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坐在壁炉边,西里斯罗为他端来一杯热牛奶,兰斯伸手接过,语气有些不满的抱怨道:“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主意,这种天气还开舞会……”
他现在一身正装打扮,略微向青年靠拢的身形挺拔得像一株小白杨,脸上的稚气也消退了不少,想来只要再过几年,他就能长成一个真正的青年了。www.xbiqiku.com
“我没办法和你一起去。”西里斯罗的语气里有些不满,这次的舞会只邀请作家(当然这个限制只针对男性)“不过我还是会陪你到维斯庄园的。”
维斯庄园就是这次舞会的举办地点,离这里不近,坐马车去也要大约半个钟头。
“这就不用了,”兰斯也舍不得让西里斯罗在这么冷的天气为他白跑一趟,他保证到:“我是不会喝酒的,而且我会尽快回来。”
西里斯罗和兰斯对视了一会,发现自己实在是拗不过他,于是妥协道:“那好吧,不过我会等你回来的。”
报时声响起,兰斯就站了起来,他得走了,否则就会迟到了。
西里斯罗把他送到门外,然后就在兰斯的目光下停住了脚步,他目送兰斯上车,觉得隐隐有些不安。
兰斯坐着马车到了维斯庄园,他到的不算早,但也不算晚。
下了马车之后,一圈人围了上来,他们也算是兰斯的朋友了。
“嘿,小美男子?”
作家们拥簇着兰斯往里走,对待他显得格外热情。
兰斯从善如流的和他们打招呼,淡定的跟着他们走进了装饰奢华的维斯庄园。
庄园的主人维斯也是一位小有名声的作家,他很高兴他举办的舞会有这么多作家同伴赏脸,满脸都是笑。
他同样来迎接兰斯,兰斯和他不熟悉,但是也有礼的和他寒暄了几句:“你好,维斯先生。”
兰斯需要应酬的人不多,因此他得以安安稳稳的坐在一边。
舞会开始了,许多盛装打扮的小姐们滑入了舞池,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小姐们总是愁嫁的,所以来赴宴的小姐的数量远远多于先生们。
这也造成了总有小姐找不到舞伴的情况。
她们的目光是非常敏锐的,坐在一旁的兰斯在她们面前无所遁形。
时不时的有一张手帕,一朵绢花落在兰斯身边,但是兰斯打定主意要做一个不解风情的人,因此完全置之不理,一点也不绅士。
他已经是一个有家属的人了,他得洁身自好。
过了一会,一个刚刚结束一场舞蹈的伯里克利走到兰斯身边坐下,他看着散落在兰斯身边的东西,忍不住笑了起来。
“要我说,你可真不绅士。”伯里克利轻轻摇晃着手里的酒杯,有些戏谑的对这个少年成名的作家说:“和这些可爱的小姐们共舞一曲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哦”兰斯还是一副不解风情的样子,让伯里克利觉得有点可惜,他觉得兰斯是因为没有见识过女人的好滋味,也或许是没有见过让人惊艳的美人。毕竟他基本不出门交际,今天能在这里参加舞会实属难得。
“你看到那个穿着粉红色长裙的小姐了吗?”伯里克利准备让他长长见识:“那是刚来帝都没多久的史密斯小姐,你不觉得她很美丽吗?”
听到“史密斯”这个熟悉的姓,兰斯抬头看去,他没想到世界竟然这么小,那个史密斯小姐就是海薇!
这时,史密斯小姐的舞伴牵引着她过来,似乎是要向她介绍兰斯,“史密斯小姐,这个人你可一定得认识一下。”
海薇看着兰斯,惊讶的用手捂住了嘴。
她的舞伴却误解了她,“果然,您也很惊讶吧,他的年龄这么小,却已经成了一位颇有盛名的作家了,我敢说,他一本书赚的钱,比我们十本书赚的钱还要多呢!这就是斐吉,天才作家斐吉。”
尽管他们早就知道了兰斯的真名,但是作家之间还是更习惯用笔名称呼彼此。
“兰斯,原来你就是斐吉?”
海薇的一双美眸里泛着光,看上去欣喜异常。
“怎么,你们认识?”海薇的舞伴笑起来:“他的真名的确叫兰斯。”
“不,我们不认识,只是有过几面之缘罢了。”兰斯抢在海薇开口前说道:“你们也知道,我来自北地,她只是我曾经的邻居罢了。”
“可是史密斯小姐不是来自……”
她的舞伴没有把话说完,事实上,到了现在,大家都知道史密斯小姐在搞什么把戏了,无非是为了抬高身价。
海薇的脸一会青一会白,她万万没想到她精心准备的背景会被兰斯一口打破,该死的,她就应该离他远远的!
可是她不得不带上微笑。
她已经没有骄横的资本了,半年前,家里的财富全被用来还索斯的赌债了,史密斯家现在穷困潦倒,原先她看不上的狂蜂浪蝶也因此纷纷退缩,她好不容易才找到一条路子,没想到还没让她走出一条康庄大道,就被兰斯堵死了。
她端庄矜持的笑着,没有多说些什么。
兰斯知道自己打破了她营造出来的谎言,不过他一点也不愧疚。
在舞会举行到后半段的时候,兰斯找了一个借口离开了。
他到了家之后,西里斯罗果然还在等他。
温暖的炉火,和炉火边微笑着的西里斯罗。
很好,很完美。
兰斯想着,觉得现在的生活还是非常让他满意的。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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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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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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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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