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雷露出十分惊讶的表情,像看个白痴一样看了朴松民半天,随后直接笑出了声,“总部怎么可能让你去执行这么高难度的任务?你有那本事吗?我找了她整整三年都没找到,你以为你就能找得到?”
朴松民听完之后不禁心中有气,心想:不嘲讽不会说话,这狗崽子真他妈欠揍!说他妈半天青柠,又他妈是废话。
不管怎么说,斯雷也是安格斯的秘书,级别比恩特都高,所以朴松民也不好发作,于是憋着火问道,“既然不是让我抓青柠,那所谓的公事到底是什么?”
斯雷抬头看了看月亮,片刻之后低下头看向朴松民,幽幽说道,“安格斯大人想把你调入自己的守卫队,让我来试试你的身手。”
朴松民不禁一愣:这是想让我去当保镖?说实话,他一点都不想去,这跟他的理想一点都不吻合:他想保护的是全体岛民,而不是做哪位大人的一条狗。
他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在入职时宣的誓言:“兄为盾,弟为矛,守护家人,惩戒罪人。我将不事权贵,不欺弱小。我将捍卫法律,守望正义。我将与我的兄弟荣辱与共,我将视全体岛民为我的家人。我将永不背弃我的誓言,直至我的身体被埋入坟墓。”
侦探誓词是他的人生理念,更是他的人生目标,他不想沦为专门保护权贵的私人物品。
朴松民不禁叹了口气,一脸认真地说,“麻烦请你转告安格斯大人,我不想加入他的守卫队,我只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谢谢他的好意,我心领了。”
斯雷先是怔了一下,随后冷笑道,“你可想清楚,守卫队的工资一年可有40源币,是你现在工资的十倍多。这可不仅仅是升职加薪这么简单,而是直接实现阶级的跨越——你保护的是全岛数一数二的富豪,这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工作。”
朴松民笑了笑,“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想法,并不是所有人的理想都是成为‘人上人’。我就是一粗人,即没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又没有一飞冲天的本事,我只想安安稳稳地守着我想守护的人和事渡过余生。”
斯雷哼了一声,“真是不可救药。”
朴松民知道斯雷不会理解自己,于是问道,“斯雷大人,你见过贫民窟的日出吗?”
斯雷不禁一怔,脸色瞬间变得铁青:我在贫民窟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你是想嘲笑我的出身吗?
朴松民没等他说话,便开始讲述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我小时候最喜欢干的事就是爬上树枝看着太阳缓缓升起——因为只有天亮了,我才能看见出门的活人,才能跟他们要吃的要喝的,才不会让自己渴死饿死。我特别喜欢太阳,它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这个世界并没有抛弃我。”
斯雷哼了一声,“你是想跟我比惨吗?”
“斯雷大人,你想多了。”朴松民笑了笑,继续说道,“我四岁那年开始流浪,走遍了g区的每个角落。我穿的是大叔赏给我的旧衣服,吃的是大婶舍给我的剩饭,喝的是大妈喂给我的白开水,睡的是大爷不要的破床垫——这些人都是善良的好人,如果没有他们,我绝不会活到今天。我每天接触最多的也是这样的好人,他们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已经很多年了,他们遵纪守法,他们乐观向上,他们努力生活,他们单纯善良。天照岛是由他们构成的,并不是由这个次长,那个总长构成的。和大人物们比起来,他们更加鲜活,也更加真实,我更愿意和他们呆在一起。”
斯雷冷笑一声,“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
“我只是想让你了解一下我的经历,顺便也让你了解一下我的真实想法——我想守护的是那些普普通通的岛民,并不是安格斯大人那种高高在上的大人物。”
“我的天啊!”斯雷不禁感叹道,“我活了二十七年,头一次见到你这么个不知好歹的东西!天大的机会居然都不要?我看你一定是疯了!”他啧啧两声,随后指着朴松民的鼻子大声说,“你就是个无可救药的疯子!”
朴松民耸耸肩,“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
斯雷长叹一口气,闭上眼缓了缓情绪,随后睁开眼,“既然公事说完了,那就该轮到私事了!”斯雷双眼射出两道寒光,直逼朴松民的目光,他咬着牙说道,“麻烦你以后离小姐远一点!要不然,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朴松民被他的态度吓了一跳,心想:这小子是有什么毛病吗?我和南瓜走得是近是远关你什么事啊?
朴松民仔细看了看他,发现他露出的表情和被抢走了心爱玩具的小孩一样,于是瞬间就明白了一件事:这小子喜欢芬格里特!
朴松民无奈地叹口气,“你要是喜欢芬格里特那就去追,跟我使什么劲啊?她想跟谁做朋友是她的自由,这事儿我管不着,你也管不着,你不要老是和我过不去好吧?”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就把斯雷的怒火勾了起来,只见他怒目圆睁,牙齿咬得咯咯作响,狠狠说道,“你个三十多岁还进不了总部的垃圾!你也配做小姐的朋友?!看来我今天要是不好好教训教训你,你真是要蹬鼻子上脸了!”说罢便扭了扭脖子,松了松手指,随后摆出战斗姿态,紧接着伸出右手的食指,对着朴松民勾了勾,同时下巴微微一扬,“来吧!让我看看你有没有资格做我的对手!”
朴松民无奈地看了看他,心想:这小子的脑袋是真他妈有坑,你要是喜欢南瓜那就去追,我也没拦着你,咱俩公平竞争不就得了?干嘛非得跟发情的动物一样拼个你死我活?
想到这里,朴松民便皱眉对他说道,“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能不能别像头发情的公牛一样顶来顶去的?这样真的很没意思!”
“怂货,”斯雷直接啐了一口,“你是怕挨打吧?”
朴松民低头看了眼时间,发现都已经快到半夜两点了,不由得生起气来,于是大声对斯雷说,“我是没功夫陪你扯淡了,你爱干嘛就干嘛!我走了,拜拜。”说罢便转身向停车的位置走去。
可还没走出两步,朴松民就听到一阵急切的脚步声,紧接着传来斯雷破口大骂的声音:“王八蛋!我已经忍你很久了,去死吧!”
朴松民猛地回过头,只见斯雷大叫一声,如同一头野兽般向自己扑了过来。朴松民连忙转身迎了上去,和斯雷扭打在一起。筆趣庫
斯雷步步紧逼,双拳如挥舞的铁锤般猛烈地进攻起来。他的拳头很重,朴松民在接了几招之后感到手臂微微发麻,只得边打边退,只守不攻。斯雷见状穷追不舍,就好像朴松民欠了他多少钱一样,每一拳都非要打到朴松民不可。有时候他的攻击明明需要收回去,朴松民也看出了破绽,但斯雷不但不收手,还非要硬生生地把拳头送过去和朴松民的拳头撞在一起。
几轮之后,朴松民的手臂被震得酸麻难当,不由得开始认真思考起来:这小子全是同归于尽式的打法,能躲开的攻击还非得跟我硬碰硬拼一下,这哪里是格斗?这他妈分明就是比谁的拳头硬呢!不行,我得分析分析他的招式,找准机会一招将他制服,不然的话今天晚上就别想回去睡觉了!
二人又缠斗了一阵儿,朴松民也终于看清了斯雷的所有招式:这小子的招式全部都是一些大开大合的蛮横动作——力量虽大,破绽却到处都是。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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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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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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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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