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其它小说>龙族之王侯将相>第70章 回叔叔家
  这几天的路明非很开心。

  他不是那个绝望的君王,也不是那个一无是处的死小孩。

  他现在是别人眼里的光,拯救世界什么的对他来说,开始遥远起来了。现在就想着跟绘梨衣一起看花开花落,云卷云舒。

  这段时间里,他们像大学校园里的普通情侣,吃饭、逛街、看电影、抓娃娃……

  但他们还是没有踏出那一步,路明非还没准备好。

  只是,那个衰仔路明非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当然,他现在其实也是穷困潦倒,好在芬格尔和帕西有钱。

  路明非要约女孩子他们还是很愿意花钱的。

  从酆都回来的第一个周末,路明非准备将绘梨衣带到了婶婶家。

  对于这个“家”,大多时候,路明非还是很有归属感的。

  婶婶虽然经常给他摆脸色,但是还是能记得他的生日,能嘱咐他在日本的时候要多加小心。

  在颓废的一年时间里,路明非每隔一段时间就找个便利店跟老板借手机,给叔叔打电话报个平安。

  为什么不打给婶婶,因为这个女人可能年纪慢慢大了,总会叮嘱一些七七八八的东西,而且每次都是一些相同的问题。

  说什么现在毕业了,工作压力大不大,在外面的时候怎么解决吃饭问题,少吃点外卖,多自己煮饭,还说路鸣泽现在上了大学多不让人省心之类的……

  像极了一个中年妇女在担心她两个在外流浪的小孩,叔叔就不一样了,叔叔只是说记得赶紧把你那个女朋友带回家,年纪老大不小了,是时候给老路家开枝散叶。

  路明非每次都打哈哈过去了,他是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叔叔居然会催婚。

  这次说要带绘梨衣回去,叔叔婶婶可高兴了,说要奖励他一顿盛宴。

  主要是叔叔觉得自家侄儿跟黑道大公主有戏,人家一个姑娘家,愿意孤身一人跟着路明非来到中国,那就证明双方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

  今天,四十几岁的叔叔亲自下厨。

  红木圆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食物,山珍海味,各有特色。原本婶婶是提议去浙江温州高档一点的酒店,叔叔坚决不同意,当然是带到家里来才显得有诚意。

  期间,他还给路麟城还有乔薇尼打过电话,结果还是跟往常一样,无人接听。

  要不是每年都有收到路麟城的亲笔信,他都以为这两口子在哪里科研的时候已经死掉了。

  五月的晨光,温暖和煦。m.xbiqiku.com

  绘梨衣今天没有穿她的红色和服,入乡随俗,她今天穿的是跟路明非同款的运动情侣装,一副小家碧玉的样子。

  叔叔路谷城是温州的公务人员,每天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到了四十来岁,终于混到了副科的位置。

  单位来的年轻人就比较厉害了,不到三十岁就成了副科。

  但是叔叔已经很满足了,毕竟很多人到退休也才有个享受副科级待遇,不出意外的话,他退休的时候应该能享受正科级待遇。

  而且现在的公积金也比较高,这几年的积蓄留着给路鸣泽买个房子压力也不会很大,如果条件允许的话,他甚至还能帮路明非交个首付。

  从日本回来以后,他就对这个侄子越来越顺眼了。

  “緊張しました!!!”

  绘梨衣在她的小本子上写下:我好紧张!!!

  虽然她现在已经能开口说话了,但还是习惯性的在小本子上写写画画。

  毕竟她可是拥有审判言灵的天才少女,现在更是拥有最为纯正的白王血脉,至尊不出的年代,她就是言出法随的代言人,但是她想要完全适应,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

  万一一不小心触发领域言灵,那估计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根据路明非的描述,中国地界上的混血种,或者说是修行者的水很深,在这片土地上,到处都是潜藏的高手,并不是说他们的血脉有多强,血统有多纯正,而是他们传承了数千年的底蕴。不仅仅是龙族留下的文明,还有各种神话时代文明的影子,都能在华夏这片大地看到。

  绘梨衣倒是没有想那么多,她只是单纯地听路明非的话。

  大部分人对温州可能没什么印象,但是提起温州,总是能想到江南皮革厂的老板,那个带着小姨子跑了的老板。

  两个人早早地就出门了,绘梨衣说想给路明非的家人带一些东西,一年前的她是一张白纸,与世隔绝,但是她的学习能力却是超级强。

  一部家庭伦理剧看下来,她就知道怎样跟长辈相处。

  给叔叔买了烟酒茶叶以及皮带,给婶婶挑了几件贵妇衣裳还有化妆品、保健品。

  路明非则是买了一些瓜果蔬菜,就跟以前每个周末出去买菜一样,葱姜蒜都是必备的。

  “诶,真好啊,要是这样的日子能过一辈子就好了。”

  路明非不禁感慨,没有龙族,没有地狱之门,就这样跟绘梨衣一屋两人,三餐四季地过完这辈子,那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不过时不我待,他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他打算六月份就前往其他神话的发源地,先找到三把仙剑,将地狱之门封锁,剩下的以后再说了。

  昂热说他们已经准备对利维坦发起进攻,但是并没有让他过去支援的意思。

  估计昆仑山的白虎还有孔雀给利维坦带来严重的威胁。

  其实昂热还是有底气的,祝融家族请了朱雀压阵,朱雀虽然不及青龙,但同样是有神位的强者,或许处于某种原因,他们无法出手,但是暗中相助还是没有问题的。

  十一点钟,路明非带着绘梨衣准时敲开那个熟悉的门。

  两人大包小包地拎着,路明非身上其实是有储物乾坤袋的,不过这东西在叔叔婶婶眼里可能太违反常理了,所以还是直接用手提着。

  绘梨衣双脚并拢,站姿端庄,及腰的长发配上她那乖巧的表情,像极了邻居家的温柔妹妹。

  开门的是叔叔,脸上洋溢着老父亲一样的笑容。

  “来来来,快进来,都是自己人,怎么还这么客气,还带着东西,你婶婶还在厨房,先进来吧,过一会儿就能吃饭了。”

  路明非觉得自己就像出门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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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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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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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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