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库>穿越小说>霍去病之我为冠军侯>第五十二章 我等你回来娶我
  后花园,霍去病看到了诸意公主。

  而除了诸意公主,身旁还跟着两个小宫女,长得也是十分的水灵。

  而当霍去病出现后,两个宫女也是十分识趣走到了其他地方。

  “你来了。”

  “嗯,皇上说你在后花园,我就来了。”

  两人这一问一答过后,陷入了短暂的尴尬。

  不过,当蓁娥看到霍去病的腰间依然挂着自己送给他的香囊够,心里不由得喜不自禁。

  “还有两天你就要去打仗了是吗?”

  “嗯,还有两天,万事俱备了,这一战关乎着大汉是否永无匈奴之患,如果一旦收复河西,千里草原便将成为大汉的国土。”

  “你一定要小心,对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件东西,冬儿,将东西拿来。”

  不多时,那名叫冬儿的宫女将一件类似于软甲的东西拿了过来。

  “这件名为白绡甲,是用极其珍贵的白金丝制成,穿在身上,任何刀剑都无法造成伤害,如今你要上战场了,这件白绡甲便给你用来防身。”

  “不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一件朝贡品。”

  “嗯,的确是朝贡品,不过父王赐给我了,不是我偷来的,你不用担心。”

  “可......”

  “我无法阻止你去和匈奴人打仗,所以我只能让你尽可能的不受伤害,答应我,活着回来。”

  “嗯,陛下和姨娘已经做主,得胜归来后我们便成亲。”

  “父王答应了?”

  “嗯,我刚从他们那边过来。”

  “那你一定要活着回来,我等你娶我。”

  说完,蓁娥脸上泛起了红晕,娇羞的跑开。

  看着蓁娥的背影,再看看手中的白绡甲,霍去病的心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对于诸意公主,霍去病一开始并没有太多的想法。

  在皇宫,不管是得宠还是不得宠的公主,最后的结果就只有一个,嫁人。

  只不过身处皇家,公主的身份虽然高贵,但是有些事情却没有办法做主。

  如果不得宠,那么就有可能被用做是拉拢外臣的工具,促成联姻。

  而如果是得宠的公主,结果就会好很多。

  比如拥有自主选择权。

  但是,前提是她选择的这个人一定要符合皇家的利益。

  显然,将诸意公主嫁给霍去病,就非常符合皇家的利益。

  因为霍去病不仅是当今皇后的外甥,也是大司马卫青的外甥。

  而且霍去病作战勇猛,八百人就能斩杀匈奴三万多。

  如今身为骠骑将军,统领八万多人的兵马,自然是皇帝要好好拉拢的对象。

  也正是因为如此,在今天的大殿上,皇帝才没有对霍去病进行处罚。

  开什么玩笑?

  一边是皇后,一边是卫青,要是开罪于霍去病,这两个可就全都给得罪了。xъΙQǐkU.com

  何况那田恬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人。

  所以,刘彻不仅不会去处置霍去病,反而要将自己的宝贝公主嫁给霍去病。

  这也就是在变相的告诉其他人,你们不要想整霍去病,他大汉的战神,朕的女婿,你们要是整他,御史大夫就是下场。

  而最最最重要的是,在皇家还没有做出这一决定之前,诸意公主就已经看上了霍去病。

  所以,这倒也省的刘彻去做蓁娥的工作,可以说,两个人的联姻可谓是皆大欢喜。

  不过,在此之前,没有人会想到霍去病愿不愿意。

  因为在他们看来,霍去病这是赚大发了。

  说实话,对于诸意公主,霍去病并不讨厌。

  只是,双方没有任何的恋爱基础就直接在一起,会让他感觉两个人是因为利益才在一起的。

  这就好比让你娶一个非常讨厌的人,你不想娶,但是你的全族那么多人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你这一次的联姻。

  所以,霍去病之前随口而出的那句她胸比烟雨楼的姑娘小,自然也是瞎说的。

  可如今,看到诸意公主对自己如此有情有义,霍去病心里的想法开始慢慢改变。

  毕竟汉朝和现代是不一样的,没有什么让你慢慢谈恋爱这么一说。

  几乎所有人结婚,都是挑一个门当户对的,然后在一起。

  至于感情,都是结婚后慢慢培养。

  所以,既然他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为了霍去病,那就要适应并改变这个世界。

  想到这,霍去病觉得释然了。

  人家堂堂的一个公主钟情于你,你特么的还矫情,就不怕被单身狗给打死?

