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格斯长舒一口气,点头道,“我一定说到做到。”
在朴松民等人离开后,安格斯便用手表对着大树前的一块草坪照了照,然后,随着一阵白雾的升腾扩散,一张四方形的石桌和四个圆柱形的石凳便呈现在了他们二人的面前。
安格斯指了指石凳,“坐吧,我们边喝茶边聊天。”说罢,他又点了下镶嵌在桌面上的电子屏幕,紧接着,一套茶具便从石桌内部缓缓升了上来——这是一套做工极为考究的茶具,一只仰着头的金属乌龟放在桌面中央,两个笼子状的金属器皿分列左右,大大小小的碗、碟、盘、瓶错落在乌龟旁边,长短不一的勺子和筷子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放在乌龟的侧身处。
安格斯坐了下去,开始烧水、沏茶,同时在口中说道,“这套东西是艾琳娜留给我的,我平常也不怎么用,只有在接待最重要的客人时才会把它摆出来,据说已经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但我也没有考证过,因为我对这些古董不怎么感兴趣。啊,对了,这个茶的喝法和传统的喝法不同,而且味道还有点苦,你要是不喜欢的话我可以让人给你准备点别的。”
芬格里特坐到安格斯的对面,淡淡地说,“有什么话还是尽快说吧,别总是绕来绕去的,我不想听。”
安格斯只是笑了笑,什么都没说,然后将一杯沏好的茶推到芬格里特面前,摆了个请的手势,示意她喝茶。
芬格里特端起茶杯,抿了一小口含在嘴里,然后又细细品尝了一会儿,最后才咽了下去,一股甘甜温暖的感觉从咽喉溢向了全身,她感觉浑身舒畅了许多。
安格斯稍稍怔了一下,但随即便恢复了平静。他给自己倒了杯茶,在喝了一口茶后将手摆向大树的方向,悠悠说道,“这棵大树,已经存活了一千五百多年——它经历过地貌的变迁,也经历过暴雨的冲刷,还经历过战争的洗礼,可以说,它经历过数不清的天灾人祸,可它为何在经历如此多的雪雨风霜之后还能屹立不倒,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芬格里特一听就知道他想说什么——他是想说这棵大树之所以能存活这么久,一是因为它自身的良好品质——它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永不服输的精神;二是因为它遇见了很多愿意帮助它的人——一开始,它是被人当成神树供奉的;后来,又变成了景区;再后来,它被公司搬迁到天照岛,作为珍贵植物保护了起来;最后,它又被安格斯买下,被栽种在了这里。他是想拿这棵大树比喻卡奈家族——他的意思是在说,家族能发展到今天规模,是家族成员、产业员工、外部朋友共同努力几十年的成果,他不希望这棵参天大树毁在自己手里。可这些话她早就听腻了,于是蹙眉说道,“你还是说点别的吧,你们卡奈家的事我可不感兴趣。”
安格斯被顶得有些难受,连忙喝了一口茶压压火,然后苦笑了一下道,“行,不喜欢听大道理,那我就说点比较现实的问题。”他顿了一顿,将茶杯放下,正色问道,“你想没想过以后的日子怎么过?”
芬格里特冷哼一声道,“怎么,你的意思是说,我不当这个家主,还过不了日子了是吗?我现在有能力养活自己,这个就不用你操心了。”
安格斯看着她连连摇头,“你呀,就是太倔了,你也不是小姑娘了,我不相信你从来都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他顿了一顿,手指轻轻弹了弹茶杯,“你不是个将就过日子的人——衣服、鞋子、包包必须是品牌,手表、电脑必须是最新款,化妆品除了‘源·养’系列一概不认……除了吃的东西不怎么在乎,基本上过的是一种中上阶层的生活。可你一年最多也就只能赚个9源币,除去日常的花销和车贷房贷,所以基本上也剩不下什么……如果将来有了小孩,你还能保证你的生活质量不下降吗?小孩的奶粉钱、上学钱、医疗费,你都准备好了吗?如果你找个条件稍微好点的男朋友,我也不会跟你说这些,但你却偏偏找了个朴松民。”说罢,他还摊了摊手。
听到这里,芬格里特就有点不乐意听了,她瞪着眼,一脸不悦地看向安格斯。
安格斯见状笑了笑,“你不用这么看着我,难道我说错了吗?”
“我花我自己的钱,碍着你什么事了?”芬格里特蹙眉说道,“对,我是只用品牌的东西,但那些东西都是我趁着打折促销买的,要不然我怎么可能买得起?你不就是想说我花钱大手大脚、不会过日子吗?我会过日子,我比你会过日子,不用你操心!”
“一点就炸,一说就急,”安格斯啧啧两声,“你这脾气是越来越大了,说两句你不爱听的就受不了了……你这臭脾气,朴松民受得了吗?啊,他应该能受得了,现在的他,应该还处于那种你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的阶段——热恋么,毕竟我也经历过……但是吧,婚姻是婚姻,爱情是爱情,这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为什么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呢?因为热恋时你看不到对方的缺点,甚至有可能还会把缺点当成个性……他会觉得你跟他发脾气、跟他吵架是爱他的表现……呵呵,什么爱不爱的,无非是多巴胺作祟,让大脑变得不正常罢了,等过了热恋期,这些缺点就会突然被他发现,从而放大,到时候他还能受得了吗?”
芬格里特沉默了——她知道她自己的脾气有多臭,于是她不禁担心起未来的日子:以后怎么办?我脾气这么不好,他不会一直谦让的吧……刚认识那会儿他还会还还嘴,还能表达一下自己的不满……可最近,基本上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也不跟我顶嘴了……我是不是做得有点过分了……筆趣庫
安格斯见她露出踌躇的神色,便进一步说道,“我也是男人,所以最知道男人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男人最喜欢温柔贤惠的女人,最喜欢听自己话的女人,最喜欢懂得珍惜自己的女人,最喜欢理解自己、支持自己的女人……如果有一个人天天和你吵架,你觉得你能受得了吗?好,就算你不会跟他吵架,能对他温柔,但你这花钱大手大脚的毛病他也会受不了吧?据我所知,他一年的工资也不过才3源币而已,就连一套像样点化妆品买不起,你要是跟他过日子,他能同意你买那么贵的东西吗?如果再有个小孩,那这日子基本上就别过了——你俩就准备吃土去吧!”
听到这里,芬格里特的心就开始乱了起来——刚才还咬了他两口……他虽然嘴上说没事,可毕竟出血了呀……不行,我一会儿得哄哄他,要不然他就要被我吓跑了……可这样也不是办法呀,我就是控制不住情绪,总想让他什么都听我的……这可怎么办……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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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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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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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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