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其它小说>四合院之我是何大清>第167章 喋血街头
  四九城的黑夜里冰天雪地,一片萧瑟孤寂。

  而此时,几千里之外,隔海相望的港岛却仍温暖如春,热闹非凡。

  六十年代的港岛经济发达,十分富裕。小小的岛上如今竟有近两百万人,而且仍然以每年净流入几万人的速度在飞速增长。

  大量的人口带来的不光是充足的劳动力,还有黄金白银等各种优良资产。

  这里经济腾飞,富的流油。每天都有新的工厂开工,最低工价月薪水都有上百港币。

  一到傍晚,各类食肆酒楼爆满,赌档押馆那更是人满为患。

  火烛鬼和军装会巡逻各自负责的街道,以应对突发情况。

  但真有事时,上不上,什么时候上,那都不好说。

  因为晚上的港岛,那是帮派字头说了算。一言不合,大佬们清场嗮马那都是寻常事。

  别说军装,就算便衣探长来了没用,红红花双棍可不管你那些。

  不过再乱,仍然可以预见的是,这个繁荣之地将充满各种机遇。

  无数人在这里发达,左拥右抱。

  无数人踩准机会,一飞冲天。

  也有无数人命丧街头,抛海喂鱼!

  这就是港岛,数不清的大哥小弟,道不清的颠沛流离。

  何大清拥着母女,捅娄子走后路时,港岛筲箕湾的一条破旧不堪商业街上,别名李疤瘌的李学武,正带着一帮小弟搏命呢!

  筲箕湾,听这名字就不是多好的地方,它位于港岛东边,太古地以东,隔着维多利亚港与天后庙相望。

  这里很是偏僻,处于刚刚开发阶段,跟铜锣湾,尖沙咀,油麻地这些富庶之地那是没法比。

  但好歹这儿也有个小码头,有几间工厂,一条几十间商铺的街道。

  一些混不如意的小字头,占据这里,好歹能混上口饭吃。

  李学武几年前刚来港岛时,很是水土不服,单是语言方面就难住了他。

  好在他年轻力壮,身手也不错,仗着何大清相赠的几个小黄鱼,总算没挨饿。

  后来他找了几份零工,却发现这样没法出头,在港岛,他要想出头,一是穿军装,再就是混字头。

  码头扛包,工厂出力,他是不会去干的,体面工作需要精通英语,他也干不了。

  想穿军装却不好穿,他只有去混字头了。

  可字头踏马的也不是那么好进。

  港岛讲究同乡互助,这里多是潮汕顺德,福州湖建人居多,上海这几年也来了一批有钱人,但北方人真是少。

  各个地方人来港后寻求老乡抱团取暖,一个地方一个帮派,各寻靠山。

  像十四K,新义安,合和图等都是这样成立壮大的。

  新来的同乡,有钱的开金店银坊,或茶馆酒楼,生意红火,有着靠山撑着,只需交些保护费便可无忧。

  无钱的或卖命搏杀,或码头苦力,也能博一份前程,挣口饭吃。

  李学武就很尴尬,他找不到靠山啊,大陆仔说话又不好听,没人搭理他呀!

  不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几经周折,辗转良久,终于,一个小字头的白纸扇发现他这头良驹。

  这里说一下,白纸扇是帮派字头里面的头脑,出主意的聪明人,在帮派里地位不低。

  一般在坐馆大佬和打手红棍之下,有时候红棍也要听白纸扇的。

  李学武就这样进了这个叫和义兴的小帮派。

  这个帮派成员鱼龙混杂,哪里人都有,大都是字头被灭,没有了大佬的小老弟。或是被同乡欺辱,心中不忿,脱离出来的。

  李学武在这里算是有了一展拳脚之地,凭着一身钢筋铁骨,打下了赫赫威名。

  三年前更是身先士卒,替大佬打下了筲箕湾的好彩街,被大佬扎职红棍,一时风头无两。

  而他也在那一战,脸上被砍了一刀,留了个大疤瘌,有了个别称,李疤瘌!

  就这样,李学武过了几年好日子。

  好彩街虽破旧,但赌坊押妓烟馆俱全,食肆酒楼也有几家,养活他们和义兴完全没问题。

  李疤瘌还挂上了大佬的闺女,日子很是滋润,快活的很。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前几天,一个叫潮义安的字头想当过江龙,打招呼要占这个地盘。

  今天下午,自家大佬兼岳父就被人砍死在了押馆中。

  这真是叔叔能忍婶婶不能忍。

  李学武当即就点齐兵马跟他们斗了一场,不过被一批军装给搅合散了,说让他们晚上再打,怕吓到老百姓。

  这不,到了晚上,正戏开始了!

  远处街角警车闪着灯光,军装便衣都抽着烟看热闹,洒水车也准备好了,这是用来冲水洒街的。

  馆子铺面都紧闭大门,但窗户口不时的人头闪动证明人们也没多害怕。

  这年头,字头互拼,喋血街头不稀罕,人命更不值钱,如草芥一般。

  都是烂命,死就死呗!

  这是最原始的械斗,你砍我一刀,我给你一棍,就看谁命好,看谁更狠更能撑。

  李学武带着小弟们奋力搏杀,为了地盘,为了前程,为了女人,为了富贵。

  他嘴里怒吼着,给自己壮胆,也给兄弟们鼓气。

  无数人拿着刀朝他砍来,有的被他躲过,有的被小弟挡住,也有一些砍到了他身上。

  他避开要害处,眼睛不眨一下,任凭刀砍在身上,脸上的疤瘌一动,手中的刀狰狞着回砍回去。

  良久,终于分出胜负!

  李学武他们胜了!

  “武哥太勇了,大佬挂了,你来当我们的大佬吧!”

  白纸扇看着浑身浴血的李学武,佩服的五体投地,建议道。

  “是啊,武哥,你来当大佬,我们服气。”

  “是啊,是啊!”

  残存的小弟们纷纷附和道。

  “好,我来当大佬,兄弟们,收拾一下,咱们撤,先去包扎,再去喝酒,让军装来洒扫!”

  李学武豪气云天!

  娄府,二楼卧室里,何大清这里竟然有了意外之喜。

  他是真没想到,娄晓娥竟然也是油肠,这不是中大奖了吗?

  这小娄子见老妈后路能走,她也要试试,谁知,这一试,她还挺得劲的。

  何大清真是喜出望外!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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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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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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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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