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的某个山头上,吴烨和凌晨刚从石头后出来。
擦了擦汗水的凌晨,拍了吴烨一巴掌,感觉腿在发抖。
“来,我背你!”在她前面两步的位置蹲下,吴烨忍不住笑了笑:“我都还没认真呢,你这个菜猫!”
哎!
夕阳无限好,吃都吃不饱。
山风吹过,吹干了汗水,也让躲藏起来的纸团滚出来了。
被吴烨被背着,温柔的阳光照在她脸上,她侧着头,把脸贴在吴烨肩膀上,懒洋洋的不想动弹,也不想下来。
并不觉得她多重的吴烨,很轻松的背着她,走在小路上。
从他们这個位置看下去,还能看到山下的村庄,村庄面积并不大,算是比较小的,只有三十多户人家。
炊烟袅袅,这个点意见开始做晚饭了。
“你还好意思说,舅妈都打电话了,让你缓缓,你非不相信。”凌晨拍了他一下。
差点就.....真的烦人!就差一两秒钟,就丢人丢到大西北了。
厚脸皮的吴烨笑了笑:“咬人是不对的,还咬的那么狠!”
凌晨:“......”
给他肩膀上就是一口,凌晨才放过他,说好的来看夕阳,看日落,山上也没有什么人,看日落倒是没有人打扰。
吴烨很聪明的把手机给了小表弟,小表达在刷短时间,连羊都没有看几眼。
舅妈打电话喊回家吃饭了。
“表弟还在那里,居然都没挪位置!”凌晨指着不远处石头上的表弟,他正拿着手机专心致志的看着。
凌晨跳下来了,拉着吴烨走到他旁边。
“真是的,你这臭小子,居然在看小姐姐!”吴烨拍了一下他后脑勺,然后把手机拿过来。
脸色涨红的小表弟,尴尬的抠脚:“哥,是她自己跳出来的,我明明就只是在看养狗的科普!”
吴烨往下划了一下,确实是养狗的视频,再划一下,又是小姐姐。
早已洞察一切,吴烨看了看他。
“回头给你寄点礼物回来,记得要收啊!”
一蹦三尺高的小表弟,开心的看了看吴烨,拿着鞭子问道:“哥,什么礼物?玩具吗?”
凌晨忍不住笑,吴烨估计不可能给他买玩具。
给他玩手机,都是担心他跑山顶上去了,他们在山顶。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你一定喜欢!”吴烨说道。
“哥,你真好,比我姐好多了!”他忍着的说道:“难怪嫂子那么喜欢你。”
凌晨:“......”
当着大人的面,吴烨是不让喊嫂子的,都是喊姐姐,没有大人在就随他了,嫂子就嫂子吧!早晚要结婚的。
看了看不远处的羊,凌晨指了指羊群:“小吉,要赶着羊回家了,要不要给你帮忙?”
小吉摇摇头:“不用,嫂子,我们等着就行!”
他吹了个口哨,两只土黄色的狗子从草丛里跑出来,就开始奔跑者赶羊群了,完全不需要人操心。
凌晨:娃哦!
牧羊犬!田园犬都可以当牧羊犬吗?凌晨还是第一次见到。
吴烨早就知道这小子有两只能帮忙放羊的狗子,他从小训出来的,附近十里八乡都知道。
一度,小吉也是名人。
就是学习成绩一般,但是好养狗!
家里大狗小狗七八只,都是他养的,小吉的梦想,就是开个养狗场,养很多狗子。
朴实无华!
“哥,我家大黄二黄聪明吧?”小吉骄傲的问道。
吴烨还没有说话,凌晨就给他一个大拇指:“能把田园犬训练到这个地步,小吉你很有天赋。”
这不是假话,凌晨真觉得他有天赋。
小吉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其他人夸他,他都没什么激动的情绪了,嫂子夸他,他觉得很开心,有点骄傲。
“我要去读兽医专业,以后养很多狗狗!”小吉看着汇入小路的羊群,从怀里掏出两个火腿肠,给两只狗子吃掉。
他自己都没有吃,奖励狗子了。
赶着羊回家,一直狗子提前就在羊圈前拦住羊群,不让它们跑到院子里,乖乖的全部进了羊圈。
锁好圈门,小吉拉过水管打开:“哥,嫂子,你们要不要洗洗手?”
