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李治你别怂>第六百零六章 名臣裴行俭
  升官晋爵确实激动人心,但对李钦载来说却不那么重要。

  他奉旨出使的目的,可不是冲着升官晋爵去的。

  倒不必攀上“伟大”“高尚”这些字眼,李钦载的本意也没那么伟大,所谓的忠君爱国,哪一样都谈不上。

  他只是喜欢这个年代,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妨为这个世道做点实事。

  做個简单的数学题,如果这个朝代能延续两百年,那么自己努力一下,给这个朝代续命一百年,何乐而不为?

  别的不说,自己的子孙后代至少也能多享两三代太平日子,也算福荫后世了。

  这才是李钦载愿意辛苦出使,甚至不惜与敌拼命的初衷。

  世上大多数凡夫俗子如果急眼了,拼命了,他们的初衷都不会是忠君爱国,更多的是为自己或子孙后代。

  李钦载也是凡夫俗子,吐蕃兵围山头,他不得不拼命的那一刻,说实话,当时心里想的并不是报效李治,为社稷献身。

  而是自己豁出了命,说不定也算个烈士,李治若知自己捐躯,多半会让荞儿继承自己的爵位,这一脉香火也能继续享几代富贵。

  当初那么英勇激昂慷慨就义的样子,其实认真推敲起来,满满的全是私心,临死关头,忠君爱国早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并不伟大,可这才是真实的人性。

  酒足饭饱,李钦载在刺史府美美睡了一觉,这一觉睡得踏实,既没有提心吊胆担心敌军突袭营地,也不担心白脂美人半夜钻他的被窝。

  睡到第二天中午起床,李钦载神清气爽伸着懒腰走出房门,刚迈出一步便被冷风吹得一哆嗦,忙不迭退回了屋子里,然后赶紧命人送来炭火。

  炭火还不够,还要有风,有肉,有火锅,要有美女,要有驴。

  硝烟已是前尘事,精致的小日子必须支棱起来,五少郎既然投了这么个好胎,怎能委屈自己?

  战争时期与将士们同吃同住,将士们啃肉干,李钦载也跟着啃肉干,还必须装作很好吃的样子,没办法,一军主帅必须要摆出同甘苦共患难的姿态,才能得到将士们的拥戴。

  但战争结束,马放南山之后,该有的阶级还是恢复一下吧,权贵终究是权贵,平民终究是平民,这不是喊几句众生平等的口号就能填弥的事儿。

  火锅制作很容易,它比世上绝大部分烹饪手法更简单,一锅高汤,几盘生菜,一个油碟,齐了。

  锅里的羊肉片上下翻腾,李钦载烫得龇牙咧嘴,味道……比前世还是有些差距,毕竟这是个没有辣椒的年代。

  刘阿四匆匆走进屋,低声道:“五少郎,这几日部曲弟兄放出百里之外,仍没发现紫奴姑娘的踪迹,她好像在西北地面上凭空消失了。”

  李钦载连食欲都骤然减了几分,搁下筷子叹道:“这该死的女人,睡完就跑,完全不想对我负责……”

  刘阿四又嫉又羡地道:“恕小人直言,这不正是男人的理想么?一个绝色美艳又有情有义的女人,一夕之欢后,居然还不用对她负责,拍拍屁股就走,啧!羡煞旁人。”

  这话渣得有点过分了,李钦载瞥了他一眼,道:“你跟那个绸缎铺女掌柜的事儿……”

  刘阿四露出难过的表情:“小人也想效五少郎之风采,睡完拍拍屁股就走,人家不让睡……”

  李钦载嘴角一扯:“注定无缘,不必萦怀,毕竟咱们也快回长安,不出意外的话,你和她这辈子怕是见不着了。”

  刘阿四失落地道:“不让睡也就罢了,小人为了睡她,在她的绸缎铺里前后花了不少钱,买了好几匹各种绸缎布料,回长安后披红挂彩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跑去西域做买卖了,我说我跟敌人拼命了,谁信?”

  一脸愁容的刘阿四分外纯情,李钦载顿时心理平衡了。

  我的女人虽然跑了,但至少我睡了,眼前这位,还处于舔狗状态,更失败的是,居然还舔不着……

  爽了。

  原来自己的快乐果然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看见刘阿四难过,李钦载突然觉得,自己的女人跑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过来,坐下一起吃火锅,把老魏也叫来,大家一起吃……”李钦载热情地招呼道。

  “对了,添一双公筷,老魏玩得太变态,我怕被他传染了啥病。”

  “阿四你就不必了,你倒是想得病,实力不允许呀,注意饭前洗手就好。”

  下午时分,有客至刺史府。

  郑仁泰和裴行俭相携而来。

  禄东赞下令撤军后,安西都护裴行俭所部一万安西军继续向东开拔,将吐谷浑北部清扫一空,与郑仁泰的六州兵马在青海湖附近会师,裴行俭将安西军交予副将,然后轻车简从来到凉州。

  所谓“清扫”,说起来简单,但实际上很残酷。

  为了达到清洁干净的目的,一万安西军队吐谷浑北部几乎是无差别的打扫,无论是吐蕃军的散兵游勇,还是吐谷浑的大小部落,或是北方的游牧民族,一旦与安西军遭遇,便是血淋淋的肃清。

  灭国之战,不分军民,只要是非我族类,都在屠戮清扫的计划之中。

  大唐要的是这块地,至于地上的异国百姓,说实话,可有可无。甚至于,清除更有利于大唐日后对这片土地的统治。

  这只是战争中随处可见的一幕,残酷却真实。m.xbiqiku.com

  裴行俭四十多岁,正是男人的黄金年龄,他的模样有些清瘦,颌下一缕青须无风而动,颇有几分仙风道骨的风采,一双眼睛炯炯有神,透着豁达与干练。

  李钦载亲自迎出府门外,将裴行俭和郑仁泰迎进刺史府。

  两位客人都是名臣,裴行俭在历史上似乎更有名。

  不仅如此,裴行俭还有一个身份,他是苏定方的学生。

  那么,问题来了。

  一位青史赫赫有名的历史名臣,如果在战场上被人放了鸽子,他是会嘤嘤嘤找老师告状呢,还是一拳捶死那个放他鸽子的人?

  李钦载不才,恰好就是放他鸽子的那个人。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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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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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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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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