄的光。”
“大喜大喜……”
“哈哈哈!喝!”
喧闹声持续了整整一日,到了晚上还没有消减的迹象,但已经有人吆喝着要闹洞房了,由阎罗起头。
他喊得最凶。
人多热闹,个个都喊着要闹洞房。
他们拥簇着已经灌醉酒的新郎,轰轰烈烈的朝着新房赶去,一个个扯着脖子,摩拳擦掌的样子,势必要好好闹一番,可是扒开窗户,却见新房内空空荡荡的。
人呢?
新娘不见了?
新郎怎么也不见了?
-
此时,后山的温泉里,这里安宁极了,只有温热的水流哗哗声,屏蔽了一切冗长的喧嚣,只有他们二人。
叶锦潇揉着夜冥的太阳穴,瞧着他脸颊酡红,醉意不轻的样子,道:
“喝这么多,也不怕坏了身体。”
夜冥瘫软的靠在岸沿上,身体沉在水里,吸去了一身浓烈的酒气,醉意浓烈的双眸像是染了一层水雾,蒙蒙的望着她,移不开眼睛。
“潇潇。”
“嗯?”
他握着她的小手,轻轻的在唇边啄了好几口,“潇潇,我好喜欢你。”
抱着她的手,在脸上蹭个不停。
“好喜欢。”筆趣庫
声音哑哑的,像一只已经失去神智的大狼狗,只剩下身体的动作了。
叶锦潇低笑道:“你喝醉了。”
“我没有。”
每一位宾客都祝他们百年好合,永结同心,他很高兴,敬来的每一杯酒全都喝下了。
这一切,就像做梦。
“你醉了。”
从前,他可从不会这样黏人的缠着她。
“啊?是吗?可是我觉得好热,有些难受。”
叶锦潇叹道:“别人敬多少杯,你就喝多少杯,也不知道拦着些,能不难受吗?”
拉开他的腰带,剥掉这繁琐复杂的衣物。
夜冥垂着眸子,瞧着她耐心不已的模样,酒并没有醉人,他有分寸,每一分酒意都及时被内力排到了体外,只是,这一瞬,他目光恍惚,真正的沉醉其中。
身体往前一倾,便将她压了下去。
“唔——”
她美眸微瞠,看着面前这张放大的俊脸,顿时明白了什么。
这人……
装的吧?
可坏。
“潇潇盛情,实难推却。”他赧红着脖子,已经被她剥光了。
他说他醉酒难受,她才给他脱两件,现在却变成她索求无度了。
行。
既然盛情难却,那就不必推却。
她主动伸出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呼吸急促的交织着,二人的身体紧密无间的贴在一起,似乎要融入对方的身体里。
他们的双手紧紧的交叩在一起。
他呼吸沉重,吻着她的眉心、眼角、下颌,每一寸领地都小心呵护,最后化作沉哑的请求:
“潇潇,可以吗?”
自然。
她是他的,他也是她的。
-
众人想要闹洞房,却扑了个空,一番热情刚退下去,马上又激了起来,继续喝酒去,谈天说地,痛饮一番,有的是乐子。
阎罗喜滋滋的到处逛,醒了醒酒,准备去吃宵夜,却看见两个男人对坐痛饮,汪汪大哭。
“她成亲了!”
“是啊,她成亲了。”
“都怪你,要不是你太没用了,我也不必痛心这一遭了。”
“是我无用。”
成了亲的王妃,都跑了。
到了枕边的女人,还能飞了。
他心痛啊!
楚聿辞跟君无姬扔了酒杯,拿起酒壶一起喝,最后觉得不过瘾,酒壶也扔了,两个人站了起来,一人抱着一只酒坛,扛着坛子喝。
君无姬虽然觉得惋惜,但也有几分幸灾乐祸。
当初,刚认识叶锦潇时,她还在聿王妃,楚狗老是借着婚姻关系,压他一头,处处得瑟。
现在好了。
没地方得瑟了吧?
他们成为一样的人了。
哈哈哈!
虽然叶锦潇跟夜冥成亲,让他有点难以接受,不过一想到这个人不是楚狗,他心里就好受多了。
果然,得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自己才能快乐起来。
楚聿辞更心痛了。
或许,一醉解千愁吧!
-
大婚的热闹一直持续了半个月,方圆百里的乞丐百姓全都受到了谢家的恩惠,无一不是称赞的,半个大陆、整个江湖,商界、官宦、皇家,全都恭贺着这场大婚。
婚后,一切如旧。
叶锦潇给叶二升了官,让他当大掌柜,专门替她打理十二家铺子,还给涨了月钱。
至于阎罗嘛,他拜入了藏剑山庄名下,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身份,只不过他是不受拘束的性子,并没有待在藏剑山庄,而是游走于江湖之上。
若有要务,便去处置。
处理完了,又回到谢家山庄待着。
他已经成为了谢家山庄的一份子,谢暖烟说,要给他介绍一个温婉可人的姑娘做媳妇。
他不想要媳妇。
本来能吃一只鸡的,多一张嘴,结果只能吃半只了。
划不来。
谢暖烟说:“不是这样算的,你买两只鸡,不就可以了吗?”
阎罗更为诧异:
“那我原本能吃两只鸡,多一张嘴,结果只能吃一只,不是更亏了吗?”
“?”
他为什么要诧异?
该差异的人应该是谢暖烟才是。
他这是什么思想?
谢暖烟想跟他讲一下道理,但是被凤溟渊拉走了。
跟这只呆子讲道理是讲不通的,唯有等某天,他自己开窍了,就能知道有媳妇的好处了。
可是,烟儿到底何时答应嫁给他?
好愁。
愁秃了头。
君无姬这边,参加完大婚后,赶忙回到了君家,八年未归,有许多事物需要上手处理,近两年内恐怕分不了神。
其他人都跟往常一样,该怎么便是怎么,只不过,都比以前过得更好了。
要认真说的话,反差最大的应该还是谢暖烟了。
她一直认为,只要叶锦潇成婚了,安了家,就能安安心心的待在家里,不会再到处乱跑,她也能享受一番天伦之乐了。
结果……
夫妻二人一起跑了。
一起跑了。
跑了。
了。
叶锦潇是个闲不住的,夜冥也是个来去自由、不拘小节的江湖之人,两人在一起,那真是连夜坐高铁都追不上。
今天在这个地方,平定了一个门派的内乱,安定了一方和平。
明日在那个地方,处理了一起连环杀人案,揪出了奸佞之人,恢复了一方安宁。
要么就是蹿到了另一个地方,游山玩水,闻名而去。
闲不住。
真的一天都闲不住。
谢暖烟抹着眼角不存在的眼泪,她这辈子想要儿女绕膝,承欢膝下,恐怕就跟做梦似的。
女儿指望不上,将来只能指望孙子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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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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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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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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