凌晨默默的点点头,吴烨也点点头。
这是吴烨外公外婆家,当然,还有他舅舅舅妈也是和老人家住一起的,不过舅舅没有回来,还在魔都。
吴太太给他找了个工作,不在工地上班以后,时间没有那么自由,而且他也想多赚点钱。
回来的时候,吴烨还问过他,要不要一起回来,结果舅舅只让带一些东西回来,他自己准备过年再回来。
舅妈要照顾两个老人家,表弟小吉初中马上毕业了,她准备等他毕业,再出去工作。
外公外婆身体不像爷爷奶奶那么好,没办法管小吉,只把小吉姐姐管大了,就算是退休了。
舅妈只好自己回来。
穿着一身蓝色衣服的舅妈,并不是多好看,只是看着朴实,顺眼,成天忙碌着,仿佛有做不完的事情。
见到吴烨他们从台阶上来,舅妈端着水盆,笑的很灿烂:“小烨,晨晨,来吃饭了!”
喊吃饭是提前,真正吃饭一般都是往后顺延十多分钟或者半个小时,回来就刚好吃饭。
一栋三层小楼,一楼大概一百来个平米,院子很大,院子下面是猪牛羊鸡圈,院子里种着不少植物,都是表妹收拾的。
他们姐弟,一个好养狗,一个好养花草。
院子里,一只肥嘟嘟的黑色狗子跑过来,在小吉脚边绕圈圈,摇着小尾巴,一只纯黑色的小田园犬,是小吉的宝贝。
有人出一万,买这个小狗,他都没有同意。
“黑旋风,自己去玩,我要吃饭了!”小吉把它抱起来,揉了揉狗头,又把它放下去。
凌晨也很喜欢这个小狗,真正的好狗,要不是吴烨表弟不准备卖,她都想买下来。
客厅里。
精神状态还不错的外公外婆坐在沙发上,外婆对着吴烨招手,拉着凌晨坐在她身边,吴烨和他们说着话。
玻璃茶几上,摆放着好几个菜。
年龄大了,吴烨在这里,渐渐的也找不到那种自己第二个家的感觉了。
以前,吴烨是真把这里当他自己家一样的,经常来这里,带着表弟表妹满山跑。
“快点吃饭,做了你最喜欢的蒜苗炒肉!”外婆把盘子换了一下:“尝一口,看味道是不是还是一样的。”
吴烨喜欢吃蒜苗,凌晨知道。
外婆知道,还是因为吴烨把她种的蒜苗都给吃完了,两天时间,就给他祸害干净了,问他为什么,他说好吃。
那还是某个暑假,就他们三姐弟在家,吴烨给他们姐弟做饭,就是做的蒜苗,炒蒜苗,香的很!
“晨晨也吃!”外婆看了看凌晨:“山上没什么好看的,累着没?吃点肉!”
吴烨带着对象来的,这是她觉得很开心的事情,她也盼着吴烨结婚呢。
这个姑娘她还挺喜欢的,看就是那种能生的身材,长得也好看,就是不会干农活,有些美中不足。
毕竟是城里孩子,不会做农活也很正常,外婆还是接受了这一点。
“外婆您也吃!”凌晨给她夹菜:“我是头一次来,感觉还挺新鲜的,也不累!这里挺美的。”
老人家看了一辈子的风景,并不会感觉多好看,什么事情看多了,都习惯了。
但是凌晨觉得很好看,这里有她没见过的美好。
舅妈端着汤,放在茶几上,坐在小吉旁边,笑着给凌晨夹菜,让她多吃点。
凌晨好奇的看了看这个以后的舅妈,吴烨说她是个矛盾的人,接人待客她很大方的,也很热情,但是唯独对钱看得很重。
属于是一分钱掰成两分钱花那种个性。
对吴烨舅舅,要求一直没有什么变化,每个月能赚钱就行,如果做不到,就会吵架了。
她其实对老人也挺好的,就是钱这一块,很难立即她的想法,很在意钱。
聊着聊着,就聊到她最近做散工的事情上。
这边也有很多人种经济作物,总要找人帮忙打理,很多农村妇女,都是靠着个赚钱,不过一个月不固定,一天就120到150这样的工资。
“最近这几天都没什么事情可以做,不休息也得休息了。”吴烨提到让她不要那么辛苦的时候,舅妈笑了笑:“你舅舅可不比你爸,我们不做事情可不行!”
