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都市小说>我不是那种富二代>0017 温柔努力的人
  吴烨约了一下那个有资源的球童小姐姐,准备找她一起吃个饭,好好聊一下合作的事情。

  为了开单的吴烨,是主动的一方,所以他特意找了个好一点的餐厅,准备斥巨资请人家小姐姐吃个饭。

  对他现在这种经济情况来说,请吃饭都是雪上加霜的活动了。

  平时,高于100花销的活动他都不参加,像极了小姐姐约宾馆,口袋里只有几块钱的吊丝样子。

  很少有富二代和他一样逊。

  为了工作,花钱无可避免,花钱是为了更好的赚钱。

  能让楚良这种老江湖上心,这个小姐姐肯定是真的有资源那种。

  销售人,无利不起早。

  吴烨特意买了个小礼物,不便宜,很精致,隐隐肉疼。

  再加上,还有吃饭的花销,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条件,雪上加霜。

  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舍不得自己讨不到婆娘,有付出才有回报。

  【齐家菜】

  很地道的国内菜,味道很不错,也很精致,主要是环境好,消费合理。

  吴烨是提前到饭店等对方,还为了方便点,特意开了车,今天没有骑共享单车。

  骑共享单车,人家可能会有想法了,鄙视链哪里都存在。

  往往情况是恰恰相反,骑自行车的羡慕开大奔的车子豪,开大奔的羡慕骑自行车的压力小。

  小姐姐还算是准时,约定的时间她也没有超时,只是吴烨见到她的时候,有点吃惊。

  一身素色裙子,画着淡妆,身材不胖不瘦。

  原本以为能做球童的小姐姐,都很漂亮,吴烨没想到她是个有小虎牙,小雀斑,小马尾的姑娘。

  长相普通,但是透着一股子灵动和朝气,又有几分干练,有一种努力向上的蓬勃气质。

  人的气质大多和状态,性格,目标有很大关系,她给吴烨的第一感觉就是一个努力的女孩子。

  一边拿着电话和吴烨说话,找到吴烨以后才挂了电话。

  “我是李兰,吴烨你好,你长的比很多明星都好看。”李兰直言不讳:“挺讨人稀罕的。”

  她不是第一个夸吴烨的,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吴烨笑了笑,他很少遇到这么直爽的女生,有什么说什么,简单,干脆。

  其实人格魅力强的人,不是靠脸蛋吸引另一个人,而是闪闪发光的性格吸引另一个人。

  这姑娘,就有这种特质。

  “你气质也很好,性格很特别。”吴烨没有说她好不好看,而是夸她气质。

  她好不好看,她自己还能没有别人清楚?夸人就要夸实际一些,不要说的太浮夸,不然只会给人反感。

  “你们长的好看的人,说话都这么好听?”李兰乐了。

  长得好看,总能让人宽待几分,特别是异性,就和男人遇到好看的女孩子一样。

  都挺双标的。

  吴烨摇摇头:“好不好看,和说话好不好听完全没有必然联系,我觉得精神面貌更能反应性格,你应该好相处。”

  李兰笑了笑,我没有那么……帅哥,你看人真准!

  来之前没想过会是帅气小哥,吴烨的朋友圈全是风景图,没有一张自拍照片。

  如果不是为了多赚一份钱,她都不一定会来,平时哪怕是朋友叫她逛街,她都是诸葛亮一样,三顾茅庐都不去。

  “你看看想吃什么!别客气。”吴烨拿了一份菜单给她。

  吴烨自己从服务员手里接过菜单,一边和李兰说话一边点菜,点了好几个李兰的家乡菜。

  “就这些吧,都是家乡菜,你还挺细心的!”李兰夸奖了一句。

  细节拉满的,不是暖男就是渣男,她不少姐妹就吃这一套。

  混涩会很久的李兰,不吃这个套路,她有男朋友了,满意度很高那种。

  “这是尊重,和细心关系不大!”吴烨回答:“大家都是打工人,何况我还是求助者。”

  有样学样,吴烨这是和楚老大学的小手段,或许实际意义不大,但是让人感觉舒服。

  任何人和别人相处,感觉舒服是第一个前提,不然不能长时间相处下去。

  吴烨也没有直接就谈正事,老吴总说,聊好了,事情也就谈好了。

  吴烨和李兰聊着天,大家熟悉了一下对方的情况,那种不熟悉的尴尬,也慢慢消散。

  不急于一时的吴烨,都没有提工作的事情。太直接的话,她会不习惯,自己也会不适应,吴烨还是头一次做这种事情。

  商业谈判,吴烨不是没学过,就像是培训学校里学的挖掘机,在实际运用里,根本不好用。

  各种知识融会贯通,言语之间典故信手拈来,那种人才是很厉害,吴烨不算啥。

  吴烨只能一边总结,一边小心翼翼的试探,找一个都能接受的聊天方式,尽量注意语言强度,免得让她感觉她不舒服。筆趣庫

  酒只喝了点红酒,吴烨也没有劝酒,不过看李兰面不改色的,应该酒量也不差。

  很多女孩子,其实酒量都很好,都是在遇到心仪对象的时候一杯倒。

  和不喜欢的人,陌生人,能一直喝。

  这个都市,到处都是酒量好的人,吴烨感觉自己不同流合污,都没有发展空间似的。

  酒壮怂人胆,有时候喝点酒也是好事,提高表达能力。

  “好久没有这么轻松的吃个饭了!”李兰感慨。

  她平时很忙的,主职工作做完了,还有兼职工作,都忙完了,就该休息了,不然得猝死。

  很少和朋友一起轻松的吃饭聊天,为了钱,她放弃了很多东西。

  吴烨给她倒了点酒:“生活总归是可以偶尔停下来的,人不要给自己上发条,时间也要留一点给自己。”

