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说是叶家商行的事儿,急忙就都赶了过来。
“叶二爷,这是出什么事儿了?小的听说有什么奸细?”
“喏,这个!”叶昌雪抬手指向女真族姑娘,“她半夜晕倒在雪地里被我们救了,到了镇上我花钱给她请大夫抓药。
“谁知她却假装不会大齐官话一路上骗我们不说,还赖上我们不放了。
“你们把人抓回去审审,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女真族姑娘一听这话顿时急了。
她原本以为叶昌雪不但救了自己,还一路带着自己骑马,给自己请大夫看病,应该是个心肠很好的人。
没想到他竟然如此冷酷无情。
她慌忙用自己有些蹩脚的大齐官话道:“我真不是奸细,我是从家里逃出来的……”
姑娘说到这里,悄悄抬眼看向叶昌雪,观察他的表情。
见他依旧一脸漠然,只好继续道:“我姑姑过世了,家里人非要让我嫁给姑父。
“姑父比我爹年纪都大,他大儿子比我还大了五岁,所以我坚决不肯。
“但是爹娘却把我锁了起来,说什么时候成亲什么时候再放我出来。”
姑娘说着挽起袖子,露出自己满是淤痕和细碎伤口的手腕。
“我是好不容易挣脱锁链逃出来的,不敢走大路,只能爬山。
“我怕你们知道后会把我送回去,所以才假装自己不会说大齐官话的……”
姑娘手腕的伤痕的确有些触目惊心,周围人都露出了同情之色,只有叶昌雪依旧不为所动。
“我们都把你带到镇上了,还找了大夫给你看病,你非但不走,还大半夜的坐我门口干嘛?”
此言一出,其他人脸上都不由露出了复杂的神色。
在他们看来,叶昌雪生得一表人才,无论身家还是人品都没得说。
如今都二十出头了,身边连个女人的影子都没有,出门在外被女人缠上似乎也是很正常的事儿。
尤其是这种,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的戏码,可都是大家平日里最喜闻乐见的。
只不过叶昌雪显然一点儿都不开窍,看那女真族姑娘的眼神都不如看一块木头。
“不是的,我,我是想求你带我一起走,我昨晚喝了药就一直犯困,怕自己睡过头了,所以才在你门口等着的。
“你放心,这一路上我可以自己骑马,还能帮你洗衣做饭,我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姑娘越说声音越小,越没有底气,因为她知道自己已经给叶昌雪一行人添了许多麻烦。
“你知道我们要去哪里你就想跟着走?”
叶昌雪脸上虽然没有表情,但眼神却一直盯着姑娘满是伤痕的小臂。
当年逃荒路上,叶大嫂刚把晴天抱回来养的时候,叶昌雪已经不小了。
所以他清楚记得晴天当年身上的伤痕。
所以他此时虽然表情未变,心里却早已软了下来。
姑娘毫不犹豫道:“不管去哪里,只要离我家越远越好!”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叶昌雪会一口回绝的时候,他竟点点头道:“既然如此,那你就准备一下吧!
“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我们的行程很赶。
“你若是半路掉队,我可不会停下来等你!”
“谢谢你,你给我请大夫抓药花的钱我以后一定会还给你的。”
……
一个月后,叶昌雪带着队伍回到了京城。
先回到商行将这次带回来的货物全都盘点入库。筆趣庫
然后叶昌雪带着姑娘来到游记饺子馆。
虽说饺子馆如今依旧挂着游记的招牌,但其实早就被叶三嫂盘下来自己做了。
这么多年了,生意依旧不错,老顾客也挺多。
所以两边的店面也都被叶三嫂租下来,全都改成了店面。
此时正是饭口,店里的客人蛮多。
叶昌雪带着姑娘直奔后门。
“娘,我回来了。”
叶三嫂如今已经不用自己干活了,前几年她跟叶大嫂和叶二嫂一起去女学学了识字写字和打算盘记账,如今只需要坐在柜台后面负责收钱记账算账就行了。
听到儿子的声音,柜台后的叶三嫂高兴地抬头,眼睛瞬间就整大了。
因为她看到儿子身后竟然跟着一个看起来十五六岁的姑娘。
老天爷,自家这儿子终于开窍了不成?
虽说这姑娘看起来不像是汉人。
但是比起儿子一直打光棍来说,外族人似乎就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更何况叶向磊不是还找了个西洋媳妇么,眼前这个外族姑娘,好歹还是个黑头发黑眼睛。
还不等叶昌雪说话,叶三嫂就已经把小姑娘当做未来媳妇看了,直接拉着手带到自己面前,柔声询问起来。
不一会儿,姑娘叫什么,几岁了,家里什么情况,就都被叶三嫂给摸清楚了。
“好孩子,你也是受苦了。
“不过不用担心,既然到了咱家,以后就把这儿当自己家一样就是了。”
叶三嫂拉着姑娘的时候不放,一脸看儿媳妇的慈爱表情。
直到叶三嫂说完,叶昌雪才总算找到了说话的机会。
“娘,你给乌林珠在饺子馆找个活儿干吧,管吃管住就行,工钱你看着给。”叶昌雪说完就急着要走。
“哎,你这孩子,你不留下一起吃个饭么?着什么急啊真是的!”叶三嫂皱眉,却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扬长而去。
她只好回身拉着乌林珠的手道:“肯定是急着找他晴天妹妹去了,罢了,混小子就那么一个妹妹,从小就疼得跟眼珠子似的,随他去吧,咱娘俩一起吃饭。”
乌林珠一路上早就听说了晴天,毕竟叶昌雪路过任何地方看到好玩的、稀罕的、新奇的东西都会十分大方地买下来留着送给晴天。
开始还以为是他的未婚妻,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妹妹。
乌林珠小声道:“叶二哥对妹妹都那么好,想必是个知道疼人的。”
叶三嫂一听这话,登时喜笑颜开:“还是你懂事会说话!谁说不是呢!
“别跟那混小子生气,回头我帮你说他。”
“伯母。”乌林珠俏脸一红,“我、我没生气。”
叶三嫂看着乌林珠的模样,仿佛已经看到儿子成亲的画面了,笑得合不拢嘴。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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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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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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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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