嗯,又是这句每年都能听到的话,每次她都会这样说。
舅舅想做个小生意,想换个行业,想做点其他的,她都不会同意,根深蒂固的觉得工地才是他应该待的地方。
很奇葩的想法。
“你表妹一年花钱也多,还有这个,以后也要花钱呢!现在不赚钱,以后怎么办?”舅妈指了指旁边扒饭的小吉。
刚好是发育最快的年纪,小吉吃饭都是端着大碗,一次能吃一大碗米饭,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饿的时候,两碗都打不住。
这个阶段,特别能吃,吴烨就是这个阶段过来的。
“那也要注意身体,适当休息一下,那么累人怎么受得了?”吴烨说道。
舅妈摇摇头,吴烨这种年轻人,是没办法理解中年人的困难的,上有老下有小,不赚钱,一家人喝西北风啊?
两人讨论的逻辑就不一样,吴烨的想法和她的想法也不一样,说不到一起去。
每次吴太太也劝她,她也没有听过。
吃过饭以后,就开始逐渐天黑了,太阳彻底下山了,高悬的月亮把月光洒下来,给院子里洒了一层清冷。
吃着水果,吴烨看着旁边的小表弟,他时不时的扣一下小腿,那是被蚊子咬了,眼睛还是全神贯注的看着手机屏幕。
如饥似渴的听着讲课,他最大的爱好,驱使着他学习,效率很高。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喜欢养狗,养狗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吗?
“小吉,你要是靠上县高,我给你买一套全套的养狗工具书,怎么样?”吴烨循循善诱:“就是那种七八十本,能找到的哥全部给你买!”
眼睛都亮了的小吉,盘算了一下,就点头答应了。
主要是他学习成绩还勉强,如果在努努力的话,上个高中还是有希望的,就是要考虑值不值得而已。
有了全套的工具书,他就距离梦想更进一步了。
“如果你能靠上大学,哥给你投资一笔钱,让你开养殖基地!怎么样?”吴烨又问道。
小吉:偶买噶!大哥你比富成都帅!
“我答应了!哥,我大学要学兽医!”小吉的目标很清楚,他完全这个年纪应该有的迷茫。
吴烨点点头,答应就好。
梦想都是闪闪发光的,何况是自己的表弟的梦想呢,能助力一下就助力一下,起码让他努力念个大学,就算是以后不养狗,也有个保底。
“你先考上高中再说!”吴烨回答。
“哥,你不相信我?你不相信我的实力?”小吉觉得他对自己了解太少了,高中而已,那不是有手就行?
吴烨点点头。
毫不犹豫的承认了自己不相信他的这个事情。
小吉:“.....”
他要努力了,争取考个高中,打脸吴烨。
一通忽悠,成功的把小老弟拉回了正轨,让他开始奔着学习去,看他一脸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你不要看起不起人的样子,吴烨忍不住笑。
看,小孩子就是这么好拿捏,只要知道他最喜欢什么就好了。
吃着水果,吴烨看着天空,明天要回去,后天就准备回魔都了,假期就这样过去了,下个月的时候,去凌晨家看看。
回来就求婚。
吴烨都计划好了,国庆节去凌晨家,和老丈人聊一下,回来就求婚,然后嘿嘿嘿,准备结婚。
“想什么那么入迷?”凌晨拿着花露水,倒了一点在手上,然后给他擦了擦脚!
外面蚊子多。
刚拿着作业出来的小吉,想了想还是转身回屋,自己去房间做作业算了,狗粮满满的,待不下去。
大哥真厉害啊!找个又漂亮,又温柔,又贤惠的嫂子。
院子里。
吴烨看着月亮:“我在想,国庆不是去你家嘛,早点把事情定下来,明年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给他一个笑容,凌晨笑着问他:“就那么想结婚吗?”
