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修真小说>开局丑颜悍妃杀疯全场>第442章:番外
  慕容若兰:我终于学会驾驶飞行器,兴致勃勃赶到岭南的时候,父母已经被四哥接到龙国去了,我又赶去了龙国。

  在龙国,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龙国女皇陛下。

  当时,女皇陛下正在和大臣商讨事情,我只好躲在一根粗大的柱子后面,偷偷地看过去。

  就见女皇陛下,我家四嫂,正在向群臣发布命令。

  那些平日里在老婆孩子面前耀武扬威的男人,全都匍匐在大嫂的脚下,听候四嫂的吩咐,甚至听四嫂的训斥,感觉四嫂就是我们女子中最惬意,最有能耐的。

  当然,不能和圣倾比。

  我在柱子后面站得久了,连脚底板都麻木了,四嫂那边也还没忙完,我之后偷偷回到后宫。

  龙国的后宫,看上去和大楚现在的后宫规模差不多,同时,这里的社会制度,和现在的大楚,几乎一模一样。

  后宫的工作人员,看到我礼貌地打招呼,称呼我慕容小姐。

  晚饭的时候,四嫂才回来。

  四嫂笑着说道,“若兰来了,我们这里没什么好招待的,家常便饭,你可不能嫌弃。”

  说是家常便饭,五个菜,一个汤,四嫂和四哥,加上我,不过是三个人,足够了。

  我怎么可能嫌弃?

  再说了,能和龙国女皇陛下一起吃饭,那是天大的荣耀,我怎么可能嫌弃。

  一边吃饭,女皇陛下一边询问圣倾的事,期间给我夹了五次菜,都是我喜欢的。

  四哥几乎没怎么吃东西,一直给我和女皇陛下夹菜。

  这一顿饭,吃得很惬意,也很舒心。

  等到吃完的时候,四哥说道,“若兰难得来一趟,多住些日子,我已经派人去避暑山庄接父母了,等父母回来,见到你,一定很开心!”

  我这才想起来,我来龙国是为了看望父母,这都半天了,只顾着瞻仰龙国的女皇陛下,居然连父母住在哪里都不知道。

  甚至都没问过一句。

  我是不是不孝顺。

  月牙:我睁开眼,确定自己转世了。

  这几天,我一直处于接纳前世记忆中,高烧不止,差点就把脑子烧坏了,是小姐一直陪着我,帮我降温,把我从云府带到百草堂。wwω.xЪiqíΚù.com

  我又一次成功转世,这都是因为我有一个善良的小姐。

  我决定了,从此跟着小姐,不回妖族去了。

  很多人都说小姐心狠手辣,在我看来,小姐才是真性情的人,对王氏和云慕烟这些人,不狠毒一些,恐怕小姐早就被她们给害死了。

  千代缘吃了小姐从末世拿来的激素,翅膀修复的同时,身体也在慢慢膨胀,以至于高山之巅的大鹏鸟看到他,都会被他欺负。

  他只是一只千年的蝴蝶而已,实际上就是一只虫子,没什么可怕的地方,偏偏大鹏鸟不信。

  小姐生了一对龙凤胎,现在刚刚学会走路,千代缘每天的任务,就是托着公主和皇子,在皇宫上空转圈,把墨霜和墨雪两人急得直掉眼泪。

  千代缘:我是一只虫子,据主子说,我活了上千年了,是个老怪物。

  最近,皇后娘娘喂了我一些药,说是帮助我修补翅膀。

  谁能知道,翅膀修复的同时,连身子也膨胀了不知道多少倍。

  原本就没有任何一只蝴蝶能看上我,现在好了,所有的蝴蝶见到我,都会远远地躲着我。

  这对我一只虫子来说,没有被同类先去更痛苦的事了。

  欧阳离殇:我醒来的时候,看到一位仙女,手下说,是她救了我,我喊她仙女姐姐。

  我知道她和大楚的摄政王有婚约,可那又如何?

  若是摄政王敢对我家阿姐不好,我就给摄政王下蛊。

  可在此之前,已经有人给摄政王下蛊了,调查后发现,给摄政王下蛊的人,正是我们魔族追查了几十年的叛徒。

  大姐很在意摄政王,摄政王对阿姐还算不错,这样的话,我就不给摄政王争了。

  阿姐很在意摄政王身体里面的蛊虫,我用了三十天的时间,查找了祖辈留下来的羊皮卷,还跑到祖宗的墓地,连祖宗的棺木都打开了,才找到克制摄政王身体里面蛊虫的方法。

  我帮摄政王解除了身体里面的蛊虫,从此,摄政王更英勇无匹,阿姐和摄政王之间,也更加亲密。

  大家说,我阿离是不是个笨蛋傻瓜,外加二百五。

  我居然帮助情敌,一点都拎不清。

  云清音:我喜欢摄政王,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摄政王更让人留恋的男子了。

  可他和云圣倾订婚了。

  那又如何。

  他不喜欢我。

  那我也不言放弃。

  我要成为一代女皇,和摄政王楚宸渊并肩站在这个世界上,到了那个时候,楚宸渊一定会嫌弃云圣倾,看到我的优秀。

  我成了阶下囚,从此,再没有见过云圣倾和楚宸渊,这两个人在忙什么,连我是不是还活着,都不在乎了么?

  云镶:想我一生征战,为国为民,末了落得个身败名裂,就因为我想要做皇帝吗?

  这事,是个男人都想。

  我躺在刑部牢房的稻草上,想着我云镶这一生曾经的辉煌和落寞。

  我走到这一步,是因为心不够狠,若是当初见到龙国女皇的时候,直接胁迫女皇让位给我就好了。

  若真的那样做了,我这个时候,恐怕就是龙国的皇帝,享受圣地庇佑的同时,后宫有着数不尽的女人,想想,那都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

  听说云家被云慕烟连累得被诛九族,可我也在九族之内,云圣倾怎么不让我也去死?

  这种生不如死的日子,可真是过够了。

  圣尊:我是九重天上的天规,因为楚宸渊和云圣倾触犯了天规,被我打下凡间,经历九九八十一次劫难,才能重返天庭。

  他们回到九重天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打破了,扔到凡间。

  我可是天规啊!

  在到达凡间的半道上,发现一架迷失航向的飞行器,里面的人,都是凡间的精英。

  我要是想在凡间活得风生水起,手下就得有一帮精英。

  于是,我劫持了他们。

  他们原本生活的世界,我看了一眼,用脏乱差来形容都有点高看了。

  我带着他们,到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

  这里空气新鲜,四季如春,最适合居住。

  虽然这里的社会制度落后太多,可是,我劫持的可是几千年后的精英啊。

  他们当然会打造一个自己的小世界,这根本不用我操心。

  我只管去做我想做的事。

  我被称作圣尊,这若是被九重天上面的那两个人知道了,我还不得被烧得骨头渣子都不剩。

  突然有一天,我发现,这个世界,居然是云圣倾和楚宸渊历劫时候曾经待过的地方,那我何不帮这两人一把,以求他们登上九重天的时候,饶我一马。

  我在云圣倾最无助的时候,把她带去了末世,回来的时候,带回来不少先进的东西。

  后来,楚宸渊登基称帝,我又送了贺礼。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希望能得到云圣倾和楚宸渊的原谅。

  可我磨破了嘴皮子,云圣倾肯说一句饶恕的话。

  啊!

  我可真是这个世界上最悲哀的人!

  (亲爱的大仙女,小仙女,谢谢大家的陪伴。我们下本书再见!)

  (祝可爱的大仙女,小仙女,身体健康!心想事成!)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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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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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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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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