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大了之后,告别的次数逐渐多了起来。而我刚好不是一个擅长告别的人。
每次同学聚会,我都是偷偷溜掉的那个;上一次辞职的时候,也没有好好聚餐一顿;母亲离世了,到现在也没有去她墓前说来世再见。
所以我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完结一本书。
写下最后一章之前,都有好多读者说,还想要接着看下去。但是我觉得,总不能写到所有人都觉得索然无味的时候再完结吧?
我对自己的要求是每一章都好看,虽然不总是能做到,但如果写完一章没人想要接着看下去,我会很伤心的。
所以,哪怕到最后一章也好,我也希望你还想接着看这本书。
这就是我拙劣但怀有最大朴素情感的告别方式。
我会永远记得一年半之前,我敲下这本书第一个字的那个时刻。
说起来,当时我也没有想到,这本书我能写到这么长。185万字,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书。
此前我写过最长的一本是《在东京成为令和茶圣》,80万字。只有这本书字数的零头。
那本书也是我写这本书的起因。
《令和茶圣》是我第一本长篇连载。当时我只想写一個自己喜欢的故事。
那本书我写得十分认真,努力追求每一章都完美,每一个细节都力求认真。而且写日常,本来就是极其需要压榨灵感和脑力的活动,平凡生活没什么惊涛骇浪的互动最难写出彩,偏生写出来我自己怎么读都觉得有趣,十分满意,每一章写完都感觉十分愉悦快乐,期待读者反应。
我喜欢写作。对于我来说,写作有点像跟读者谈恋爱。
有时会有灵光一闪,有时也会卖弄文笔,在这些之前,我还构建了一个极其精妙地吸引(勾引)读者的计划。
但是这些我都不会告诉你们,你们能看到的,只有我写出来的这个故事。我的心思就藏在其中。
这也是写《令和茶圣》折戟的原因。
那本书我写得过于质朴却缺乏技巧,明明付出了一腔感情,却得不到相应成绩。
我嫉妒那些小白文,明明只知道搔首弄姿,凭什么成绩那么好?关键我又不是不会,我骚起来不比别人强多了?xbiqiku.com
于是我黑化了。然后就有了这本书。
这本书诞生的起源也是我“没必要那么认真”的想法,包括女主角们的名字,10个名字只花了1分钟就起好了。
比如柳如烟这个名字,随手起的。我万万没想到的是,一年半以后,这个名字泛滥了,一万个小白文都用这个名字当做绿茶女配的名字。心中五味杂陈。
一开始写的那些情节,也是出于这个想法,“没必要那么认真”。小白文不是单纯地装逼打脸吗?谁不会呀,我行我上。
一直写到10万字,我才开始慢慢喜欢上这个故事,喜欢喜欢着这个故事的读者们。然后才开始认真一点写。
后来我意识到,我心里已经长满猴面包树了。
猴面包树是一种巨大的树,对于《小王子》的星球来说是个巨大的灾难,它会将那个小小星球给撑爆。
同样,对于有限的心灵来说,过多的所求反而会让创作迷失。创作还是需要,我认为,需要一些纯粹的。
初心对于所有人来说都很重要。
下面说说接下来的打算。
首先,是完成两年前的承诺,先把《令和茶圣》给完结掉。
现在的我,有点太沉湎于小说技巧、市场嗅觉、受众研究这些“术”上的东西了。
写小说是一种创作,是需要感情的。
只讲技巧不讲感情,就好像找老婆时把家庭背景、优势互补、婚后权益、财产分割等等研究得清清楚楚,唯独不谈感情,那结了婚也是不幸福的。
另外,男子汉大丈夫,说话要算话,我说过要完结,就一定会把它写完。
所以,下一本我得先把《茶圣》给完结掉,然后再好好想想,我真正想写的故事到底是什么。
下一本书,我不会再写得像《红颜群》这么粗放,也不会再写得像《令和茶圣》那样过度自嗨。
我会写一个我真正喜欢的故事,希望读者刚好也能喜欢。
我想,新书的灵感应该不会来得太快,也不会太晚。
接下来,推荐几本其他作者的作品:
《赤心巡天》。情何以甚在起点来写书之前我就在知乎认识他了,他在我心中一直是个白衣仗剑的少年形象,换句话说,性格比较耿直。这本书也是这样,对得上电波会特别喜欢,对不上就无缘。我给读者们推荐很多次了,有不少读者入坑后都挺感谢我。因此我再推荐一遍。
《世界天灾设计师》。一位新人作者的作品,我认为很有潜力,前途无量。剧情我教她写的,如果看得不爽就骂我别骂作者。
《不许在阳间搞阴间操作!》。一本非常阳间的书,主打阳光、积极、励志、健康,看过的人都会受到洗礼。
《说好的封印厉鬼,怎么封的是我?》。也是精神病附体的一本书(为什么说也),作者是个很可爱的妹子,很甜可撩。
《大家都是邪魔,怎么你浑身圣光?》。我记得我好像推荐过一次了,不管了,再推一次。这本书150多万字了,可爽看。
《厉鬼纪元》。看新书很少有看得这么起劲的,治好了我的文字杨伟。你们去看了就能明白我的意思。
《我在美国加点修行》。美国背景的加点流,爽文,挺好看,刚刚上架。
《荒诞推演游戏》。一本连载了很久的精品文了,三百多万字,文字有气质,故事有性格。
《我的无限愿望清单》。之前我推荐过同作者的《轮回者你节操掉了》,这本书是作者新书,也很有趣。另,有趣是我对网文的最高评价。
最后,新的一年,祝大家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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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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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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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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