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两辈子,杜飞第一次养动物,抚摸着小乌的背毛,毛茸茸,热乎乎,那手感无敌了!
在这一刻,他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有人会撸猫上瘾。
一旦入坑还真有些爱不释手啊!
却在这个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杜飞的手劲儿太大了,撸得小乌‘喵’的一声,传来一股不满的情绪。
杜飞却没在意,反而嘿嘿一笑,转手托起小乌的下巴轻轻搔动。
这一下,原本瞪着眼睛的猫咪,立刻眯起眼睛,一脸享受表情,那股不快的情绪也跟着消失。
“小样儿,还治不了你。”杜飞心中暗笑,又抱着小乌狠狠撸了一阵,心里却开始犯愁,给小乌吃点什么。
看小乌这个体格,缩成一团足有脸盆那么大一肉球,每天吃的东西肯定不少。
这个年代,还没有猫粮啥的,家里有养猫养狗的,也就喂点剩菜剩饭。
“要不明天上小食堂,跟钱婶说一声,每天加一毛钱,给小乌带一份饭菜。”
杜飞一边想,一边放下猫,出去洗了把手开始做饭。
中午、下午骑车子出去两趟,到现在杜飞也有些饿了,正好刚买的米,整点大米饭吃。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他前天刚穿越那晚,去饭店吃顿大米饭,总觉得比后世米饭更香。
没有电饭锅,杜飞一个人吃饭做的又少,不可能直接用大锅煮饭,那样煮出来除了锅巴就剩不下什么了。
根据前身的记忆,无论蒸大米饭还是高粱米饭,都是直接拿铝饭盒放到蒸锅里。
杜飞依葫芦画瓢,刷了一个饭盒,淘米蒸饭。
他原想把饭蒸到锅上,去趟供销社,买点下饭菜,家里除了那半缸咸菜,连一颗大白菜都没有。
谁知刚一开门,寒风连着雪花一下就扑到脸上,这会儿功夫居然下雪了!
这是今年京城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
杜飞立刻打了退堂鼓,实在不想大老远顶风冒雪去一趟供销社。
索性回去翻出半根葱,等下炸点葱油,一边就着咸菜,一边吃葱油拌饭,似乎也挺香的。
趁着蒸饭的当口,杜飞给自己泡了一杯茶,一边喝着茶一边又去抱起小乌撸猫。
一时间,悠闲地喝茶撸猫,竟也十分惬意。
可是,这种喝茶撸猫的美好生活,对于杜飞来说,一开始挺新鲜,过一会儿就有些百无聊赖。
家里过分的冷清,只有窗外‘呜呜’的风声和灶台上蒸饭的‘咕嘟咕嘟’声。
杜飞在穿越前,早养成了回家就开电视的习惯,甭管看不看,都要听动静。
现在他家别说电视了,就是一台收音机也没有。
“要不明天去买台收音机回来?”杜飞萌生这个想法,忽然想起,原主家里,早前也有过收音机。
收音机价格虽然不便宜,但比自行车还是差了一些,收音机票也没自行车票那么稀罕。
更重要的是,收音机买回来放在家里,不像自行车天天骑出去招摇。
所以相对来说,家有收音机的并不少,四合院里的三位大爷,包括傻柱和许大茂都有收音机。
原主家本来也有一台老式收音机。
前两年坏了,找厂里电工去修也没修好,后来就没买新的。
想起这茬,杜飞翻箱倒柜,找出那台压箱底的旧收音机。
虽然坏了,但收音机在这年代绝对是金贵玩意,根本不可能丢掉,用报纸包着,放在箱子里。
这种老式电子管收音机个头不小,足有二十多斤重。
杜飞搬出来放到桌上,揭掉包在外面的报纸。
全实木的外壳,黑色玻璃面板上,突出两个大大的金属旋钮,乍一看居然还有七八成新!
其实也难怪,这时物资稀缺,人们用啥都精贵。
三大爷家为了减少收音机的损耗,都不舍得拨动旋钮换台,常年只听一个频道。
所以,许多东西一直用到不能用,看着还跟新的似的。
杜飞找出来这台收音机虽然没那么邪乎,但也看得出来,保养的很精心,可惜到了年头,该坏还得坏。
找了一根螺丝刀,把收音机的后盖打开。
放了这么多年,里边积了厚厚一层灰。
伸手摸了摸里边的电线,塑料皮全老化了,摸着硬邦邦的,稍微用力一折,就裂开一道白痕。
杜飞见状,皱了皱眉。
老化成这样,这台收音机的维修价值恐怕不太高。
不过死马当成活马医,他打算明天带着去专业的维修点看看。
当初收音机坏了,原主父亲只拿到厂里给电工看看,那电工鼓捣半天,说不能修就罢了。
杜飞却知道,在厂里干电工,跟修理家用电器压根是两码事。
但如果专门修电器的师傅都说不行,他也只能考虑再买一台新的。
杜飞拿定主意,一边把收音机收进随身空间,一边合计明天上哪找修收音机的师傅,这年头会修电器的实在不多。
然而,令他始料未及,当收音机进入到空间内,围绕光球转动的蓝光突然颤动起来。
杜飞蓦的一惊,连忙把收音机取出来,皱着眉思忖,是怎么回事。
再想到小乌被放进空间内,吸收了白光的前后变化,杜飞不由暗忖:“难道说,这种从鼻烟壶里吸收出来的蓝光,能修复或者升级某些物品?”
想到这里,他立即拿来一个磕掉了茬的饭碗,放进随身空间。
果然!那道蓝光再次被引动,微微颤动起来。
这无疑验证了杜飞的猜测。
把那个破碗拿出来,又把收音机放入空间,杜飞心念一动,引导那道蓝光,倏地钻进了收音机。
随之一团蓝色光茧包裹住收音机。
不过这一次,杜飞只想要收音机能用就行,可别像小乌一样从一只小病猫一下子升级成小豹子。万一接收到一些外国的频段,被当敌特抓起来,都没处喊冤去。
尽管十分笨拙,但杜飞可以确认,他的意念能够控制随身空间内的白色光球以及附属的蓝色光带。
果然在他的意愿下,包裹着收音机的蓝色光茧很快收敛,再次化成一条匹练回到光球周围。
前后对比,这条蓝色光带大约消耗掉了四分之一。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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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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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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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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