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在庆是赵成的四儿子,今年三十七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胸中踌躇满志,对赵氏的商业版图有着很深的规划。
赵成已经死了,与灵州豪商康佛金几乎前后脚离世。
他虽然家财万贯,但与满朝公卿相比,依然是个小人物。他死了,圣人不会为之辍朝,甚至都不一定知道。
洛城西南都亭驿之内,赵在庆正准备离开,不防迎面而来一群奇装异服的蕃人。蕃人他见得多了。
作为主营西域商品的大商家,赵成父子什么蕃人没见过?红头发的你见过没?我见过。
金头发的你见过没?我见过。
但眼前这些人明明是黑头发,可这发髻也太怪了:阴阳头,拖着条猪尾巴。「高府丞。」
「高公。」
驿站内的官员们见到领头一人,认识的立刻起身行礼。
赵在庆倒认识此人,也上前行礼,不过他被人挤在后面,有些尴尬。高伦,高仁厚次孙,第二代巴国公。
赵在庆认识此人,还得益于赵王。
高伦父亲早亡,少年时被送到安邑龙池宫,与皇子公主们一起学习,当了好几年同学。后来出任地方县令又到州里面转了一圈,政绩乏善可陈,眼看着也没啥升迁的可能了,便调到了内务府,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与靺鞨首领们吃喝玩乐、四处游览。
他本来是没机会袭爵的。
巴国公可以给高仁厚的其他儿子,也可以给长孙,怎么着都轮不到他。
但高仁厚对早逝的长子十分怀念,决定将孙子作为继承人。恰好其长孙又因为强掠民女之事被责罚,失去了袭爵的机会,于是次孙高伦时来运转,成为第二代巴国公,运气相当好。
「赵四郎。」公子哥高伦一把推开了诸绿袍小官,径直走到赵在庆面前,笑道:「快有两年没见了。来,坐下吃酒。」
赵在庆受宠若惊,连连称是。
「哦,诸位头人也坐下,上菜、上酒,今日我包了。」高伦哈哈大笑,道。高公子买单,驿将嘴都笑歪了,立刻到后厨指挥去了。
当然,高伦其实也不用自己掏多少钱。陪吃陪喝是他的工作,有一定报销额度,超出部分才用自己花钱。
「高公这是······」赵在庆看若那些坐下后仍在东张西望的靺鞨头人们,问道。国朝的驿站与前唐一样,分等级的。
前唐之时,华州普德驿规制极壮,称为「邮亭之甲」。
国朝定都洛阳,都亭驿、积润驿一在洛阳西南,一在城东,也是规模宏伟的枢纽型驿站。太原府那边,由晋王府改建的驿站,同样是地区枢纽,规模宏大。
都亭驿有驿田数百亩,亭台楼舍数十,可同时住四五百人。装修也十分考究,又因为地处京郊的关系,根本不愁客流。
因此,这样一个驿站,朝廷也只给了驿将十五年承包期,十五年后换人—驿将出身天雄军,年轻时悍勇难敌,立功无数,以至于连圣人都惊叹不已,不然根本不可能得到这个下金蛋的母鸡。
这些靺鞨人来中原时日不短了,知道这是个驿站。此时东张西望,大概也是为其规模所震撼。比之渤海国简陋的狗爬犁驿站如何?那当然是不好比的。
「内务府查访渌、显、穆、纪等州靺鞨诸部,选其头人或子侄辈入京。其实也没甚大事,就四处闲逛。」高伦毫不在意地说道:「过完正旦,便送他们回辽东。」
「此为何意?」赵在庆问道。
让人白吃白喝白玩,朝廷的钱还不至于这么宽裕吧?
