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故交?何远镖局!你们屡次押送押着蒙古人的军饷,也敢说自己是故交?”虬髯大汉怒目圆睁对着镖局众人说道。
李清微默不作声,观瞧着眼前的局势。
镖头回答道:“大王说的不错,我等押送的确是蒙古鞑子的镖银,不过这......”
镖头还未说完,虬髯大汉便打断道:“呵呵!蒙古鞑子能轻易入主中原,你们这些卖国之贼可为是‘功不可没’。识相的就将货银留下,看在都是千古汉人的血脉,倒是可以放你们一条生路,不然的话,爷爷手中的金刚棒可是专打卖国之贼!”
听到这里李清微确是一声冷笑。
虽然眼前的这些山贼们做着杀人越货的买卖,不过在李清微看来,如果这家镖局押送的真是蒙古人的军饷的话,让这些山贼们劫去未必是一件坏事。
虽然这一路上李清微受到了这些镖师们的照拂,如果他们真的替蒙古人押送饷银当走狗的话,他也不介意帮这些“义贼”们一把。xъΙQǐkU.com
不过李清微是个精明的人,多年的职场经验告诉他,万事不能只听一面之词,要反复辩证才行。
毕竟以前他吃过一次大亏,那是自己刚刚大学毕业的时候,那个时候出入职场的他只是一个小白,认为社会职场和学校一样,都可以找到信任的朋友。
但是现实却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因为在成人的社会里充斥着尔虞我诈,他们的词典里没有友谊,有的只是“利益”。
他还记得那个时候,他以应届生的身份来到了一家五百强公司里实习,而且和一个稍稍年长自己的女员工一同实习,因为都是实习生关系很要好,不过她的能力非常一般,不如李清微干练。
按照正常的实习流程,应该是李清微凭借才华留在公司,而这个女员工要被扫地出门,但是事实却大大相反。
这名女员工借着李清微对她的信任,将李清微的创意与自己的垃圾创意掉了包。而且经常说公司主管的坏话,让李清微对公司产生了不好的印象。
最后考核的时候,这个女人拿着李清微的创意通过考核,而李清微成功实习期下岗。
而李清微因为对这家公司的印象被改变了,他也没有深究,而是直接离职了,但是直到半年后该公司的新品发布会,用的是他的创意,而且创意人署名是那个女人的时候,他才知道这件事。
他也曾经请自己法学的同学帮自己打官司,但是那个女人将他的设计吃的透透的,而且自己电脑里的原稿也已经被她偷偷销毁了,李清微拿不出自己原创的证据,因此败诉。
这件事给年幼的李清微深深地上了一课,即便是现在穿越了,记忆和其他人的融合了,他也将这件事记得清清楚楚。
因此他是不会偏听偏信的,而经过几日的相处,这些镖师们也不像是之前汉人翻译那般见了蒙古官吏就摇尾巴。因此他想多辩证一下。
于是他小声的对身边的一位手持九股钢叉的镖师问道:“这位大哥,你们押送的真的是蒙古人的饷银吗?”
镖师虽然戒备着,但是对于李清微的问题还是做出了回答。毕竟这几天,他们两个相处的还算不错。
“小道长有所不知,我等押送的确实是蒙古大军的军饷,不过也并非我等非要干着卖国求荣的勾当。”镖师回答着。
“可是其中有什么隐情,诸位的家眷在蒙古人手中?”李清微并没有立即呵斥镖师,而是平静的问道。
毕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这个世上,只有极少数人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大部分只能被动地随波逐流。
甚至是被动地助纣为虐,虽然他们的行为十分的可耻,甚至是罪大恶极,罪该万死。
但不可能每个人都是圣人,很多人没有想过如果自己站在他的位置,那么自己的选择是否与他相同?
虽然罪人让人讨厌,但那些没有感同身受却站在道德制高点指责批评他人的同样恶心。
“并非如此,只因蒙古大军有劫掠百姓的传统,如果这批镖银没有按时送达的话,那么蒙古军人便会劫掠周围村镇的百姓,到时候受苦百姓何止千万。”镖师回答道。
“那么蒙古军得到军饷后,那么便会对我大宋再开战端,到时候不知道会死多少汉人同胞。多少好儿郎血洒疆场。再者‘打草谷’是蒙古传统,难道他们领到军饷之后,他们就不会去祸害百姓了吗?”李清微继续追问道。
“呵呵,小道长有所不知了,因为蒙古人时常劫掠北地的汉人百姓,激起了不少人的反抗,为了减少这种反抗,蒙古忽必烈可汗曾经三令五申,限制蒙古兵不得肆意劫掠虐杀领地内的汉人百姓,而且告知广大百姓,只要缴足了银钱,给蒙古大军凑足了钱粮,那么蒙古军人便不会劫掠。”
“倘若百姓们缴纳了钱粮,还是受到了蒙古军的劫掠的话,那么该地的蒙古千夫长以及劫掠的士兵一起就地正法。”镖师说完继续戒备着周围的响马。
他们的眼神仿佛在守护着和平一般。
李清微大概听懂了镖师的意思,也就是说忽必烈对汉人采取了怀柔政策,虽然依旧要以身饲狼,但缴足了“肉”,让群狼吃饱,他就能让群狼不咬人。
但是如果“肉”不及时送到狼的嘴里,那么狼就会啃食周围的百姓,到时候百姓们不但要丢钱,甚至是丢掉自己妻女的贞操,甚至是性命。
孰轻孰重,所有人都是一目了然。
毕竟他们引以为傲的大漠苍龙成吉思汗可是说过一句传承千年的名言。
“男子最大之乐事,在于压服乱众,战胜敌人,夺取其所有一切,骑其骏马,纳其美貌妻妾”。
不过横扫欧亚的成吉思汗的确有资格说出这样的豪言壮语。
毕竟在马克沁医生出生前,游牧军队可是无人可敌的怪物级别的存在,马克沁医生成年后他们才开始载歌载舞的。
现在的情况让李清微也十分的为难。
山贼们出于私利与侠义劫蒙古军饷这是没错的,如果蒙古人没了军饷士气肯定受挫,守卫南方的宋军就能减少不少的压力。可以少死很多人。
而这些镖师们安全的把镖银送到洛阳的蒙古军营,可以避免没有军饷失控的蒙古军去劫掠百姓,也可以救下很多人。
因此李清微也不知道自己该站哪边,毕竟双方的立场都是没有错的。都是为了救人。
同是芸芸众生,百姓的命是命,宋兵的命也是命,一个人的命是命,千万人的命也是命。无法厚此薄彼。
这让李清微不由得犯了难。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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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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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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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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