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印第安人要逆天>第六十六章 完结感言
  本书写到这里,作者终于要忍痛写下本书即将完结的感言了。

  剧情并没有崩,只是订阅崩了。

  实际上,从本卷开始的时候,我还想继续写下去,我写了疯马——这个在印第安人的历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我也打算用一镜到底的方式来写的,是不是很大胆?

  但是这这一卷快到写到一半的时候,我长久以来凝聚的道心终究是崩了——从上一卷开始,追定就只有200多个,我反复给自己鼓励打气自我感动,最后在某一天不知道什么原因,道心终于破碎了,不想努力了!

  现在我回过头来看,发现应该是从第三十章开始,那一章的标题就是我当时的心境。

  这一撑又撑了30多章……

  直到现在,一路读过来的读者都看得出来,我在努力收尾了。

  但真正让我道心破碎的是读者的一句无心之言:“斑鸠这个人物没有实感……”

  这让我明白了过来,我继续这样写下去,不但不会让我可爱的读者满意,还反而会造成更多遗憾。

  曾经的斑鸠形象不是这样的——

  在第一卷中,那个勇敢决绝、猛志常在的年轻人,被逼到绝境不得不奋力一搏的土著印第安人,以及还有第二卷以及第三卷中那些唐吉坷德式的人物们……

  我自认为人物形象还是立得住的。

  然后呢,我强行继续往下写,相当于亲手往这些好不容易立住的形象上面糊了一滩烂泥。

  剧情重要吗?

  当然重要。

  但是以这一本书的写法,我更愿意称它为一篇长篇抒情散文……为了剧情牺牲了人物,就很得不偿失了。

  以上,就是我想要完结此书的真正原因。

  我不想当太监,但是生活所逼找了个姓魏的同乡,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现在人已经进了净事房,手脚都被按住了,也只能心一横眼一闭……

  ***

  后面的剧情设计是这样的:

  安提塔姆和葛底斯堡战役肯定要打完,南北双方都元气大伤;

  在葛底斯堡一战中,疯马奇兵突起,从北军的后背杀入,直接敲响了北方联邦败亡的丧钟;

  正当阿美利加准备大军东进捡桃子的时候,发现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欧洲列强掀起了瓜分美洲的狂潮;

  斑鸠祸水东引,打算和列强一起先瓜分了北部联邦再说;

  在这一场剧变中,北方联邦的白人人口剧烈减少。到了战争的后期,黑人成为了战场的主力,塔法里在斑鸠的指导下,最后将白宫也刷上了黑漆。

  正当英法俄普四国联军步步紧逼的时候,中美洲的拉斐尔在这個时候参战,墨西哥、德克萨斯等国都强烈要求赶走欧洲殖民者……

  最后的北美洲格局是,印第安人占据了密苏里河以西,东部地区分成了南北两半,北边是塔法里的新利比亚,南边是戴维斯的美利坚联盟共和国。筆趣庫

  洛岑死于刺杀,疯马会在最后一战中打败四国联军,十五美元等一批老臣会被清洗,小安德烈等新一辈上位……

  至于斑鸠,他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前,终年94岁,自从35岁那年洛岑死后便没有再娶过。

  狗剩在10来岁的时候死于感冒,阿美利加联合酋长国在斑鸠死后改制成阿美利加共和国。

  斑鸠的雕像位于布拉克山,在他的旁边,树立着十五美元、河狸、疯马、洛岑、坐牛等等开国元勋的石像……新利比亚之父‘塔法里’的雕像也在其中。

  ***

  从去年7月开始发书一直到现在,大约也是1年左右的时间。

  感谢那些与我一起度过的读者们。

  接下来还是会写书的,只是可能不会这么快。

  我需要一点时间来汲取经验,并构思下一本书。我有个群,群里的读者应该知道,我的大纲其实做得相当复杂的。无论是这一本还是上一本,也包括下一本。

  每一次写书,对于我自己也是一个思考人生的过程。能坚持读到最后一章的读者,我想,除了获得一个‘爽’之外,应该还会获得一点其它的东西。

  当时有很多激烈的交流,火花四溅的碰撞……当时只道是寻常!

  下一本书预计最迟不超过2024年,那时也许有些读者还能再见,也许有些读者已经消失在茫茫人海中了。

  也是寻常!

  ……

  再写最后一章,作为本书的完结篇吧!

  出于该死的仪式感,我把它设置成VIP章节……可订可不订。

  祝国运昌隆!

  祝各位读者都万事如意!

  祝我的下本书不要再扑街了!

  (我也在看怪诞的表哥,怎么说呢……我是服气的吧。感觉终宋不是他的巅峰之作,满唐华彩才是。但我要是学他那种写法是自寻死路。)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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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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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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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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