点点头,吴烨很肯定的嗯了一声。
现在比以前更想结婚了,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其实也不是想不想的问题,如果那个人是你的话,我都可以的,而且,结婚不是挺好的嘛!有个小家。”吴烨说道。
所有的男人,大概都想过,要怎么样怎么样把自己的小家经营好,经营的幸福。
都憧憬过,结婚以后的幸福生活。
吴烨当然也不例外。
开门回家就有个小宝贝喊爸爸回来了,有个大宝贝在家等着,笑的灿烂温暖,幸福喜悦,那种开心,应该是最高级的。
哪怕是结婚以后,生活达不到这种地步,其实也能接受,大不了凌晨每天回家的时候,自己和孩子在门口等她呗。
给她阳光和温暖。
也不是不行啊!
“结婚以后,鸡毛蒜皮很多的,也许没有你想的那么好!”凌晨说道。
吴烨摇摇头。
他不认为凌晨说的不对,但是鸡毛蒜皮和柴米油盐也不是把所有人都打败了,吴烨向来喜欢给生活一个大比篼。
“日子是两个人过的,何必怕呢!风雨同舟都是两个人,也不是一个人。”吴烨回答。
钱能解决百分之九十九的问题,他们只需要解决剩下的百分之一的问题就好了。
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并非贫贱夫妻。
“哥,凌晨姐,来洗脚了!”小吉在门口喊了一句。
两人答应一声,把桌子收拾好,进屋洗脚。
在农村,休息的都挺早的,不会和城市一样,十来点都还在忙碌着工作,早睡早起,第二天元气满满。
熬夜向来是年轻人最爱做的事情,仗着健康的身体,和死神一起沉迷电子产品。
凌晨一直有早睡的习惯,后来因为吴烨,变成了睡得更沉。
秘书最开始还问她用的什么化妆品,凌晨说天然的,秘书后来也悟了,找了个园丁男朋友,结果分手了。
老家的被子,都是实打实的棉花被,都是好几斤重的那种棉花,这个天气盖着很热,大部分时候其实都是半夜冷了才开始盖。
细心的舅妈准备了毯子,晚上盖着刚刚好。
把蚊香点好,吴烨看着占好位置的凌晨,忍不住笑起来,她喜欢睡床边,吴烨其实也是,因为她,吴烨习惯睡靠墙的位置了。
把毯子抖了一下,凌晨按了一下床:“一二三,居然铺了三床被子!难怪这么柔和!”
舅妈可能对钱很吝啬,但是对亲戚朋友,不会和对钱一样,做事没得说,人无完人。
“我睡里面!”吴烨滚到最里面去。
凌晨整理了一下枕巾,才把吴烨的胳膊拉过来,满意的枕着吴烨的手,把他另一只手拿到自己腰上:“好了,这样才好睡!”
习惯了,满意吴烨在的时候,睡觉就睡得没有那么好,也没有那么容易入睡,吴烨在身边,这种情况就不存在睡的又香又甜。
关上灯。
房间陷入黑暗里,凌晨靠着他,问道:“为什么这边很多家门口都是坟地?”
听到这个问题,吴烨一楞!
应该怎么说?
这种情况,吴烨是已经习以为常了,并没有考虑过,小时候还害怕,长大了都不怕了。
“这么给你说吧!得看地在哪里,再看哪个地能不能用,风水行不行,然后才能确定,最后,他是不是在人家家门口,也得看情况!”
“但是这并不恐怖,习惯了就不会觉得害怕。”
“我给你说个故事吧,那种几岁的小孩子,就是爬来爬去都没事,但是大孩子,大人就不能这样!”
“以前就有个年轻人,在墓碑上乱写乱花,回来就高烧不退,问了神婆,神婆说这是被教训了!”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反正挺玄乎的,不过我长这么大,没遇到这种情况。”
吴烨说了很多,凌晨大概理解了,其实就是习俗问题,他们那边也有,但是市区肯定是不行的,市区都是灰灰!
