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着聊着,菲米突然发现所有的话题似乎都与她有关——她就像是他记忆里的一座灯塔,朦胧间带着温暖,黑夜里点亮光明。心底突然涌出一丝悸动,但也仅仅只是一瞬间,她就赶紧把它掐灭了:‘我哪有那么大魅力?一定是我想多了……我可别忘了,他是学艺术的……学艺术的男孩子或多或少都有点浪漫,没准他对所有女生都会这么说呢……’
“我记得你当初学的是钢琴吧?”为了避免陷入尴尬,她便迅速转移了话题。
“啊,对,钢琴,我母亲给我选的。”斯蒂芬摸了摸鼻子,讪讪一笑道,“其实我更喜欢声乐,当初还想参加选秀来着,不过,呵呵,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情,就放弃了。”
“怎么放弃了?还蛮可惜的……我记得你唱歌还挺好听的,同学们都说你有成为明星的潜质。毕业晚会你还上台表演过,当时有好多女生都想要你的联系方式,她们都说你唱歌像艾里克。”
“是吗?时间太久了,有点记不清了。”斯蒂芬心不在焉地回复道,眼神中还流露出淡淡的伤感——他似乎并不喜欢这个话题。
‘他看起来有点不高兴,’她看着他想,‘估计是想起什么不开心的经历了,比如落选、不被人肯定、被那些评委羞辱一类的……算了,我还是别说这个话题了……’
她安慰他道,“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艾里克先生不也是三十岁才出名的嘛,所以你只要肯坚持,就一定会成功的。”
斯蒂芬并没有直接回复,而是默默地把杯子里的水喝完,然后淡淡一笑道,“我早就没那种不切实际的想法了,现在我只想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有一个爱我的妻子,有一个可爱的宝宝,有一个温馨的家庭。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我何必把希冀放在那些虚无缥缈的事情上呢。”
菲米有些愣住了,因为她不敢相信斯蒂芬是会说出这种话的人,在她的印象里,他可是所有同学里最玩世不恭的那个。‘但人总要有点追求吧,如果只围着老婆孩子转,到老了不会留下遗憾吗?’她想。
斯蒂芬又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这也是我母亲过世后才明白的道理。”
“啊?”菲米不禁瞪大了眼睛,“你母亲……过世了?”
“嗯,四年前,出了车祸。当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她已经走了,什么话都没留下。”他苦笑了一下,“那天,我应该去送她的才对……没想到……呵呵……”或许是为了掩饰悲伤,他猛灌了一大口水。
难免有些恍惚,而且她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她怔怔地愣了半天,才说出一句,“请……节哀。”
“都过去四年了,早就走出来了,”斯蒂芬勉强一笑,“就是挺后悔的,我当初应该多陪陪她,对她再好点才是……”
菲米浑身僵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接着,她便担心起自己的母亲,‘这几天放假,我也没好好陪陪她,不是跟那个跑出去玩了就是闷头待在房间里写东西,连话也没说几句……晚上回去还是好好陪陪她吧……哎,我这个做女儿的,真不称职……’
“你胃口怎么这么小?”斯蒂芬突然转移了话题,他指着她盘子里的牛排笑道,“我都快吃一半了,你怎么才吃这么一点?是不是不和胃口?”
“啊,我吃东西本来就慢,没有不和胃口……”她回过神,尴尬一笑。
“快点吃吧,凉了就……”
正说着,一个十分熟悉的声音便直接打断了他——“请女生吃饭就吃这么便宜的东西?”语气嚣张,充满嘲讽,令人反感,“未免也太抠了吧?”
菲米抬头一看,只见一个身材挺拔、面带愠色的男子已经走到了他们面前,并顺手拉过一把椅子,在二人餐桌的侧面大咧咧地坐了下去。她定睛一看,才发现来人正是那个已经连续骚扰了她将近三天的大渣男斯雷(乔伊丝告诉她的)。
‘怎么还跟到这儿来了?’她十分不悦地看了他一眼,‘他也太过分了吧?仗着自己是次长秘书的身份就这么肆无忌惮?这也太讨厌了吧!’
最近几天,斯雷一直在监视跟踪她——据说是为了保护她的安全。她出门逛街,他会在她身后几百米的位置跟着;她坐无人公交回家,他会一路开车尾随;她去找乔伊丝玩,他会站在院子里充当保镖,还会时不时向看她一眼。
她问他,自己究竟有什么危险,他只是笑笑,什么都不肯说。她又去问乔伊丝,乔伊丝说,“我也不清楚,他除了是我叔叔家的执事,还是次长秘书,所以没准真是岛办公厅安排的呢。你放心,他虽然是渣男,但绝对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儿,你只要把他当成是根电线杆子就好。”
她说,“他天天都跟着我,好讨厌,我现在看到他可烦了。”
“讨厌他就对了,你应该早点讨厌他才对。”乔伊丝笑道,“他只是为了完成他的工作,所以你也别太往心里去,或许等过一阵子,他自己就会离开了。”
……
“你到底想干嘛?”菲米皱起眉问道。
“不干什么,”斯雷十分嚣张地靠在椅背上,像盯着猎物的猫科动物般看向她,“饿了,来吃饭。”
“这位先生是……”斯蒂芬警惕地看向斯雷,勉强一笑道,“菲米小姐的朋友吗?”
“不是朋友,”菲米十分不高兴地抢答道,“我也不认识他。”
斯雷冷哼一声,抬起手,“服务员,点菜!”
HTtρs://Μ.xЪīqiκυ.com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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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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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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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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