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着张芷澄娇躯的温软丰美,陈轩不禁舒服得哼了一声,听到张芷澄耳朵里,立刻羞得她俏脸桃红。
“芷澄,你在锦南村住了一年,是不是认识那个孙川?”陈轩此刻有点心猿意马,当即转移注意力的问道。
张芷澄轻声说道:“其实陶婆婆是住在锦南村附近的雷公山山脚下,离锦南村还有一段距离,我在陶婆婆那里住,除了购买食物和生活用品,很少到锦南村那里去,所以只听说过孙家,但没见过这个孙家少爷。”
“雷公山?我记得也是苗疆地区的一大景点吧?那里还有国家森林公园。”陈轩微微讶异,原来陶婆婆住在那里。
张芷澄继续说道:“对呀,雷公山是旅游景点,不过这山面积很大,有大片人迹罕至的山脉和原始森林,陶婆婆住在其中一座山脚下,不在景区之内。”
“住得那么偏远,生活肯定很不方便,陶婆婆是不是过得很清苦?”陈轩想想这种生活,就觉得苦闷至极,当初剑皇宗邀请他去云中山,他都不想去。
张芷澄轻叹一声道:“是很清苦,只是陶婆婆已经适应这种生活了,她喜欢大自然,喜欢安静,不喜欢城市的热闹。”
“看来要说服她来天海市,很有难度。”陈轩也随之感叹一句。
两人正聊着天,突然之间,大巴车震了一下,随即缓缓停了下来。
“怎么回事?”许多人纷纷往车头看去。
只见司机回过头来说道:“大家不要慌,前轮爆胎了,来几个懂修车的跟我换下备胎!”
听到司机这样说,众人放下心来,很快就有几个乘客自告奋勇的要帮司机换备胎。
道路崎岖,布满各种尖锐碎石,陈轩觉得爆胎也很正常,因此没有多疑。
然而下一刻,大巴车的四面八方,突然响起一阵阵轰隆声,听这声音,似乎是大马力摩托车发出的引擎声。
众人惊疑之下,不约而同的往车窗外看去,果然有七八辆摩托车沙尘滚滚的往大巴车开过来,很快就围住了大巴。
摩托车上坐着十几个青年人,各个面相凶恶,手臂上文龙画虎,每个人身上散发着普通混混都没有的煞气,一看就是手底下沾染过鲜血的狠角色。
看到这么多凶神恶煞,大巴乘客们一颗心直往下沉,这是遇上了土匪打劫啊!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他们没想到来一趟锦南村旅游,就倒了血霉,遇上劫匪!
“都给我滚下来!”一个头上绑着黄巾、胳膊比普通人大腿还粗的劫匪头子,把摩托车开到大巴车门前,恶狠狠的叫道。
众人还有点犹豫,要不要下去,这劫匪头子登时不耐烦了,手中一把自制手枪,冲着大巴车窗就是一枪!
嘭的一声,玻璃碎落一地,吓得所有人胆颤魂飞,身体抖个不停!
“快滚下来!谁下来慢的,老子请他吃花生米!”劫匪头子高声厉喝,手里的自制手枪摇来晃去,威胁性十足。
大巴车乘客顿时不敢再有半分迟疑了,争先恐后的挤下车来,生怕下得慢了,小命不保。
陈轩和张芷澄坐在大巴车最后排,因此最晚下车。
陈轩一边护着张芷澄下车,一边观察着十几个劫匪。
只见这些劫匪各个手里都拿着自制手枪,而且其中几个腰间还挂着自制手雷和燃烧瓶,活脱脱的一群恐怖分子。
见到如此武装的劫匪,陈轩微微皱起眉头,没想到都这个时代了,还有成群结伙半路打劫的犯罪分子!
这种罪恶团伙,华夏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时候很多,随着法制的进步,警力不断增强,罪恶团伙几乎被一网打尽,也只有在这种穷山恶水的地方,才有苟延残喘的机会。
但是如此明目张胆出来打劫,还是让陈轩觉得不可思议,这伙人肯定已经遭到通缉,现在追捕手段这么发达,他们干完一票,又能逃到哪里去?
他心念急转间,司机和乘客们已经全部下车,在劫匪们的威胁吆喝下,站成一团,各个面色惨白,瑟瑟发抖。
从大城市里来旅游的旅客们,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这种土匪打劫的剧情,现在亲身经历这种场面,已经有人吓得快要晕倒了。
其中有一个胆子大的想要掏出手机,偷偷报警,却被其中一个眼神敏锐的劫匪发现,走过去拍掉那个旅客的手机,随即一拳把那旅客掀倒在地。
这一下,把其他有报警心思的乘客震慑得不敢再有任何动作。
“全都不许动,谁敢动一下,老子一个手雷丢过去,让你们全部升天!”劫匪们恶声骂道。
几个携带自制手雷的劫匪,还真的把手雷取下来对准站成一团的乘客们,霎那间把乘客吓得魂飞天外。
陈轩原本想暗暗用仙气击杀所有劫匪,见到这些劫匪眼睛如鹰隼般盯着每一个乘客,只要其中有一人稍有异动,就会开枪或者丢手雷。
他有把握瞬间杀死其中几个劫匪,但剩下的一旦开枪,他也无法阻止,为了乘客们的性命,只好暂时按兵不动。
接下来,在黄头巾劫匪头子的命令下,劫匪们开始对乘客搜身,把手机、钱包、金银首饰等等装到黑色袋子里。
每搜到一个鼓鼓的钱包,这些劫匪就兴奋不已,看来这趟收获不小。
其中一个劫匪,在搜到张芷澄面前后,顿时被张芷澄的美色惊呆了,愣了几秒才一脸淫笑的伸出手,往张芷澄的身上摸去。
陈轩又怎会让这劫匪得逞,站出来挡在张芷澄的身前。
“小子,你找死是不是?”那劫匪看到陈轩,不用想肯定是这美女的男朋友,这小子真是艳福不浅,让他恨不得想当场给陈轩来一枪子。
陈轩冷冷的看着这个劫匪,只要劫匪敢开枪,他就算不管其他乘客的性命,也会大开杀戒。
“强子,怎么回事?”劫匪头子见这边不对劲,立刻警惕的问道。m.xbiqiku.com
名叫强子的劫匪回头说道:“老大,这有个大美女!”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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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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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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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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