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义珍去了卫生间。
林婉婷拿了碗筷去洗,她感兴趣地问殷红兵:“这个女孩是你女朋友?”
殷红兵头摇得如拨浪鼓:“不是,她是我高中同学。”
“女同学会跟你来江明找你哥?”
她表示不信。
殷元解释说:“这个混小子本来在莞城跟我表哥搞装修,但是他这个女同学用美人计把他鼓惑到了番禺去,跟她们一起搞传销。这次是准备过来跟我借钱的,这女同学怕他临时改主意,所以特意陪他过来,以便看着他。”
殷红兵暗自吃了一惊,原来哥早已经知道自己去番禺是进了传销窝,看来是瞒不下去了。
“不是传销,是一种新型的营销模式,未来社会这种营销模式会逐渐取代传统的销售模式……”
他还试图为自己辩护。
“我抽屉里面就有一本关于传销危害社会的书,你去拿来翻翻,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比我跟你解释更明白更直观。”
殷红兵听他这样说,就拉开抽屉,把那本书找了出来。
同时看见抽屉里有一叠冲洗好的彩色相片。
里面有几张林婉婷的相片,他偷偷抽了一张塞进口袋。
几十张玻璃上喷欧美女郎图片,看得他心潮澎湃,小心脏呯呯直跳。
哥哥说去玻璃工艺厂画工艺画,原来是画这种图……
林婉婷在,他不好大声嚷嚷,只好装着没看见。
拿出那本传销危害社会的书看了起来。
封义珍洗完澡出来后,看见殷红兵看的那本书,心里有些着急。
他从哪里找来的这本书?
看了这本书,以前在番禺那么多天的洗脑工作都将白干。
可是几个人都在,她也没有理由说不让他看这本书。
殷元炒了几盘菜端上桌,招呼大家吃饭。
“要不要买瓶酒来喝?”
见几人都不吭声,殷元拿了钱让弟弟下楼去买酒和饮料。
红兵离开后,殷元问封义珍:“你爸妈都是在番禺?”
“我爸做到了公司总裁,我妈在老家。”
“那你呢,做到经理级别没有?”
“还差一个业迹就可以到经理级别了。”
“五个业迹就可以升任经理级别吧?”
“对。”
封义珍觉得这时候也没什么隐瞒的了。
林婉婷说:“我们班上一个同学老爸也是去了番禺跟人搞传销,骗了好多亲戚朋友的钱,最后那个传销公司老总卷款跑路了,同学老爸欠下巨额债务,想不开跳楼轻生了。到现在我同学上学的费用和伙食费,都是靠他平时去打工赚钱。白天上课,他晚上还去工厂做工赚生活费,很惨。”
殷元也说:“只有传销公司最顶层那几个老总赚得到钱,底下那些都是送钱的。所以你和红兵最好都不要去搞这种传销……”
封义珍感到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殷红兵借钱一事估计要黄,甚至她会不会回去都还是未知数。
“我舅舅就是公司高管,我爸就是我舅拉过去的,其他人资金怎样很难说,但是我爸投入的资金应该有保险。红兵若是投资,我也可保证他绝对不会亏钱。”
殷元叹息着说:“搞传销想要业绩好,就只有尽力去坑亲戚朋友和熟人,做几年后,你身边所有的熟人都被你得罪完了。因为搞传销的人十有八九都是血本无归,这些人出来后肯定对你怨恨,就算你搞传销赚了钱,以后的人生都没人愿意跟你打交道,亲戚朋友都对你敬而远之。我建议小封你还是找个实实在在的工作去干。”
他对林婉婷说:“有没有合适的工作,介绍小封去做?”
林婉婷想了想说:“昨天我姑丈带我去欣会医院见院长,听他们聊天说准备报一批高中毕业的女孩,培训后安排到医院做护士。小封若是感兴趣的话,我跟姑丈说一声,看可不可安排一个人进去。”
封义珍做梦想不到,还有这样的好事等着自己。
去医院当护士,还有机会去培训,比进工厂流水线上工作的女工,待遇强多了,还有谁会不愿意。
她连忙说:“婉婷姐,我愿意去,拜托你帮我问问你姑丈,若是需要一些开支,我打电话让我爸寄点钱过来。”
殷元故意问她:“你不准备返回番禺做传销发财的美梦了?”
“殷元哥,你都说是梦了,做梦也总有醒的一天。我看红兵也不用回去了,还是找一门实实在在的工作好。殷元哥在这边赚钱这么厉害,以后你就带他一起干吧。”
封义珍此时也明白了这个道理。
买了酒和饮料的殷红兵回到房间就听见了封义珍刚才说的话。
刚才下楼去买酒,他还在想找个什么理由跟封义珍说这件事。
想不到几分钟的时间,哥哥两个就把这个问题解决了。
四人开始吃饭,期间还看电视新闻。
殷红兵觉得哥哥炒的菜口味特别好,他吃得特别香。
“哥,以前在家里,你根本就不会炒菜,去了祁山钨矿上班几年,厨艺就学得这么好了?”
殷元说:“什么事都不是天生就会的,只要勤快一点,什么事都学得会。”
他在祁山矿上班时,经常会跟潘念祖和程奇松等人,利用星期天时间去市场买菜,几个人一起聚餐。
他有时也会炒菜。
关健是他经历了前世几十年,生活中的油米茶盐,经历多了,自然就熟悉了。
林婉婷见他买了彩电又买了洗衣机,笑着说:“殷大师学会享受人生了,买彩电又买洗衣机,可惜我马上要分配去欣会医院上班了,不然我每天拿衣服来给你洗衣机洗。”
殷元说这事简单,等你去医院上班后,去医院附近租房再搬过去一起住,这事就解决了。
林婉婷说:“搬去欣会住,那你来江明这里上班,不就很远了么?”
殷元说:“到时我买辆小车,就算远一点,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就算是现在骑摩托车,也是多十几分钟的路程。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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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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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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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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