「哈哈,让他们
开开眼。」高伦笑道:「省得坐在家中狂妄自大,以为有个几百头猪就富可敌国了。赵在庆无声地笑了。m.xbīQikμ.com
高伦有点不接地气,瞧不起这些土人。或许,圣人做得太好了,让他们这些人变得有些过于自大。不过或许也不是坏事,大夏国力蒸蒸日上,有些自信甚至轻微的自大很正常,只要不是过于狂妄就好。
「转了这么一圈,头人们有何感想?」驿卒已经开始上菜,赵在庆仔细看着,发现靺鞨头人们对蒸饼、饺子、汤饼之类的食物情有独钟,对加了各种调料的肉食也十分喜爱。再看他们脚边,竟然人人放着一个包袱,里头鼓鼓囊囊的,也不知道装的什么东西。「中原的繁华让他们看花了眼呗。」高伦还算客气,给赵在庆斟了一碗酒,道:「昨日还有人问我,在洛阳置宅花费几何?五百头猪够不够?如果不够,他可以再添十匹马。」
这下连赵在庆也笑了起来。
猪在中原卖不上价,十匹马也不怎么值钱,这点东西肯定是不够的,况且也未必有人愿意卖。
如今住在洛阳诸坊的,基本都是第一代人,并不缺钱。真要有房屋出售,你至少得等到第二代、第三代,看看有没有哪个不肖子孙急着筹钱,把房子卖了。
「我告诉他们,洛阳原本一片废墟,这座城是圣人重建的,朝廷手里攥着一大把房子。甚至于,至今还有部分街区未清理完毕,还有建盖屋宇的余地。想要洛阳的房子,拿命来换。」高伦也给自己斟了碗酒,品了一口后,赞道:「河阳的朔方生烧,竟然比灵夏的还够劲,不错。」
驿卒又端上来一大盆鹿肉。
看样子应该是辽东货了。腌好后晾晒得硬邦邦的,船运回来,趁着黄河尚未冰封,船运至洛阳。
赵在庆注意观察,发现靺鞨头人们一开始兴致缺缺,显然对鹿肉的兴趣不是很大。不过在尝了几口后,居然觉得好吃,顿时大快朵颐起来。
赵在庆暗笑两声。
同样的食材,做得就是比你好吃,比你精细,他们应是感受到差距了。
高伦也回头望了一眼,笑道:「我听闻圣人在湄沱湖畔遍会群豪,不得已之下吃了生兔干、生鹿舌之类的食物,哈哈。想想都觉得—刺激!」
赵在庆干笑两声。他可不敢编排圣人,不过在听闻后,也对圣人肃然起敬。圣人如此纡尊降贵,还不是为了结好那些野人,终归还是为了这个天下着想。
「高公方才提到洛阳屋宇之事,靺鞨头人们有家有业有奴隶,怕是不太肯拼命了吧?」赵在庆不想再触碰危险的问题,转而问起了别的。
「哦。」高伦放下酒碗,道:「我对他们说,不一定需要自己拼命,有人代他们拼命也行。」「他们怎么说?」赵在庆追问道。
「有人还比较淳朴,认为这样不行。自己想要的东西,自己去拼。」高伦说道:「有人就心动了,明白了我的意思。」
赵在庆默然点头。
他大概知道朝廷的想法了。分化瓦解,拉拢头人,能拉一个是一个,能消耗一批是一批。等到他们衰弱到一定程度后,慢慢吞并。
当年的灵夏党项,不就是这样慢慢消失的么?故伎重施罢了。
不过这种计谋真的很难破啊,因为他直指人心的弱点。换你是靺鞨氏族首领,如果有机会用氏族子弟的鲜血来换取你一家的富贵,你愿不愿意?或许有人不愿意,但一定也有人愿意。
这样一来,有人就站在了朝廷这边,与那些相对淳朴的人形成了对立。如果好生经营,前者会慢慢变多,后者慢慢变少,久而久之,靺鞨诸部也就烟消云散了。
「王师在伐湖南,或许可征召靺鞨乡勇南下。」赵在庆说道:「早点攻灭
马殷,天下也能早点安定。」「马殷?他快完蛋了。」高伦嗤笑一声,道:「我刚刚听人说,马殷已经遣使至秦王营中乞降,应是发现回天无力,所以派人谈谈条件了。」
「他还要谈条件?」赵在庆惊讶地问道。
「有些人就这个德性。」高伦说道:「明面上,马殷还坐拥潭、郴、永、衡、邵五州之地,数万兵马,还可以一战。刀没架到脖子上之时,又怎么可能真心实意服软?打打谈谈,谈谈打打,本就是应有之意。」
「马殷若聪明些,这会正是投降的良机啊。」赵在庆叹息一声,道:「五州在手,此时若降,条件应不至于太差。奈何,奈何!」
「别谈马殷了。」高伦说道:「你这回入京,又是来做买卖的?」
「置办了一批西域胡商带来的货物,与南市的几个大豪估说好了,卖给他们,再拿一批锦缎,到青唐城去售卖。」赵在庆也不隐瞒,他就是做这个生意的,别人很清楚他的路数。
「我指点你一条新路子。」高伦突然说道。「还请高公赐教。」赵在庆打起精神,说道。
「出访于阗的使者回来了于阗国主接受了朝廷册封,又派使者回访。」高伦说道:「大碛道若修缮完毕,商路就要通了。于阆东河玉可是很有名的啊,可在当地不值钱,归义军曾用二百匹绢换了三十斤玉,你说其间有几倍利?」
于阗国这次确实派使者回访了,而且出手豪爽,诚意极足。使团携带了马千匹、驼五百、玉五百余团、琥珀五百斤、硇砂四十斤、珊瑚八枝、毛褐干匹、玉带、玉鞍、***若干,作为贡品进献给朝廷。而于阗王的顺利册封,也标志着西域政治局势的剧烈变化。西征的条件,在一步步得到满足。「高公所言,甚合我意。」赵在庆举起酒碗,道:「他日若事成,定厚礼相谢。」
「小事。」高伦摆了摆手,不在意地说道:「我不爱钱,就爱看热闹。」赵在庆失笑。
这做派,让人无话可说。但他是明事理的,人家可以不要,但你不能没有表示。
于阗国—他端着酒碗沉吟一番,既然圣人要西征,或许可以在这件事上做做文章,争取拔个头筹。商人嘛,只要有足够的利益,什么事都可以做,甚至包括天涯海角给你送上补给。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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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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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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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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