“真那么神奇?”凌晨睁着大眼睛。
吴烨点点头。
很多东西,确实是小时候发生过的,并不是杜撰和胡编乱造。
“我见过的,比较神奇的,就是肚子疼,高烧不退,最后找人平事,那一天下午是大太阳,但是到处都是癞蛤蟆爬来爬去的,很神奇。”
“听说是什么,小孩子就不计较了,但是你不能破怪别人的家。”
吴烨只个话是听奶奶说的,吴烨虽然觉得不太相信,但是他一直觉得不可信其有,也不能什么都不信。
保持一份敬畏是最好的。
吴烨奶奶总是说,以后去世了,就不认识人了,让他不要乱许诺什么。
总之,这种小村庄,其实都有很多故事,很多故事还很有神秘色彩,只是了解与否罢了。
给凌晨说了很多的故事,吴烨才睡觉,凌晨早就睡着了,看着天空中的月亮,吴烨在她额头木马一个,也沉沉睡去。
隔壁。
吴烨的外公外婆还没有睡着,外婆从柜子里拿出一个盒子,拿到床头以后,打开了铁盒子,里面都是她和外公的积蓄。
没多少整钱,都是零零散散的毛票居多。
外公拿出一个红包,把它递给外婆,然后点着烟,抽了几口。
“淑芬给的钱,都没有取出来,给晨晨包个六百吧!其他的都是散钱,不能包里面!”老太太说道。
吴太太常年给他们生活费,一个月都是一两千,他们不要,吴太太非要给,除了刚开始没多少钱,后来一直没有断过。
起码十年是有的,差不多二十来万。
舅妈就是知道他们有钱,遇到小吉上学的时候,她都让小吉找爷爷奶奶,说自己没钱。
老人家也不计较,都是小吉骑着电动车,带他们去取钱,不过他也不多要,很多次还因为这个和自己老妈吵架,他姐姐也因为这个和自己老妈吵过架。
太抠门了!
“这个能不能给她?还是留给小吉以后的媳妇儿?”老爷子指了指一个金手镯。
以前就打了两个,给了儿媳妇一个,闺女没有收,一直留着的。
偏偏孝顺,他们有时候,都觉得不好。
“外孙就不是孙子了?以后再买一个给小吉媳妇儿,这个给小烨媳妇儿,不然几百块钱你怎么拿得出手?”外婆回答。
“那也不知道他们要回来啊,淑芬也不说。”外公无奈。
他要是早知道,那会不去把钱准备好,起码也包个大红包。
就这样说好了,他们才休息。
第二天的时候。
吃过了早饭,吴烨给了小吉一个红包跳起来,太厚了啊!
一直思钱想厚的小吉,感觉自己摸到了财务自由的门口,表哥简直太敞亮了,以后表哥就是最喜欢的人了,谁都不能顶替。
舅妈不要,吴烨推了半天,才让小吉收下。
然后吴烨把一个小包递给外婆。
“这个是给您和外公的,您别说不要,这是我和凌晨的心意,您收好!”吴烨把包给外婆,让她抓住。
趁着舅妈去拿东西去了,吴烨悄悄在她耳边,和她说了一句:“这是给您的,您可收好了!回头莪和小吉说,让他带您去存好,想吃什么也能自己买!”
外婆轻轻地掐了他一下。
有些怪罪的在他耳边说道:“你这娃,外婆有钱的!”
吴烨哈哈笑。
其实他并不知道,老妈会定期给外婆外公生活费,他确实是担心舅妈知道了,最后落不到她们手里。
小人就小人吧,他从来不相信,舅妈能在钱这种事情上大度。
“有也拿着,这是我自己赚的,我孝敬您和外公的,您收好啊!”吴烨悄悄的说道。
外婆给他一个拿你没办法的表情。
外孙长大了,都知道悄悄的了,以前可不是这样。
“这个给晨晨,你的外婆可就没有准备了,结婚的时候,给外婆磕个头,外婆再给你!”她和吴烨说道。
结婚的时候,很亲的长辈,要磕头的,长辈要受礼,一般会给新人准备红包,也有的是敬酒,也是给个红包。
虽然逐渐变成了多少有点敛财性质,但是老人的心意,这个时候都会体现。
“那明年您就得包红包了!我们明年就结婚,到时候您和外公,去我们那里住一段时间,好不好?”吴烨央求。
外婆想了想,看了看凌晨。
“外婆,您怕我是恶媳妇儿啊?”凌晨表情很囧。
外婆摇摇头:“就是怕麻烦你们,我们这老胳膊老腿的,不方便!”
