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弘临走跟李钦载聊了几句真心话,不过真心话的程度有限,最敏感的夺嫡问题两人都很有默契地绝口不提。
但凡脑子没短路,都不会当面说这种敏感话题,好不容易达成的谅解白皮书,一个话题带偏白干了,礼也白送了。
李弘登上车辇回东宫,李钦载站在门口目送他离开。
良久,旁边的骆宾王轻声道:“太子殿下不愧仁德之名,纵有犯错之时,知错能改,仍是瑕不掩瑜。”
李钦载笑了笑:“仁德之名有真有假,不可信。不过我倒是觉得他是个聪明人,纵有犯蠢之时,知蠢而后勇,仍是瑕不掩瑜。”
骆宾王想了想,躬身道:“李县伯想得比在下更深,受教了。”
李钦载笑道:“走吧,该回甘井庄了,观光先生随我一同去,以后学堂里的琐事都交给你了。”
“在下愿为李县伯效劳。”
李钦载眨了眨眼:“观光先生一身才学,却屈身于学堂做那琐碎枯燥之事,会不会觉得委屈,怀才不遇?”
骆宾王急忙道:“不委屈,李县伯都能甘之如饴的日子,在下怎会委屈?”
“观光先生之才,乱世可为谋臣,治世可造福一方,但如今天下久安,海清河晏,观光先生不如在乡野多沉淀一下心境。”
骆宾王垂头道:“是,乱世治世,在下都愿将一身所学货予帝王权贵家,做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天下能安定,百姓能安居,于愿足矣。纵是一生清贫,无名无权,亦无憾也。”
李钦载笑道:“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观光先生的心境有点儿这意思了,哈哈,不错。”
骆宾王两眼一亮,喃喃道:“‘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好诗!李县伯之才学,在下拜服,此生纵然不做官,也愿长留李县伯身边,若能常闻李县伯偶得妙句,人生不亦快哉!”
李钦载扯了扯嘴角。
虽然是大才子,初唐四杰什么的,但骆宾王身上的文人酸腐气还是很浓,让李钦载有点不适应。
没关系,自己的幕僚嘛,以后多相处些日子,顺便让他见识一下一条咸鱼令人发指的生活日常,久而久之,他身上的酸腐气息一定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无力感。
到了这個时候,他就算基本融进这个厚颜无耻的集体了。
温水煮青蛙什么的比喻太文雅,换个说法,一块香皂掉进粪坑里,粪坑难道就变香了吗?
不存在的,粪坑仍然是粪坑,香皂已经变成了臭皂,这才是大自然的规则。
…………
离开长安城,大半天的赶路,马车终于到了甘井庄的村口。
看着宁静祥和的村庄,和日落时分庄户人家升起的袅袅炊烟,李钦载深吸了口气。
这才是生活,只有这种人间烟火气才能让人发自内心地觉得自己是真实活着的,并且由衷地享受这种活着的滋味。
骆宾王与李钦载同坐马车内,马车进了村口后,骆宾王掀开车帘,打量外面的景色,嘴角不知不觉露出了微笑。
李钦载眼含笑意看着他,道:“穷乡僻野之地,观光先生笑什么?”
骆宾王笑道:“有李县伯在,此地定是人杰地灵,在下还未下车,便已感到村庄四周隐隐遍布的灵秀之气,沁人心脾,不胜喜之。”
李钦载大笑,这货真是越来越会说话了,显然他已投入到幕僚的角色里去了。
一个合格的幕僚,不仅要在主家遇到危机时冷静给出建议策略,同时平日里也要学会察言观色,适当的时候学会适当的逢迎。
其实这跟后世混职场的道理差不多,主家就是领导,幕僚就是员工,员工不仅要处理工作,也要会拍领导的马屁,这样才有晋升的希望。
骆宾王已经兴奋起来,指着庄子北面的一座小山包,高兴地道:“李县伯,在下想在那里建一座凉亭,亭内置石桌一,蒲团四,一张素琴,一只红泥小炉,平日操琴自娱,烹茶煮酒,岂不胜似神仙?”
李钦载叹了口气,文人甭管到什么鸟不生蛋的地方,都能想方设法搞点高雅的活动,对平淡过日子的人来说,这叫“作”。
再给你弄个炼丹炉好不好?没事掺点水银硫磺啥的炼丹,吃不死的话,白日飞升的概率还是有的,
于是李钦载情不自禁赞道:“雅不可耐,无限神往。就照你说的办。”
骆宾王如同见到知己般兴奋地道:“李县伯平日也喜欢做这高雅之事吗?”
“不,太高雅了我皮肤过敏。我喜欢钓鱼,如果钓不到,就挥舞大棒子砸,有个名叫雷管的东西,正在研究中……”
回到别院,崔婕和荞儿早已等在门口翘首而盼。
见李钦载下了马车,荞儿欢呼一声飞扑过来,狠狠撞进李钦载的怀里,李钦载抱着他原地转了几个圈儿,逗得荞儿咯咯直笑。
放下荞儿,崔婕也迎了上来,李钦载朝她眨眨眼:“你也要举高高,转圈圈吗?”
崔婕俏脸一红,啐了一口:“夫君莫闹,有客人在呢,莫失礼了。”
骆宾王含笑站在一旁,看着夫妻父子的相处,眼里不由露出羡慕之色。
李钦载急忙为娘儿俩引介,双方正式见了礼,骆宾王口称“主母”,羞得崔婕连连摇头,于是骆宾王只好改了称呼,称“李夫人”,崔婕这才高兴地应了。
本来打算将骆宾王安顿在别院,然而骆宾王死活不肯,坚持要住学堂里。
学堂本就有一排教师宿舍,如今只有李敬玄一人住在那里,李钦载于是也没反对,吩咐刘阿四将骆宾王安顿到学堂住下,与李敬玄做个邻居。
李敬玄是弘文馆学士,骆宾王想玩高雅,李敬玄肯定能跟他玩到一起去。
俩人在山包包的凉亭里坐而论道,顺便操琴煮酒烹茶,何其之雅。
那么问题来了,喝酒也好,喝茶也好,再高雅的东西最终也会变成尿,他们去哪里撒尿呢?
李钦载觉得必须在凉亭周围立几块警示牌,此地严禁大小便,违者重罚。
不罚钱,让荞儿拿着弹弓天天在凉亭外等着……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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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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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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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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