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姓包括回统,仆固,同罗,拔野古等等,这些拗口的名字不用记,总之,四个字可以概括他们,“都是坏人”。
三十年前,战神李靖横扫DONG突厥,一战而彻底灭其国,诛其裔,突厥残余西窜逃亡,北方偌大的草原牧场大漠被铁勒九姓所占。
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是天生的敌人,华夏数千年的主要威胁大多来自北方。
旧的敌人走了,新的敌人又来了,历朝历代莫不如是。
铁勒九姓频频犯边,作为一心想要超越老爹,不想一辈子活在千古一帝阴影里的御姐控天子,当然忍不下这口气。
江山给我了,功臣名将给我了,就连老爹被窝里的才人姐姐都继承过来了。
天下臣民的眼睛都在盯着他,都在等着看究竟是不是老子英雄儿怂包,如今遇到外敌犯边怎能忍?
必须干死他们。干翻他们的姿势还得有新意,花样还得比先帝漂亮,否则对不起老爹留下的贞观之治的遗产。
就在朝中君臣厉兵秣马准备北征之时,李钦载发明的强弓应运而生。
不得不说,李钦载真的撞对了运气,皇帝要打仗,立马发明了一件战场利器,恰好迎合了李治的需求。
否则李钦载恐怕没那么容易脱罪,就算被特赦释归,至少也要等三五月甚至半年,那时遭够了罪的李钦载或许还有闲心写一句“轻舟已过万重山”。
书房里,李勣眼睛半阖,似在打瞌睡,浑浊的目光却不时从图纸上一扫而过。
“此物……可有名字?”李勣缓缓问道。
李钦载垂头道:“可称‘神臂弓’。”
李勣两眼赫然睁大,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呵,‘神臂弓’,好,好!好名字!”李勣嘴角露出了笑容:“既是你所创,名字自然由你取,老夫便上疏陛下,此物便定名为‘神臂弓’。”
李钦载笑了笑。
神臂弓,其实是数百年后的产物。
在那个国富却武力孱弱的朝代,统治者失去了北方幽云产马之地,不得不以重甲步兵和神臂弓来对抗北方的骑兵。
为了能应对敌人骑兵冲锋的速度,那时的工匠用尽了智慧,生生将弓箭的射程提高了一倍。
它的制造原理其实并不难,只是在弓弦和弓臂之间加装了一个木制的机件,能够省下拉弦的力气,也能拉开强弓令射程翻倍。
超越这个时代的东西提前面世,李钦载心里有些不安,觉得自己会不会改变历史的轨迹,会不会让以后的历史事件都变得不可测不可控。
转念一想,顾不上了,未来再不可控,总比流徙千里强多了。
再说,有些缺心眼的家伙穿越后连马桶都敢发明,自己发明个神臂弓已经算是心智很正常了。
祖孙聊了一阵,李勣似乎有些疲累了,淡淡地道:“神臂弓出世,对我大唐军将颇为重要,消息想必已传出去了,这几日估摸便有人要见你,你收敛一下,不可失礼。”
李钦载不解道:“谁要见我?”
李勣嘴角扯了扯:“几个老而不死的狗东西。”
李钦载缓缓吸了口气,他明白了。
大约是现存于世的几位老将,混世魔王程咬金也健在,听说脾气颇为火爆,一言不合就动手。
李钦载惴惴之余,决定自己最近一定乖乖当好孙子。
人家辈分大,力气也大,在他们面前怂一怂不丢人。
识趣地行礼,告退,李钦载正退到书房门口时,李勣却冷不丁又说了一句话。
“先帝御赐的白玉飞马,你卖掉便卖了,既有神臂弓将功折罪,老夫不追究,此物多半也寻不回来了……”
李钦载一愣,愧疚地道:“是,孙儿对不住祖父大人。”
李勣哼了哼,又道:“不过,事发有果,亦该有因。果报已了,事因却不可不问。”
“当日你与狐朋狗友饮宴耍钱,究竟是何人怂恿撺掇你偷家里的白玉飞马,此事可要弄清楚,不然你就真是个无脑无心的废物纨绔。”
李钦载一惊,接着立马明白李勣的意思。
这里面有事!
没有任何事是偶然发生的,偶然里面一定有必然。
事情发生在李钦载穿越之前,换了以前那个纨绔前任,或许真不会想太多。
但李钦载却从李勣的一句提醒里立马明白了,此事背后有阴谋。
李勣阖眼,语气却渐渐变得冷漠:“背地里算计我李家,差点将全家陷入泥潭中,断无让他轻易抽身的道理。”
李钦载行礼,肃然道:“是,孙儿明白了。”
李勣盯着李钦载的眼睛,从他的眼睛里,李勣看到了一种陌生的认真和睿智。
李勣嘴角勾起浅笑:“去吧,莫惹祸,也莫妄自菲薄。其中分寸,尔自拿捏。”
“是。”
退出书房,李钦载轻轻掩上门,书房内光线突暗,李勣的表情隐藏在一片阴影中,唯有那双看似浑浊的眼睛却精光毕露。
其实这件事本应该由长辈去追查,但李勣却还是提醒了李钦载。
没别的原因,李钦载最近的变化太大,李勣一时竟已看不透这个孙儿。
所以他想再看看,看这位孙儿究竟有多大的变化,发明神臂弓究竟是一时偶得,还是韬光养晦厚积薄发的结果。
若李家在李勣之后,还能再出一位麒麟儿,家族基业之鼎盛,或许还能再延百十年。
但愿,这个曾经让全家失望甚至放弃的孙儿,能够痛改前非,大彻大悟。
晋时有个叫周处的人,少年时也是顽劣不堪,作恶多端,然而一朝悔悟,斩蛟除害,终成千古美名。
李勣很希望自己的这位孙儿也是唐朝的周处,蜕变之后,化身为人中龙凤,李勣于愿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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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外,李钦载转身之后,表情有些无奈。
无奈的是,他其实并不想无休无止地卷入这些所谓上层权贵的争斗中。
发明神臂弓是为了脱罪,也是为了脱身,他想过的生活不是勾心斗角,而是混吃等死。
前世当社畜朝九晚九,累得不如狗,这辈子凭什么还要那么辛苦跟这个斗跟那个争?
老天让自己穿越来唐朝,不就是可怜自己前世的辛苦,才让自己过来享今世的清福吗?
太平盛世,理应享太平。
勾心斗角什么的,偏题了!
犹豫半晌,李钦载暗暗决定,办完这件事就告老还乡。
至于还哪个乡,这事儿不急,总之要还乡。找个风景幽美的地方与世无争,混吃等死过完这辈子。
突然间,李钦载与前世童话世界里的邪恶女巫共情了。
她们避开人烟,搬入丛林独自生活,如果有人闯进来打扰她们,就把那些人杀掉……
多么美好的一生。
李钦载如今也无比向往这种生活。
嗯,再娶个婆姨,盘亮条顺的,屁股大的,能持家的,能狠下心跟自己共谋共犯,夫妻联手杀掉打扰自己平静生活的……
对了,打死不找公主,后人说“脏唐脏唐”,大半是唐朝的公主们赚出来的名声。
做了半天心理建设后,李钦载的心情渐渐恢复了平和。
接下来把那个撺掇自己偷白玉飞马的混蛋揪出来,然后狠狠教他做人,这件事便了结了。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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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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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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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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