  再说了,人家诸意公主哪里小了,该发育的地方也都发育了。

  更何况虽然主意公主才十五岁,但是在汉代,这已经是成年了,可以婚嫁了。

  而且霍去病不仅香囊收了,就连人家原本贴身穿在身上的白绡甲都脱下来给你了,你还要怎样?

  PS:主动跪下给各位读者爸爸道歉,一个作者朋友出了点事情,一直在安慰,然后弄得我自己思绪有点乱到现在才写完这一章,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爸爸们原谅我!!!

  另外解释一下白绡甲,这个名字是原创的,灵感来源于小龙女白绡手套,看过神雕侠侣的都知道,白绡手套,刀枪难以损伤半分。.笔趣库小说网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最新、最快、最火的 昏暗山崖洞顶,水滴滴答答砸在灰黑岩石上,经年累月形成一道凹坑。

  岩石旁坐着一人,身穿玄色长袍,闭眼盘腿坐在石头上,双手交叠朝上。

  ——六合之内,四海经游,所生所筑,其形基成。

  ‘滴答’

  水珠才刚刚砸在浅浅凹水坑中,声音在空旷安静山洞内被放大,悠长清脆。这时又一滴水珠在洞顶聚拢成形,停顿片刻,垂直降落,眼看着要再次砸下,旁边的人骤然伸出手,接住那滴水珠。

  冰凉水珠落在掌心中,叶素睁开双眼:她终于筑基成功,在穿越过来的第十年。

  十年筑基,叶素很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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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所在的千机门穷得叮当响,连续五百年荣获修真界最穷门派之称,无一宗门能超越。整个千机门只剩一条细细的灵脉,灵气少的可怜。为了修炼,千机门弟子不得不常年去别的门派蹭灵气,这一蹭就是几百年。

  五百年前千机门炼器一出,谁与争锋,五百年后,千机门打秋风‘名震’修真界。

  穷是真的穷,丢人也是真的丢人。

  要说起五百年以前,千机门那可是天才辈出,每炼出来一把武器都能引起各大宗门疯狂抢夺,就算是两派四宗见到千机门的人,也要客气十分。

  不过……这天才太多了点,导致炼器炼到最后,一不小心把自己门派的灵脉全吸得干干净净,只剩下偏峰一条细的没人要,差点被忘记的灵脉。加上没有善经营的人才,门派突然断层,辉煌数代的千机门就这么没落了,从此走上打秋风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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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素的师父是千机门的掌门,听着光荣,但掌门这一峰并没有得到什么好处,每年分得的都只是些低级杂丹灵石,好材料全部分给了金顶峰的杨长老。

  这位杨长老和无音宗掌门双修,长住在无音宗,总会带上他的弟子过去,千机门其他峰的弟子就会用各种借口去找杨长老的弟子,多少能蹭点灵气修炼。

  所以掌门为了这些弟子,主动将好材料让给杨长老,虽然这点东西对方也看不太上。

  叶素起身,走出山洞,周身忽然起了一道浅金色屏障,这才慢悠悠越过山洞口水帘。她从一条小瀑布内翻下来,脚步轻点岩石,刚要往九玄峰去,忽然听到前面有声音,便顿住脚步,往旁边落石躲去。

  “路哥哥,我筑基成功了!”一道轻甜天真的声音传来。

  叶素不由挑眉,她沉迷修炼,差点忘记今天也是女主筑基成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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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叶素不光穿越了,她还是穿书大军中的一员。

  叶素不常看小说,那本书是当时研究所的师妹硬塞给她的:“师姐,这里面有个配角和你名字一模一样,建议全文背诵,以防穿越。”

  叶素不爱看小说,只是研究所等数据实在乏味,她随手拿起来翻了一遍,发现全文她的名字只出现了两次,开篇出场一次,后期千机门被男二灭门时,站出来挡在掌门面前一次,结果被魔族打的神魂俱灭。wwω.ЪiqíΚù.ИěT

  然后……她一觉醒来就成了书中的叶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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