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宁想了想,觉得妮可说的也对,最近为了修路工程这笔生意,他的确忙得够呛,也是该好好休息一下了,于是他答应道:“好吧,那咱们明天就去看电影,不过明天有什么好片子么?”
娜塔莎随手拿过一张报纸,指着上面的广告说道:“我们就去看这部《傅满洲的面具》好不好?”
听到“傅满洲”这个名字,唐宁忍不住眉头一皱,因为“傅满洲”这个人物虽然在现在的美国很出名,但却并不是什么好名气,因为他是以诋毁、污蔑、丑化中国人而出名的,甚至创作出“傅满洲”的英国作家萨克斯--罗默尔自己都说:“我因中国而出名,但事实上我并不了解中国。”
傅满洲最早在年《福尔摩斯遭遇傅满洲博士》一书中首次出现。号称世上最邪恶的角色。年,清帝国灭亡,这一年,英国通俗小说作家萨克斯?洛莫尔开始创作有关“傅满洲博士“的系列小说。
洛莫尔在回忆自己最初的创作动机时说:“我常想为什么在此之前,我没有这个灵感。年,似乎一切时机都成熟了,可以为大众文化市场创造一个中国恶棍的形象。义和团暴乱引起的黄祸传言,依旧在坊间流行,不久前伦敦贫民区发生的谋杀事件,也使公众的注意力转向东方。“洛莫尔所说的谋杀案指年伦敦东头的一桩团伙犯罪案,据说与当地华人黑社会有关。在这种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傅满洲的形象诞生了。
在他的设定里,傅满洲的父亲是英国贵族,母亲是中国妇女。傅满洲是一个又高又瘦,高耸肩膀,长着竖挑眉,留着两撮下垂胡子,面容如同撒旦,穿着清朝官服的邪恶博士。他的胡子形象如此深入人心,甚至““是一种理发店胡子的剪法名称。他也应该是文艺作品中第一个“邪恶科学家“。
这个坏博士无恶不作,和他对抗的是像福尔摩斯一样的白人警探。在作品里,和傅满洲的对抗通常靠的都是意志而不是智慧。因为作者要塑造一种黄种人如此聪明而且邪恶,善良单纯的白人只能用最痛苦的方法和他们对抗的感觉。傅满洲的系列在年代的美国取得很大成功,导致后来有超多的文学影视作品都以傅满洲为原本进行人物创作。
在罗默的长短篇小说中,傅满洲博学多才,犹如浮士德一样,集古今中外的所有科学知识于一身。正如智慧超群的史密斯不得不承认的那样,“傅满洲博士是中国人奸诈取巧的绝佳象征,是经过无数代人才能出现的一种现象。他是超级天才,假如他愿意的话,他完全能够带来一场科学的革命。“
傅满洲有三个外国大学的学位,同时是一个语言天才,他“能够流利地使用所有文明语言和绝大多数野蛮民族的语言……面对中国人,他讲汉语,面对印度人,他讲印度语,见了埃及人,他马上换成了阿拉伯语。“他为了迷惑英国警察和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常常讲着流利的法语。论才智,他不输于莎士比亚,是一个才高八斗、智可齐天之人。但却整天幽闭在黑暗世界之中,精通各种酷刑和毒药,策划种种邪恶勾当。可以说他是集所有西方人对于中国人的最恶劣的想象于一身。筆趣庫
虽然唐宁现在已经在美国生活了好几年,但是在骨子里他依旧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所以对于这种诋毁、污蔑中国人的电影他自然不会去看,于是他摇摇头说道:“亲爱的,其实傅满洲的形象是恶意设定的,中国人并不是这个样子的,不信你可以问问娜塔莎,她在中国的上海呆了好几年,还是很有发言权的。”
在一边的娜塔莎点点头答道:“妮可姐姐,老板说的没错,大多数中国人并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只有极少数的中国人才留着辫子。”
面对两人的反驳,妮可耸了耸肩道:“那好吧那我们换一部片子,我们去看陈查理怎么样?”
神探陈查理可以说是美国电影中关于中国人的另一个经典形象,作为檀香山警察局的警长,出现在多部电影、电视和卡通片中,是“美国观众最熟悉的个中国人”之一。
陈查理是美国作家厄尔·德尔·比格斯(r)笔下的一名华人探长。据比格斯说,陈查理这一角色的灵感来自于他在檀香山度假时看到的一则新闻,新闻写的是一名华裔探警张阿平出色侦破当地案件的故事。张阿平常戴一顶牛仔帽,拿一条鞭子,相传能像飞人一样从这个屋顶跃到另一个屋顶。
陈查理电影上世纪年代被引入中国。许广平曾说,当年只要上海有陈查理电影放映,无论影院多远,鲁迅都会去看。
之所以美国人能够接受陈查理,是因为他代表的是在美国出生、已建立身份认同的新一代华人,他符合美国人对中国人的想象——爱把‘孔夫子说’挂嘴边,说着‘洋泾浜英语’,语法错乱,可深刻入理,耐人寻味。总是神秘兮兮,对白人有种刻板的、保持距离的恭敬,而且非常有智慧。”这反映了山姆大叔对中国人“又爱又恨”的一种复杂情结,一方面觉得中国文化富有神秘的魅力,一方面又对东方世界感到排斥。
事实上直到现在美国人对于中国人的看法都没有彻底的改变。尽管美媒认为新一代的中国人富有‘教养’,但中国人仍然是‘聪明的甚至狡黠的’、‘不太容易理解的。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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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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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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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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