凌晨笑着摇摇头。
“亲人之间,不能说这个,那有什么不方便的,您和外公还健健康康的。”凌晨理解他们的想法,但是她没有这种想法。
也不嫌弃什么。
两个老人家,昨天他们来的时候,还在抱柴火,身体不好,只是对比那些更好的老人家,就像是吴烨爷爷,还能捶人呢。
那些更差的,可比他们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那行,结婚以后再说!”外公没有立马答应,也没有拒绝。
他们对儿女都是一样,吴烨舅舅对他们也很好,很孝顺的,但是吴太太更体贴。
吴太太不是没有说过,他们都拒绝了,甚至老吴亲自说,也不是一次两次了,接他们去魔都住一段时间,他们不去。
吴烨算是打开了一个缺口。
“您把这个都给她了啊?”吴烨注意到手镯:“您自己戴呗!给她干啥!”
“净说屁话!你这娃,以后可不许这样了,外婆给她的,你说这些干啥!”她把吴烨说了几句,才笑着和凌晨说:“晨晨,戴上!”
凌晨看了看手上的镯子,没想到会给她这个,有点不知所措的。
看了吴烨一下,意思很明显:我戴不戴?
吴烨笑了笑:“戴上就是我们家的媳妇儿了!”
凌晨立马戴上!
小吉从厨房出来了,不过很是沮丧,吴烨就知道他的红包会被没收,给的不少,吴烨实际上也是给舅妈的。
毕竟这个钱,最终也是落到舅妈的口袋里。
离开的时候,吴烨悄悄的给了小吉一个红包:“不许乱花,不许抽烟喝酒,也不能去网吧,镇上开店的,很多老板都是我朋友,我已经和他们说过了。”
“要是发现你变坏了,我们的约定就作废。”
“而且,你也不想大哥说服舅舅不让你养狗吧?你知道,我有这个本事的!”
刚手忙脚乱揣好红包的小吉:“.......”
他不怀疑大哥的实力,毕竟,鹰咀沟第一富二代,学校的同学都知道,镇上还能听到老板聊天,谈起他姑姑和姑父呢。
大哥哪里都好,就是太阴险了,给还不忘教训他。
“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小吉保证:“我只给黑旋风花,它要打疫苗了。”
吴烨在他耳边耳语了几句,然后才大声和外公外婆告别。
开车离开。
抱着黑旋风的小吉,看着汽车离开,默默的想着,以后自己也要和大哥一样有钱。
刷题去!
他去做作业了,舅妈看了看二老,欲言又止。
“别看了,小烨没给钱,就给了一件首饰。”外婆亮了一下手上的翡翠手镯。
“妈,这个可脆,不能磕磕碰碰的!”
“小烨说了,不怕砰,碎了消灾,再给我买一个!”外婆满不在意的回答。
舅妈:“......”
她也猜不到,吴烨给的,不是一件手镯,还有项链吊坠,除了这些,还有几叠现金,虽然现金最不值钱。
看着车子开到远处的公路上,外婆微微叹气。
外公拿出一支雪茄,不熟练的剪开一点点,点上抽了一口,眼前一亮。
远处的车上。
凌晨和吴烨一样把手伸出去,感受着微风,看着太阳升起。
“想不想去捡板栗?带刺的那种!”吴烨指了指远处的山,哪里很多板栗树,都是种的,给钱就能去摘。
凌晨看了看大片的绿色:“隐蔽吗?”
吴烨:“.......”
还没有来得及回答,凌晨就把从抽纸里抽了一大叠,肯定的回答:“总有隐蔽的地方!”
吴烨:“.......”
进化的真快啊!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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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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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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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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