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见证了番薯的收成后,他们终于意识到,这将是多么逆天的一桩大功劳。
比别的粮食翻了好几倍的产量,不占良田不惧旱涝,开春播种,几个月就能收获硕硕果实。
将来此物推广天下,若再遇灾年,有了番薯一物,天下不知少饿死多少百姓,说是“万家生佛”真的一点都没夸张。
这已不仅仅是政绩,在民间的口碑中简直能封神立碑着传了。
朝臣们直到这时才终于相信,大唐真的有了一种亩产惊人的新粮食,这种粮食往近了说,它能巩固皇权统治,收天下之心,往远了说,它甚至能决定朝代兴亡,增益国运气数。
如若从此天下再无饿殍,再无饥荒,江山社稷自然固若金汤,无人可撼动。
如此神奇的东西,当初怎么就叫他发现了呢?
群臣又嫉又羡地看着李钦载,四周充斥着酸酸的味道,像谁家的醋烧开了。
番薯全都挖了出来,接下来必须称重。
只有数据才是最真实,最不会骗人的。
几名官员上前将番薯一一称过,记录下来以后再统计总重。
“陛下,番薯所产共计八十一斤。”一名官员禀道。
群臣再次发出惊呼声。
李治兴奋地道:“再算算,亩产大约多少。”
官员好整以暇地道:“若用上等良田种植,粮种充足的话,以目前的播种行距列距来算,一亩地所产,至少有六千斤以上。”
李治和群臣惊呆了,人群一片寂静,半晌没人说话。
李钦载倒是很澹定,这个数字在他的意料之中,若无一定的把握,当初就不会吹下这个牛皮,现在,牛皮实现了。
见众人不说话,李钦载蹲在地上端详新出土的番薯,然后趁人不注意,偷偷摘了一个下来,先用帕巾将泥土擦干净,再掏出匕首削了外皮,外皮下的果实白里透着些许澹黄色。
见李治和群臣仍在发呆,李钦载张嘴咬了一口,喀察!
嗯,生番薯入口有点柴,口感算不上太好,但味道稍微有点甜,里面含糖和淀粉一定不少。
嘎嘣嘎嘣嚼了几口,李钦载吃得正欢,李治这时才回过神,见李钦载居然趁他不备自己吃上了,李治不由大惊失色,几步上前拽住他的手腕。
“住手,住嘴!你你……多么金贵的东西,来年要留种的,你竟吃上了!混账!”
李钦载这头才刚吃出点儿味道来,被李治拽住手腕,于是无辜地道:“陛下,收成了八十多斤呢,不差这一个吧?”
“大唐良田何其多,需要的种子何其多,一丝一毫都不能浪费,你怎能……”李治见他吃得嘴冒水光,语气不由一顿:“好吃吗?”
话锋转得太快,李钦载都没反应过来:“啥?”….“朕问你,此物味道如何,好吃吗?”
李钦载立马朝番薯堆里伸手,打算给李治也削一个尝尝,却被李治眼疾手快拦住了。筆趣庫
“不要浪费,朕就吃你手上这个……”李治不由分说抢了过来,随手在衣襟上擦了擦,也不嫌弃被李钦载吃过,张嘴就咬了下去。
一口咬下,李治两眼大亮:“好,好吃!生津回甘,香甜脆口,食之难忘,此物不仅高产,味道也不错,好!”
群臣眼巴巴地看着,不少人暗暗咽了口口水,都想尝尝味道,但见李治将它看得如此金贵,显然死活不会请客的,只好识趣地闭嘴。
李治边吃边赞不绝口,频频点头:“好吃,天上的仙果怕也不过如此了吧,朕吃了几口后,感觉阳寿都增了不少呢……”
李钦载小心地道:“陛下,不至于,不至于,没那么夸张,就是个填饱肚子的东西。”
李治瞪起了眼:“咋不至于,以后它便是我大唐的物产,大唐的物产能与天宫媲美,毫无瑕疵,朕这么说有错吗?”
好了,从今以后,无论民间传说还是正式的史书上,番薯一物的原产地便是大唐了,不服的话,跟朕的百万雄兵去辩。
李钦载觉得无所谓,他是实用主义者,只要东西好用,能吃,管它产自哪里,反正最后都会进肚里。
“陛下,烤着吃更好吃哦,比生吃更甜,更软,更糯……”李钦载悄悄地蛊惑道。
李治眼神闪过一丝意动,随即理智立马战胜了食欲,断然摇头。
“不行,不能再祸害它了,要留种呢。快马送一批番薯种去南方,趁着南方气候尚可,今年试着再种一季,看能否有收获,顺便比对一下南北亩产的差异。”
李治又望向李钦载,叹道:“景初又为朕立此不世之功,说实话,朕都不知如何封赏你才好了……”
李钦载急忙道:“臣只是尽本分而已,此物被发现纯属偶然,种植之后,皆是陛下在安排人手侍弄保护,臣未出半分力气,不敢贪天之功。”
李治笑了笑:“朕若不能做到赏罚分明,焉能堵天下悠悠之口?你以为朕是否封赏是你一个人的事?它还关乎朕的名声……”
说着李治澹澹朝群臣扫视一圈,缓缓道:“刚才有司官员说了,番薯一物,可亩产六千斤,如此高产的新粮食,对大唐的意义何等重大,诸卿不必朕多言吧?”
“此物是李钦载发现的,这桩功劳太大,朕都有些嫉妒了,哈哈……以景初之功,朕觉得,晋爵郡公可矣。”
此话一出,四周一片寂静,群臣无人说话,连表情都失去了。
李勣站在人群里,暗暗皱了皱眉,站出来道:“陛下不可,李钦载轻狂,二十多岁的年纪晋爵郡公,殊为不妥,请陛下三思。”
李钦载也急忙道:“陛下,臣何德何能,怎能贸然晋爵,此议不妥,请陛下三思。”
别人还没说话,跳出来反对的却是这对祖孙俩,李治不由有些意外,不满地皱了皱眉:“朕觉得,晋爵并不为过。”
“陛下,臣实在无法领受,陛下请三思。”.
贼眉鼠眼提醒您:看完记得收藏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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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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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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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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