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唱歌的地方。
是一个小伙子,坐在凳子上,身边还有音响,前面放着装吉他的背包,里面有一块、五块、十块、二十的钱。
旁边还有一个牌子,点歌十块,这是一个有偿的曲艺工作者。
“唱的还不错。”白无幽点了点头,虽然有瑕疵,但比他前世那些好多了……
(没有影射谁,就是为了凑字数,别喷我,喷我就是你证明你家偶像唱歌难听)
其实白无幽说的是一句废话,要是唱歌难听,那这小伙子还可能出来吗,谁能点歌啊。
“不如哥哥你唱的好听。”在莎朗眼里,白无幽别管干什么那都是最棒的,谁也比不过,她就是白无幽最忠实的骨灰级脑残粉。
听到莎朗这么说,白无幽那点儿骄傲立马就上来了,他要给莎朗露一手。
“小莎朗,那就让哥哥给你唱一首吧。”白无幽把莎朗放下之后,走到那个小伙子面前。
正好小伙子也刚唱完一首,拿起水想要喝点水,看到白无幽过来还以为是点歌的,赶紧把水放下。
“大哥,想点什么歌。”
“我不点歌,哥们儿,能借你吉他用一下吗?就一首歌的时间。”白无幽指了指小伙子的吉他说道。
“当然不白用,这是借吉他的费用。”白无幽又从兜里掏出一百块钱放到小伙子手里。
“好嘞哥,给你。”小伙子当然乐意了,他出来就是为了赚钱,就一首歌的时间,一百块到手了,谁不愿意。
小伙子把吉他交给白无幽,还把凳子让给白无幽。
白无幽接过吉他,坐在凳子上开始调音,没一会儿就好了。
“这首歌送给我最爱的小莎朗,小莎朗我们要像歌名一样,此生不换。”
(我理解的就是此生不换的爱,不一样想法的大佬千万别喷,我就是一个小卡拉米)HTtρs://Μ.xЪīqiκυ.com
白无幽对着话筒,宠溺的看着对面的莎朗。
周围看热闹的人都是眼前一亮,这是要唱情歌啊。
一阵吉他的前奏过后,白无幽开嗓了。
“时光穿不断流转在从前,刻骨的变迁不是遥远。”
白无幽充满磁性的声音传了出来,这让周围的人都睁大了眼睛,这可以啊,这前奏,这歌词,太棒了。
“再有一万年深情也不变,爱像烈火蔓延。”
副歌来了………
“回头看,不曾走远。
一一目光,此生不换。
……………
愿这爱世代相传……”
曲中,人未散。
那个小伙子都惊呆了,这个大哥是不是专业的啊,哪个明星啊?怎么他不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啊,还有这首歌怎么没听过啊。
(设定就是这样,只要系统签到出来,那就是这个世界没有,这都穿越了就不要计较什么现实不现实了)
因为白无幽第一遍副歌吸引了很多人过来,人的天性就是凑热闹,周围的人看着人多也纷纷围了过来。
人越来越多了,从开始的看热闹到被歌声吸引。
白无幽把吉他交给了小伙子。
刚转身想要背着莎朗继续逛街。
“哥哥”莎朗眼眶红红的,向着白无幽跑了过来,抱住了他。
白无幽抱着莎朗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后背“好了,小莎朗,不要哭了,再哭就不漂亮了。”
“亲一个,亲一个……”
周围的人开始起哄,这是一对啊,那必须起哄架秧子,就算不是一对也得让他们俩成为一对。
白无幽抬起梨花带雨的莎朗就吻了下去。
“哦!哦!”
周围的人都兴奋的鼓起了掌。
吻了一会儿,莎朗害羞的埋在了白无幽的怀里,出现了小女人姿态。
“小伙子,再来一个。”
“对啊,在唱一个。”
周围的人又开始起哄让白无幽在唱一个。
可能吗不可能!刚才只是心血来潮,他才不会在唱呢,他又不是歌手,多累啊,他背起莎朗就开溜了。
周围的人都懵圈了,人呢?刚才是不是有个光影闪过去了?我靠!怎么好好的跑了。
………………
白无幽背着莎朗跑到一处人少的地方,看着没什么人了,脚步慢了下来。
“哥哥,刚才的歌好好听。”莎朗也不哭了,趴在白无幽的背上柔声的说道。
“好听吧,你喜欢听哥哥以后还给你唱。”
“嗯嗯,我喜欢听,歌词也好,旋律也好,哥哥,这是你自己写的吗?”
“当然了,你哥哥我可是一个天才。”
白无幽不要脸的承认了,要脸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反正系统签到出来的这个世界没有,那就是他的。
“哥哥羞羞脸,又在吹牛。”莎朗嘿嘿笑着,在白无幽脸上点了两下。
“小妮子,敢点哥哥的脸,看哥哥不把你的手指咬下来。”
白无幽歪头开始咬莎朗的手指,莎朗笑着在白无幽的脸上点,画面极其虐狗,最少三大盆狗粮。
(作者:我也吃饱了,有时间给白无幽安排大老黑)
(白无幽:别不要脸,你可是要靠我赚烟钱的,你想想128—133章,你好自为之)
(作者:惹不起,溜了)
……………
两人就这样一边玩闹着一边在街上溜达着,慢慢的天黑下来,白无幽带着莎朗来到了江氏集团旗下的最好的西餐厅。
他已经提前安排好了,等他到了,服务员把他领到了一个专用的包厢,里面布置成了烛光晚餐的氛围。
先不说他是江浩坤的妹夫,就说他幽贝集团董事长的身份,那有个专用的包厢都是小意思。
“小莎朗,今天一天下来怎么样。”白无幽跟莎朗喝了一口红酒,白无幽笑着看着莎朗。
“我很开心哥哥,非常非常开心。”莎朗夸张的比划了一个“非常”。
“小调皮,快吃吧等会凉了。”白无幽宠溺的笑了笑,切下一块牛排放在莎朗的嘴边。
“嘿嘿”
这一顿饭,白无幽和莎朗吃了一个多小时,两人今天是约会的,也没回爱情公寓。
两人开了一间总统套房,莎朗和白无幽………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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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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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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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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