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千帆招了个黄包车。
坐在黄包车上,他点燃一支烟,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他知道自己因为急躁而失去冷静了。
无论是何关还是方木恒,两人都出身优渥的家庭。
生活优渥的两人,却有着对贫苦大众的善意,他的血是热的。
这点就殊为不易。
相比很多趾高气扬,以剥削劳苦大众为乐之肉食者,无论是何关还是方木恒,这样的热血青年是值得敬佩的。
他们还不是党内同志,难免有很多不足,只要加以正确的引导,未来有可能成为坚强的红色战士的。
所以,程千帆决定离这俩家伙远点。
在他们成为真正的红色战士之前,他不希望和两人有工作上的任何交集。
他的工作性质决定了,他的战友和搭档必须是能力不俗的特工。
培养和锻炼毛毛躁躁的热血青年,这是地方红色组织的事情。
竹林同志牺牲前,就曾经对他有过特别叮嘱,类似他这样的王牌特工,隐藏自己,做好自己的工作是唯一的信条。
永远不要试图在自己的周围发展革命伙伴,这只会增加他暴露的危险,这也不是他应该做的事情。
所以,尽管同何关关系非常密切,但是,程千帆从来不会在何关面前表露任何红色思想,更没有考虑过将何关发展为自己的革命伙伴。
甚至于,即使是何关后来成长为一位合格的红色战士,在没有得到组织命令两个人可以有工作接触之前,他反而会立刻远离何关。
革命工作不是过家家,有着严格的分工,有着极其严格的组织纪律和行事原则,这是鲜血铸就的经验教训。
民国二十二年,红党潜伏在上海市警察局的高级特工‘泉水’同志,就是因为在自己的同僚中发展革命伙伴,此人没有工作经验、行事不严谨,很快被党务调查处抓获,最终熬不过刑讯,供出了包括‘泉水’同志在内的多名同志。
最终导致包括‘泉水’同志在内的潜伏在上海市警察局的五名同志壮烈牺牲。
这是血的教训。
王牌特工和工作性质和普通地下党组织是有着截然不同的分工和特质。
除了自己的上线和下线,决然不能在其他任何人面前表露政治倾向。
……
阳光有些烈。
程千帆放下了黄包车的车棚。
他从兜里摸出一个铅笔头。
右手伸进右侧的兜里,里面有两个火柴盒,他摸出被自己滴了两滴蜡烛的那一个火柴盒。
火柴盒里面有一张空白的小纸片。
程千帆将纸片垫在火柴盒上,用左手快速写了一行歪七扭八的字,重新将火柴盒放进兜里。
他还是不能做到坐视自己的同志落入陷阱。
他也不能冒险去见彭与鸥。
只能先写好情报,争取在不暴露自己的情况下见机行事。
若是没有机会,这个火柴盒内的情报,只能被销毁,从来没有出现过。
血是热的,有时候却不得不痛苦的强迫自己冷血!
……
空气中飘来一股咸鱼的香臭味。
咸鱼这种东西,喜欢的人爱的要死,不喜欢的人,捂着鼻子速速遁走。
“这味道,香。”程千帆笑着说道。
他喜欢和黄包车夫聊天,这些人走街串巷,市面上就没有他们不知道的事情,嘴巴里无意间说出的一些话,也许就是有价值的。
“程警官,您也喜欢吃咸鱼啊。”黄包车夫卖力的拉着车,喘口气问。
“从小吃到大。”程千帆说道,“这附近是大发菜场吧。”
“程警官行家。”黄包车夫说,“大发菜场的老詹咸鱼,出了名的。”
看到巡捕房的程警官愿意和自己聊,黄包车夫非常高兴,接着说道,“阿拉上次拉过谌大状(律师)家里的翔嫂,翔嫂说谌大状以前就爱吃老詹家的咸鱼,只是现在吃不得了。”
“为什么现在吃不得了?”
“谌大状家里的太太,西洋回来的,闻不得咸鱼。”黄包车夫愤愤不平,似是为咸鱼鸣不平,“阿拉上次还看到一个真洋鬼子早上来菜场吃粥吃咸鱼呢,假洋婆子反倒是不吃。”
听得黄包车夫说道洋鬼子吃咸鱼的时候,语气中带着骄傲,程千帆忍俊不禁。
他习惯性的琢磨事情。
早上来菜场吃粥,吃咸鱼。
这说明这个西洋人的住处离此地不远。
距离大发菜场比较近的高级住宅区,大概率就是马思南路的西洋洋房区。
马思南路的西洋人会来大发菜场品尝中国小吃。
倒是有趣。
蓦然,程千帆心中一动。
马思南路?
马思南路!
……
西洋人会来大发菜场吃粥吃咸鱼,同样是住在马思南路的彭与鸥教授呢?筆趣庫
不会。
程千帆内心里摇头,彭与鸥家中有一个以女佣身份作为掩护的邵妈。
家中有女佣,早餐和晚餐基本是会是女佣买菜做饭,不然会引起怀疑。
大发菜场是这附近最大之菜场。
邵妈要是买菜的话,最合适、也是最正常、不会引起怀疑的选择就是大发菜场。
程千帆掏出怀表看时间。
他了解‘大户人家’中的女佣的惯常工作时间,晚餐的食材大多是中午午饭后采买。
马思南路的很多家庭都有女佣,邵妈要是‘合群’的话,很可能随大流在这个时间点来买菜。
“大发菜场门口停一下。”程千帆说道。
“好嘞。”
程千帆下车,多付了一角钱车资,说道,“你在这里等我一刻钟,我很快回来。”
十五分钟时间,他告诉自己,只有十五分钟时间。
程千帆信仰红色主意,他不相信鬼神,不信命。
但是,此时此刻,他的心中如同虫子在抓挠,这十五分钟时间,就是上海组织上有可能派往窝棚区的那位同志的生机。
十五分钟内,邵妈出现,这个同志‘命好’,得救。
邵妈没有出现……
……
程千帆自然不能傻等,他在菜市场门口的几个摊位闲逛。
他总归要买些东西才说的过去。
赵文华医生是沪上名人,他此前接受过《申报》记者采访,自承是一个老饕,尤为喜食江鱼。
这一期的报纸程千帆看过。
赵文华喜食江鱼已经成为轶事。
程千帆中途停留,在菜市场买些江鱼带过去以为见面之礼,以表达年轻人对这位沪上名医的尊重,并不寒碜,也不会显得突兀,甚至可以称之为雅事。
这很合理。
程千帆已经将目标锁定在一家渔摊上的河鳗,赵文华喜食江鱼,尤以河鳗为甚。
不过,他装作没有拿定注意买哪一家的,这家看看,那家看看。
程千帆掏出怀表看了看时间,只剩下五分钟了。
他知道不能继续装模作样了,他挑了三条河鳗,又让一家渔摊摊主将一个木桶卖于他,付了钱,拎着装了活鱼的木桶准备离开。
木桶里面的河鳗鲜活无比,游来游去,丝毫不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命运。
程千帆脸上带着满载而归的喜悦,内心深处的一缕悲伤折磨着他。
就在此时,他听到身后传来几个女人说话的声音,下意识的扭头去看……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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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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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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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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