  看得出来,她在很努力的生活,这种人通常很累,过度努力,大部分时候是被需要。

  人在累的时候,其实很需要有人理解和关心,安慰只是语言,没有成本,但是人吧,就吃这一套。

  良言三冬暖,春不寒,如天黑的灯,温暖的风。

  这个世界没有感同身受,有的更多是负重前行,但是一句话,往往能让人感觉温暖。

  “你说得对,偶尔慢一点也好。”李兰举着杯子:“很高兴认识你,吴烨!”

  “当然,我也是!很高兴认识李兰小姐。”

  “和那种糟糕的翻译腔一样!”李兰笑了笑。

  “是吗?配合场景嘛!假装文质彬彬一点,电视剧都这样演。”

  “吴烨,你是个逗比吧?”李兰忍不住笑。

  吴烨沉默:“长大才变成这样的,我也没办法!”

  李兰:“……”

  喔,车轱辘过去了。

  她很多同事都喜欢聊这些,不巧的是,吴烨说的这个,她刚好听懂了。

  男生都爱聊这些,女生也聊,不过帅气小吴哥开车,她还是有点害羞。

  “我还以为你是正经人,原来你也油腔滑调的。”李兰的小马尾甩了甩。

  吴烨笑了。

  “女生才对应这个成语,男生通常都是油嘴滑舌。”

  “呸!”

  科学表明:玩笑可以快速拉进两个陌生人的关系,开车可以让这种关系更融洽。

  想象力的带入对象,通常就是聊天的自己和在和自己聊天的其他人。

  两人聊的倒是越发熟络了,谈笑风生,吴烨玩笑也不会太过分。

  显然,吴烨把握住了。

  李兰不是那种开不起玩笑的女生,反而落落大方,光明正大的笑着。

  害羞也有点,不过不严重。

  “有时间去我们球场打球啊!给你办个会员卡,可以打七折!”

  “我以为你直接带我进去呢!”吴烨遗憾:“算了,到时候你介绍几个靓女同事给我就好。”

  李兰笑着回答你想得美。

  吴烨指了指自己,说自己长的不丑。

  李兰赞他幽默。

  人缝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碰到能聊到一起的人,往往聊的就多。

  在饭店吃完饭以后,两人又去音乐吧听了听歌,坐在角落聊着天。

  李兰来的时候,也没有想到能聊这么多,这么久。

  吴烨完全没有谈什么合作的事情全称都在聊其他的,一点都没有看出来他着急。

  楚良和李兰说,吴烨家庭条件不错,人也不错。

  李兰觉得应该是家庭条件很好,不然职场菜鸟,可没有这么好的养气功夫。

  应该是上来就直截了当就开始,吴烨没有,挺温和的。

  最后,还是李兰败下阵来,还是没有磨过吴烨。

  “我们正事还没有谈呢!”李兰提醒他。

  吴烨看了看她,露出一个笑容不是计划得逞的笑容:“难得有个朋友聊天,你们女人也会煞风景啊!”

  李兰噗嗤一声笑出来。

  她和吴烨说了很多事情,比如男朋友刚毕业,比如努力赚钱是为了买婚房,比如异地恋多难熬等等。

  她不是喝醉了,只是想说说话,有个倾诉对象,吴烨很合格。

  妹子是个很努力的人,为了未来在努力的那种,吴烨希望她遇到的是良人。

  这种妹子,不应该被辜负。

  打着八倍镜找,都找不到几个愿意兼职赚钱买婚房的妹子了,她男朋友是个很幸运的家伙。

  李兰拿着酒杯,和吴烨碰了一下,听着舒缓的民谣,看着阳光的吴烨,心里感慨着这头好猪,不知道便宜那个姑娘。

  最后,吴烨把李兰送回去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了。

  吴烨被代驾送回家。

  【谢谢你了!】这是李兰发的消息。

  然后吴烨发现自己被拉进了一个微信群,人数只有七十多人的群。

  【剩下的就是你自己发挥了,有老板要买房子的话,我再推给你。】

  交朋友,很多时候很简单,吴烨很会交朋友,只是不会交女朋友。

  吴烨拿着水杯叹气,默默的想到了一个返点比例,他没有发给李兰,只是回复其他的交给自己。

  年轻人之间,不合适参杂太多的东西,只需要真诚的交朋友,朋友往往都能在一定范围给予你回报。

  这是吴烨今天悟到的道理,所以他从刚开始的功利性,慢慢放下了功利,人格魅力这种东西,很神奇。

  功利这种东西,居然不知不自觉开始渗透吴烨的生活了。

  而他只想简单的生活,生活却在无时无刻改变他,潜移默化的改造他。

  把手机放到兜里,吴烨去洗了个冷水澡,舒服的躺在床上。

  我有一张两米多的大床,床上有两个枕头,一个是我的,另一个也是我的。

  孤寡。

  “赚钱养自己,认真找对象,好好学习,混成百毒不侵老油条,皮厚脸厚涩会人。”

  吴烨给自己定下目标。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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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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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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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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