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那些已经拥有的东西,仅剩一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却仍无怨无悔要与你共度此生,这样的傻女人,怎舍得让她输?
轻轻抚摸着她的发鬓,李钦载心中无比愧疚。
有些事真走不了捷径,穿越者也不例外。
什么虎躯一震,人家就屁颠屁颠把闺女送到自己的床上,这样的想法未免太不现实了。
凡成事者,必经波折。
穿越者又如何?不过比普通人多会几道数学题而已,还没到可以无视人情世故的牛逼程度。
金乡在他怀中哭得梨花带雨,李钦载用力抱紧她,喃喃道:「以后你就是我的女人,若言辜负,唯死而已。」
金乡在他怀里渐渐止住了哭声,李钦载陪着她登上了马车。
马车徐徐朝滕王府行去。
穿过朱雀大街,马车在王府门前停下,门前值守的禁卫见李钦载搀扶着金乡下了马车,不由纷纷惊奇地瞪大了眼睛。
二人刚下了马车,王府的侧门突然打开。
滕王静静地站在门内,目光复杂地注视着二人。
金乡眼眶一红,愧疚地垂下头。
李钦载却整了整衣冠,朝滕王长揖一礼:「拜见殿下。」
滕王的目光仍在金乡的身上,久久注视,突然叹道:「刚才我已接到天子的旨意了。」
金乡泫然道:「父王,女儿不孝……」
滕王冷冷道:「不求连城璧,但求一心人,你有你的选择,不过你要想清楚,你与大唐宗室再无干系,从今以后,你唯一的身份便是这小子的女人,一生皆如是。」
李钦载忍不住道:「她不仅是我的女人,也是殿下的女儿,一生皆如是。」
金乡眼泪扑簌而下,用力点头。
滕王的脸色终于缓和下来,长叹道:「罢了,家门不幸,这段孽缘注定是命中一劫,圣旨都下了,我还能如何?」
见女儿和李钦载并肩站在一起,从外貌上看,确实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看起来赏心悦目。
但滕王心中不忿,怎么看都不顺眼,忍不住指着李钦载问金乡:「你究竟看上这小子哪一点?你知不知道他其实不是好人?」
金乡没敢回答,李钦载脸色有点黑。
当着面说这话,本地的藩王太没有礼貌了……
滕王见女儿眼眶又红了,顿时有些心疼,叹了口气道:「进来吧,不管怎么说,这里仍然是你家。」
金乡感激地行了一礼,乖巧地上前搀住滕王的胳膊。
李钦载也厚着脸皮跟父女二人一同进门,见滕王不满地瞪着他,李钦载正色道:「这里也是我的家。」
滕王怒哼一声,李钦载立马道:「殿下,洪州滕王阁的工地,英国公府已出面招揽长安的工匠,不日便要启程赴洪州了。」
「小婿不才,私下托了几位大匠,他们正连夜赶工画图纸,一定将这座滕王阁建得雄伟大气,名留千古。」
说起滕王阁,滕王的怒火莫名地消了许多。
暗暗痛恨自己不争气的同时,滕王又实在无法拒绝李钦载的好意。
一座滕王阁,从人工到物料再到装潢,少说也要花费几万贯,饶是财大气粗的滕王,也无法拿出这么多余财,不然洪州的滕王阁也不会停工多年一直未动。
「不要乱叫,什么「小婿」?你是谁家小婿?」滕王瞥了他一眼,语气冷淡地道。
金乡搀着滕王的胳膊,垂头没吱声儿,但悄然无声地连耳朵根都红透了。
李钦
载很乖巧地搀上滕王的另一只胳膊,也不顾滕王的奋力挣扎,死死地搀住他,如同制服犯人似的,不由分说朝王府内走去。
「丈人说这话就见外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从今以后,小子便是丈人的佳婿,我会像您女儿一样好好孝敬您的。」李钦载诚恳地道。
滕王哼道:「本王用得着你孝敬?你不把我气死就谢天谢地了。」
「丈人言重了,小婿的父亲被我气了这么多年,如今仍然生龙活虎,日食三斗,丈人得此佳婿,以后身子只会越来越强壮……」
滕王气结,指着李钦载朝金乡怒道:「看看你找了个啥玩意儿!」
金乡仍垂头,却抿唇无声地笑。
被李钦载死死地搀着胳膊,滕王挣脱不开,三人并肩而行,用这种别扭的姿势走进了王府前堂。
不情不愿的滕王吩咐上酒菜,二人算是第一次以翁婿的身份同饮。
金乡乖巧地坐在二人面前,殷勤地为二人斟酒布菜,脸上的幸福表情越来越掩饰不住了。
敬了滕王几盏酒后,李钦载主动提起了与金乡的婚事。
圣旨已下,金乡已是平民白身,嫁入李家更是以妾室的身份,滕王很清楚,李钦载无法给金乡一个万众瞩目的婚礼。
越想越气,本来气氛渐渐融洽的酒宴上,滕王突然有了一股强烈的想掀桌子的冲动。
「丈人,小婿会尽我所能,给您女儿一个风光的迎娶仪式。」李钦载认真地道。
滕王眼睛一眯,冷笑道:「我女儿如今已非县主,嫁入你家更是妾室身份,妾室进门,能有多风光?」
李钦载笑了笑,道:「国公府会安排,不会让丈人丢面子,更不会让您女儿受委屈。」
滕王哼道:「你正妻是崔家之女,她不反对?」
「婕儿与您女儿是多年闺交,再说,在我眼里,若欲家庭和睦,便不能有正妻和妾室的区分,只要是我的女人,我皆待之如一,绝不让她们受到半点委屈。」
「丈人若不信,再过三五年,您不妨再问问女儿,若她在家中有半点不遂意,小婿任打任罚,绝无二话。」
滕王沉默许久,仰头饮尽一盏酒,叹道:「木已成舟,我奈若何?」
望向金乡,滕王眼中满是疼惜不舍,红着眼眶道:「女儿啊,从今以后,你便是他人妇,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但当爹的只要活着,仍会为你担待一辈子。」
「这小子若是欺负了你,只管告诉我,我必将他抽筋扒皮,将他的脑袋拧下来聊作酒器。」
今日的滕王醉得很快,不到半坛酒便已满面通红,最后一盏酒没喝完,便突然往后一倒,沉沉睡去。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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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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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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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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