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快穿之咸鱼她躺赢了>第364章 一对废宅14
  方妹夫会站在方小妹这一边也很正常。

  方妹夫会觉得自己比方一诺出息多了,过的却没方家好,就是因为父母不给力,所以会跟着老婆一起,怪父母,很正常。

  而也正因方妹夫站在方小妹这一边,方小妹公公婆婆才不敢怎么着方小妹,要不然,方妹夫不站方小妹这一边,公婆丈夫站在一起,她就不是对手了。

  怎么说呢,世界上的事就是这样,有些人混的不好,就会怪父母不争气,怎么没让自己成为富二代;有些父母混的不好,就怪儿女不争气,怎么不能让他们有面子。

  前者是方小妹和方妹夫,后者是方父——他虽然嘴上没说,但态度上表现出来了,不喜原身,只喜欢方小妹,因为原身不争气,不能让他有面子。

  所以方妹夫和方小妹会怪方妹夫的父母不行,也很正常,因为也有一些父母会怪儿女不行。

  反正世界上的人总是这样,不是怪这个人不好,就是怪那个人不好,真正觉得自己的面子自己弄,要努力,不能怪别人的,总是很少的。筆趣庫

  不说方小妹家因琳琅家在首都买了房子,家庭氛围变差了,只说方一诺的母亲虽然退休了,却是个闲不住的人,所以偶尔会帮忙接下孩子上下学,有时还会跳跳广场舞,比那些一直坐着打牌的老人,这样活动活动,对身体显然是好事。

  其实她有时候还喜欢逛街,要不是琳琅不爱逛,她只怕会拉着琳琅一起逛街买衣服之类。

  并没因琳琅只生了个姑娘,就催琳琅再生二胎。

  不过这大概是方一诺跟他们达成的共识:儿子都没工作,还生什么二胎啊,到时谁有钱养?有一个孩子就够了。

  当然了,现在的方家,也不能说没钱养,毕竟首都还有一套房子呢,但,要再生一个孩子,光是照顾孩子,就要消耗人大量的精力,而两人带一个孩子,还算轻松,但带两个,绝对不会轻松了,所以方一诺并没提跟琳琅再生一个的话。

  倒是那些亲戚朋友会说催生的话,说什么只有一个女孩怎么行,意思是不能传宗接代,一定要生个男孩。

  琳琅每次听了,就会说,我自己不也是女孩,现在的孩子不还是跟我姓?

  想到琳琅的情况,那些人就不废话了,只心里想着,你能找个姓方的结婚,你女儿会找吗?

  要是不找,到时家里那么多财产,还不会便宜了外人?

  琳琅可不这么想,因为她女儿显然不是个恋爱脑,也是很理智的,随着年龄渐长,早就想过,要么跟她一样,谈个姓方的,要是谈不到,就去精子银行直接买个精子生了,以后呢,恋爱可以常有,但不会结婚。

  所以基本上不会发生那些人担心的事。

  事实上,琳琅跟方一诺早就做好打算了。

  要是女儿是个恋爱脑,打算带着全部身家,给人辛苦生孩子,养孩子,却不打算让孩子跟自己姓,跟对方姓,那他们到时直接将他们名下的财产捐献给国家就行了,便宜了国家,也总比便宜了那些想吃绝户的人强(琳琅当然不觉得姑娘是绝户,但在一些贪婪的人眼里,只有姑娘没儿子的人家就是绝户,他们会垂涎这些人家的财产),起码还能给国库做点贡献,将来支援一下地方建设,要不然真如了那些人的意,对方还不要高兴死,觉得他们全家都是傻子。

  好在他们的女儿也不是傻子,不会做这种傻事。

  事实上,他们的女儿在毕业后不久,就怀了孕,甚至都没用找精子银行买精子。

  据女儿说,当时在学校里谈了男友,结果毕业的时候,对方提出了分手,女儿看对方非要分手,看样子,对方是把读大学时谈的恋爱当玩玩的,于是就算了。

  结果毕业后才发现,怀孕了。

  然后女儿也不打算纠缠男方,就打算将孩子生下来。

  而男方是跟她一个学校的大学生,起码智商上是有保证的,这多好,比去精子银行买还有保证,毕竟精子银行的精子,可没法保证,是这个学历的。

  琳琅觉得女儿比她想像中还要厉害,当然是支持了。

  方一诺不用说了,肯定支持,毕竟他一直疼爱女儿。

  这时候,方一诺的父母和琳琅的父母也都还在,方一诺的父母甚至表示,他们精力好,还能照顾即将出生的曾孙子。

  不过琳琅显然不会让他们辛苦,毕竟他们年纪大了,让他们好好保养,才是最重要的,可不敢劳累他们,免得将他们累的病倒了。

  当然了,偶尔逗逗孩子,还是可以随他们的,只要不累着他们就行。

  因为以前带过孩子,所以方一诺也是轻车熟路的,跟琳琅,还有女儿三人一起,将孩子照顾的妥妥的。

  倒是琳琅的孩子毕业就怀孕生子,还没结婚,甚至没去工作,让方小妹高兴不已,想着琳琅的女儿没人要,这下要让她丢脸丢大发了吧?

  结果,根本没人在意琳琅的孩子结没结婚,毕竟现在跟几十年前不一样了,不知道多少人不结婚就有了孩子。

  至于工作,琳琅的孩子跟琳琅和方一诺不一样,并不是那种喜欢呆在家里的人,在孩子出生后,还是出去找了工作的,将孩子交给琳琅夫妻带。

  所以方小妹的幸灾乐祸没能保持多久,倒是她儿子过了三十还不打算结婚,让她着急了。

  其实这个时候,很多人结婚都晚,但方小妹接受不了啊,毕竟她当初结婚早,琳琅结婚晚,她都笑话对方天天呆在家里没人要,才会那么晚才结婚,现在轮到她儿子一时不结婚,她肯定急啊。

  不提方小妹操心儿子的婚事,却说当下等到原身的父母八十多岁时,跟在原身世界一样,也开始老了病了,要过世了。

  不过比在原身世界活的时间要长一些,大概是因为,有琳琅盯着吧,有点小毛病,就提前防治了,所以没变成大毛病。

  所以他们差不多活到九十岁了,还是之后身体机能的确不行了,这才过世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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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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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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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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